煙支收集裝置及其煙支輸送機構的製作方法
2023-12-01 01:45:56
本發明涉及捲菸機械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煙支收集裝置及其煙支輸送機構。
背景技術:
目前,各個捲菸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都難以避免的會產生出各種不合格、殘次的煙支,該部分煙支無法用於銷售流通,稱之為廢煙。但是,這些廢煙中所含的菸絲還是具有很高的價值,故必須對其進行回收。
進行菸絲回收的第一步,是將菸絲從廢煙的紙筒中分離。目前,由於氣吹式菸絲分離裝置具有雜質含量少、菸絲完整度高的優點,廣泛應用於菸絲分離中。氣吹式菸絲分離裝置是利用潔淨氣體從濾嘴側向煙支吹氣,以將菸絲從筒中吹出。而進行吹氣前,需要將廢煙進行重新排序使其規則排列,進而便於吹氣操作。
煙支收集裝置一般包括一循環運轉的傳送帶,廢煙落入傳送帶上,並在傳送帶上實現重新排列及輸送,並最終傳遞至下一級的承接機構上,以進行下一個環節。然而,傳統的煙支收集裝置中,廢煙都是從傳送帶的末端由重力作用進入承接機構,故傳送帶與承接機構之間具有一定的高度落差。此時,排列好的廢煙在下落後有可能再次彈起,從而造成傳遞過程中的二次亂煙。
技術實現要素:
基於此,有必要針對現有設備容易造成二次亂煙的問題,提供一種能防止廢煙在傳遞過程中發生二次亂煙的煙支收集裝置及其煙支輸送機構
一種煙支輸送機構,包括:
可做循環運動的主傳送帶,所述主傳送帶包括位於兩端的第一轉彎區域、第二轉彎區域及位於所述第一轉彎區域與所述第二轉彎區域之間的頂部直行區域及底部直行區域,所述主傳送帶的表面設置有落煙槽,且所述落煙槽沿與所述主傳送帶移動方向垂直的方向延伸;及
支撐組件,具有支撐面,所述支撐面沿所述第一轉彎區域及所述底部直行區域延伸並與所述主傳送帶的表面相對設置,以使位於所述第一轉彎區域及所述底部直行區域內的所述落煙槽與所述支撐面形成容納腔;
其中,所述煙支輸送機構的出料口位於所述底部直行區域及所述支撐面靠近所述第二轉彎區域的末端。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落煙槽為多個,且沿所述主傳送帶的運動方向等間隔設置。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主傳送帶上設置有多個間隔設置的楔形板,所述楔形板沿與所述主傳送帶移動方向垂直的方向延伸,且在相鄰的兩個所述楔形板之間形成所述落煙槽。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支撐組件包括:
呈圓弧形的轉角包覆件,呈間隙地包圍於所述第一轉彎區域的外周;
底部傳送帶,與所述轉角包覆件的一端平滑對接,所述底部傳送帶與所述底部直行區域相對設置,且與所述主傳送帶可同步運動;
其中,所述轉角包覆件的內壁及所述底部傳送帶朝向所述底部直行區域的表面形成所述支撐面。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轉角包覆件遠離所述底部傳送帶的一端設置有阻擋件,所述落煙槽的邊緣可擠壓通過所述阻擋件。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阻擋件為可轉動地設置於所述轉角包覆件上的滾刷。
一種煙支收集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
如上述優選實施例中任一項所述煙支輸送機構;
下煙機構,用於將廢煙傳遞至所述頂部直行區域的表面;及
承接機構,與所述出料口對接。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下煙機構包括:
橫向輸送組件,設置於所述主傳送帶一側,所述橫向輸送組件用於驅動所述廢煙朝所述主傳送帶移動;
擋煙板,固定於所述主傳動帶的另一側,並與所述橫向輸送組件相對設置。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橫向輸送組件上設置有多個間隔設置的隔板,且相鄰的兩個所述隔板之間形成容納所述廢煙的導向槽,所述導向槽與所述主傳送帶的運動方向垂直,且所述廢煙沿所述導向槽滑動。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出料口與所述承接機構之間設置有過度板。
上述煙支收集裝置及其煙支輸送機構,廢煙經頂部直行區域落到主傳送帶的表面。隨著主傳送帶轉動,廢煙由于振動及慣性可滾落至落煙槽內以實現排序。進一步的,主傳送帶按預設方向運動,可帶動落煙槽內的廢煙經第一轉彎區域後傳送至底部直行區域。由於支撐面與落煙槽配合形成有容納腔,故廢煙不會散落。主傳送帶繼續帶動廢煙移動,則可使廢煙由位於底部直行區域末端的出料口進入承接機構。與傳統裝置相比,煙支輸送機構的出料口位於底部直行區域,其與承接機構的高度落差會減小,故可防止廢煙再次彈起,從而有效地避免了二次亂煙。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較佳實施例中煙支收集裝置的俯視圖;
