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消防排煙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12-02 01:54:46 1
本實用新型涉及消防系統中進行排煙的裝置的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新型消防排煙結構。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消防排煙結構是一種用於工廠、居民區等各種結構中進行煙霧探測,同時對著火後煙霧進行有效排出的裝置,在各個區域得到廣泛的使用;現有的消防排煙結構包括頂架、底架和排煙管,頂架與底架之間通過連接架連接,排煙管安裝在底架上,並在排煙管上設置有排煙泵,底架的底端設置有煙霧傳感器,並且煙霧傳感器與排煙泵電連接;這種消防排煙結構使用時通過頂架與廠方或居民樓的內頂壁連接,通過排煙泵控制排煙管進行排煙;但是其使用中發現,其只能進行單一的煙霧排出,功能較為單一,並且由於連接架為固定長度,導致其在安裝後無法按照要求進行適應性高度調節,適應能力較差。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排出煙霧同時進行噴水工作,同時可進行整體高度調節,提高適應能力的新型消防排煙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新型消防排煙結構,包括頂架、底架和排煙管,排煙管安裝在底架上,並在排煙管上設置有排煙泵,底架的底端設置有煙霧傳感器,並且煙霧傳感器與排煙泵電連接;所述頂架的底端左側和右側分別設置有左放置槽和右放置槽,並在左放置槽和右放置槽內分別設置有左滾珠軸承、左限位板和右滾珠軸承、右限位板,左限位板位於左滾珠軸承的上方,右限位板位於右滾珠軸承的上方,還包括左螺紋管、左螺紋杆、右螺紋管和右螺紋杆,所述左螺紋管的頂端插入至左滾珠軸承後與左限位板連接,右螺紋管的頂端插入至右滾珠軸承後與右限位板連接,左螺紋杆的頂端插入並螺裝至左螺紋管內,左螺紋杆的底端與底架頂端左側連接,右螺紋杆的頂端插入並螺裝至右螺紋管內,右螺紋杆的底端與底架頂端右側連接;還包括水箱、連通管和噴頭,所述水箱安裝在底架上,所述連通管一端與水箱連通,連通管另一端穿過底架與噴頭連接,並在連通管上設置有控制閥,所述控制閥與煙霧傳感器電連接;還包括限位杆和限位彈簧,所述限位杆頂端與頂架底端連接,限位彈簧頂端與限位杆底端連接,並且限位彈簧底端與水箱底端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新型消防排煙結構,還包括限位板,所述限位板安裝在限位杆底端,並且限位板與限位彈簧頂端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新型消防排煙結構,所述水箱、連通管、噴頭、限位杆、限位板和限位彈簧均為兩組,其中第一組水箱位於底架頂端左側,第二組水箱位於底架頂端右側,第一組限位杆與頂架底端左側連接,第二組限位杆與頂架底端右側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通過上述設置,可以通過兩組螺紋管的旋轉與兩組螺紋杆形成相對移動,從而完成整體縱向調節;同時通過限位杆和限位彈簧防止螺紋管旋轉過量而導致整體結構損壞,同時也可以進一步緊固整體結構的連接關係;同時通過水箱、連通管和噴頭的設置可在排煙的同時進行降水滅火,非常實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於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範圍。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新型消防排煙結構,包括頂架1、底架2和排煙管3,排煙管安裝在底架上,並在排煙管上設置有排煙泵4,底架的底端設置有煙霧傳感器5,並且煙霧傳感器與排煙泵電連接;頂架的底端左側和右側分別設置有左放置槽和右放置槽,並在左放置槽和右放置槽內分別設置有左滾珠軸承6、左限位板7和右滾珠軸承8、右限位板,左限位板位於左滾珠軸承的上方,右限位板位於右滾珠軸承的上方,還包括左螺紋管9、左螺紋杆10、右螺紋管和右螺紋杆,左螺紋管的頂端插入至左滾珠軸承後與左限位板連接,右螺紋管的頂端插入至右滾珠軸承後與右限位板連接,左螺紋杆的頂端插入並螺裝至左螺紋管內,左螺紋杆的底端與底架頂端左側連接,右螺紋杆的頂端插入並螺裝至右螺紋管內,右螺紋杆的底端與底架頂端右側連接;還包括水箱11、連通管12和噴頭13,水箱安裝在底架上,連通管一端與水箱連通,連通管另一端穿過底架與噴頭連接,並在連通管上設置有控制閥,控制閥與煙霧傳感器電連接;還包括限位杆14和限位彈簧15,限位杆頂端與頂架底端連接,限位彈簧頂端與限位杆底端連接,並且限位彈簧底端與水箱底端連接;通過上述設置,可以通過兩組螺紋管的旋轉與兩組螺紋杆形成相對移動,從而完成整體縱向調節;同時通過限位杆和限位彈簧防止螺紋管旋轉過量而導致整體結構損壞,同時也可以進一步緊固整體結構的連接關係;同時通過水箱、連通管和噴頭的設置可在排煙的同時進行降水滅火,非常實用。
本實用新型的新型消防排煙結構,還包括限位板16,限位板安裝在限位杆底端,並且限位板與限位彈簧頂端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新型消防排煙結構,水箱、連通管、噴頭、限位杆、限位板和限位彈簧均為兩組,其中第一組水箱位於底架頂端左側,第二組水箱位於底架頂端右側,第一組限位杆與頂架底端左側連接,第二組限位杆與頂架底端右側連接。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型,這些改進和變型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