圖2為圖1所示煙支收集裝置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於理解本發明,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發明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發明的較佳的實施例。但是,本發明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並不限於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發明的公開內容的理解更加透徹全面。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於」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於本發明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發明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於限制本發明。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請參閱圖1及圖2,本發明較佳實施例中的煙支收集裝置10包括煙支輸送機構100、下煙機構200及承接機構300。
下煙機構200用於將收集的廢煙20傳遞至煙支輸送機構100中。廢煙20在煙支輸送機構100中進行排序及進一步的輸送。承接機構300承接經煙支輸送機構100輸送過來的廢煙20,並帶動廢煙20進入下一道工序。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煙支輸送機構100。煙支輸送機構100包括主傳送帶110及支撐組件120。
主傳送帶110可做循環運動。其中,循環運動的方向可以是順時針也可是逆時針。主傳送帶110包括位於兩端的第一轉彎區域31、第二轉彎區域32及位於第一轉彎區域31與第二轉彎區域32之間的底部直行區域41及頂部直行區域42。在頂部直行區域42及底部直行區域41,主傳送帶110則沿直線運動且方向相反,而在第一轉彎區域31、第二轉彎區域32,主傳送帶110的運動方向發生改變。
具體的,主傳送帶110可包括兩個間隔設置的滾輪(圖未標)及套設於滾輪上的皮帶(圖未標)。其中,皮帶與兩個滾輪相接觸的區域分別為第一轉彎區域31及第二轉彎區域32;而兩個滾輪之間的皮帶兩側的區域則為底部直行區域41及頂部直行區域42。
其中,底部直行區域41是指煙支輸送機構100置於水平面時,主傳送帶110朝向地面的一側;而頂部直行區域42則是指主傳送帶110朝上的一側。
主傳送帶110的表面設置有落煙槽111,且落煙槽111沿與主傳送帶110移動方向垂直的方向延伸。在煙支收集裝置10中,下煙機構200用於將廢煙20傳遞至頂部直行區域42的表面。
主傳送帶110運動時,其表面的廢煙20可在振動及慣性作用下向落煙槽111滾動並最終落入落煙槽111內。落煙槽111的內壁對廢煙20起到限位作用,以使其沿落煙槽111的延伸方向排列,從而實現廢煙20的重新排序。
在本實施例中,落煙槽111為多個,且沿主傳送帶110的運動方向等間隔設置。
由於多個落煙槽111均勻分布於主傳送帶110的表面。因此,在主傳送帶110做循環運動的過程中,下煙機構200可不間斷的向主傳送帶110的表面輸送廢煙20,從而使廢煙20布滿其表面,進而提高了主傳送帶110表面的利用率。
在本實施例中,主傳送帶110上設置有多個間隔設置的楔形板113,楔形板113沿與主傳送帶110移動方向垂直的方向延伸,且在相鄰的兩個楔形板113之間形成落煙槽111。
楔形板113的兩個側面為斜面,具有導向作用。因此,當廢煙20落到主傳送帶110的表面後,在楔形板113的側面引導下能快速向落煙槽111的底部滾落,從而能有效改善廢煙排序的效果並提高排序的效率。
需要指出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落煙槽111也可通過在開設凹槽、設置表面垂直的擋板等方式形成。
支撐組件120具有支撐面(圖未標)。支撐面沿第一轉彎區域31及底部直行區域41延伸並與主傳送帶110的表面相對設置,以使位於第一轉彎區域31及底部直行區域41內的落煙槽111與支撐面形成容納腔50。
容納腔50可容納廢煙20,防止其散落。同時,支撐組件120不影響主傳送帶110運動。具體的,支撐面可與落煙槽111的邊緣間隔預設距離設置,而該預設距離遠小於廢煙20的直徑。因此,廢煙20經過第一轉彎區域31及底部直行區域41時並不會從容納腔50內散落。而且,支撐組件120與主傳送帶110形成避位,也不會影響主傳送帶110的正常運動。
其中,煙支輸送機構100的出料口130位於底部直行區域41及支撐面靠近第二轉彎區域32的末端。
具體的,當廢煙20被輸送至底部直行區域41的末端時,主傳送帶110與支撐面逐步分離。此時,容納腔50被打開,而其內部的廢煙20則會由於慣性繼續向前運動,從而經出料口130排出。因此,煙支輸送機構100工作時,主傳送帶110的轉動方向需根據第一轉彎區域31的方位進行調整,以使廢煙20經第一轉彎區域31向底部直行區域41輸送,並最終由出料口130排出。
在煙支排序機構10中,承接機構300與出料口130對接。出料口130排出廢煙20經過重新排序後排列整齊,承接機構300進一步的將排列整齊的廢煙20輸送至下一道工序。
在傳統的裝置中,由於不具備支撐組件120,故廢煙20在頂部直行區域42排序完成後直接經位於頂部直行區域42的出料口排出。而在煙支輸送機構100中,廢煙20落到主傳送帶110的表面後,需依次經過頂部直行區域42、第一轉彎區域31及底部直行區域41後才從出料口130排出。
與傳統裝置相比,煙支輸送機構100中廢煙20的輸送過程包括「後退、掉頭、繼續向出料口移動」三個階段。這就顯著延長了廢煙20的行程,從而延長了廢煙20在主傳送帶110表面的停留時間。停留時間越長,則進行重新排序時間也越長,故排序效果更好。而且,由於廢煙20行程延長,導致空置的落煙槽111數量減少,從而還可提升對收容空間的利用率,是廢煙20儘量分散於主傳送帶110的表面,防止廢煙20之間相互幹擾。
而且,與傳統裝置相比,由於出料口130位於底部直行區域41,其與承接機構300的高度落差會更小,故可防止廢煙20進入承載機構300時再次彈起,有效地避免了二次亂煙。
在本實施例中,支撐組件120包括轉角包覆件121及底部傳送帶123。
轉角包覆件121呈圓弧形。進一步的,與第一轉彎區域31的形狀相匹配。其中,轉角包覆件121呈間隙地包圍於第一轉彎區域31的外周。而且,轉角包覆件121的內壁與位於第一轉彎區域31的落煙槽111可形成一部分的容納腔50。具體的,轉角包覆件121可以為金屬板結構。而且,轉角包覆件121的內壁可與落煙槽111的邊緣間隔預設距離,以對主傳動帶110形成避位。
底部傳送帶123與轉角包覆件131的一端平滑對接。底部傳送帶123與底部直行區域41相對設置,且與主傳送帶110可同步運動。由於底部傳送帶123與主傳送帶110同步運動,故兩者相對靜止。因此,當主傳送帶110帶動廢煙20在底部直行區域41內傳送時,支撐組件120與主傳送帶110之間不會產生反向的摩擦力,進而可使主傳送帶110運動更順暢。
其中,轉角包覆件121的內壁及底部傳送帶123朝向底部直行區域41的表面形成支撐面。
需要指出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支撐組件120還可為一個整體的板狀結構。
在本實施例中,轉角包覆件121遠離底部傳送帶123的一端設置有阻擋件125,落煙槽111的邊緣可擠壓通過阻擋件125。
當主傳送帶110帶動廢煙20進入第一轉彎區域31時,可能還存在部分廢煙20雜亂排列在主傳送帶110表面,而未落入落煙槽111內實現排序。而當落煙槽111經過阻擋件125時,其邊緣可與阻擋件125發生擠壓。因此,阻擋件125可擋住位於落煙槽111外的廢煙,並由於相對移動使其落入落煙槽111內,從而對廢煙20進行再次整理。
進一步的,在本實施例中,阻擋件125為可轉動地設置於轉角包覆件121上的滾刷。
滾刷的表面較柔軟。因此,阻擋件125阻擋落煙槽111外的廢煙時,兩者為柔性接觸,從而可有效地防止損傷廢煙20。
請再次參閱圖1及圖2,在本實施例中,下煙機構200包括橫向輸送組件210及擋煙板220。
橫向輸送組件210設置於主傳送帶110一側。橫向輸送組件210用於驅動廢煙20朝主傳送帶110移動。擋煙板220固定於主傳動帶110的另一側,並與橫向輸送組件210相對設置。
具體的,橫向輸送組件210可通過皮帶傳動、氣吹等方式使廢煙20具備較快的初速度。廢煙20飛出後,在頂部直行區域42被擋煙板220遮擋,從而落到主傳送帶110的表面。通過橫向輸送組件210與擋煙板220的作用,可使大量的廢煙20分散,以防止其相互幹擾。
進一步的,在本實施例中,橫向輸送組件210上設置有多個間隔設置的隔板211,且相鄰的兩個隔板211之間形成容納廢煙的導向槽213。導向槽213與主傳送帶110的運動方向垂直,且廢煙20沿導向槽213滑動。
由於導向槽213與落煙槽111的延伸方向相同。因此,當橫向輸送組件210驅動廢煙20在導向槽213內滑動時,相當於對廢煙20進行了一次粗級的排序。當廢煙20落到主傳動帶110表面時,其排列方向已大致與落煙槽111的延伸方向相同,故可進一步提高廢煙重新排序的效率。
在本實施例中,出料口130與承接機構300之間設置有過度板400。
具體的,過度板400可為表面光滑的弧形或平面板狀結構。過度板400的兩端分別與出料口130及承接機構300的表面平滑對接。因此,廢煙20經出料口130輸送至承接機構300時,其過程更平穩,從而進一步防止亂煙。
上述煙支收集裝置10及其煙支輸送機構100,廢煙20經頂部直行區域42落到主傳送帶110的表面。隨著主傳送帶110轉動,廢煙由于振動及慣性可滾落至落煙槽111內以實現排序。進一步的,主傳送帶110按預設方向運動,可帶動落煙槽111內的廢煙20經第一轉彎區域31後傳送至底部直行區域41。由於支撐面與落煙槽111配合形成有容納腔50,故廢煙20不會散落。主傳送帶110繼續帶動廢煙20移動,則可使廢煙20由位於底部直行區域41末端的出料口130進入承接機構300。與傳統裝置相比,煙支輸送機構100的出料口130位於底部直行區域41,其與承接機構130的高度落差會減小,故可防止廢煙20再次彈起,從而有效地避免了二次亂煙。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徵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徵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徵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範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並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發明專利範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因此,本發明專利的保護範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