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除草機的製作方法
2023-12-02 22:13:16 2
專利名稱:可攜式除草機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除草機,特別是一種可攜式除草機。
背景技術:
現有的除草機,如中國專利20031010M11. 3,手扶式輕便作業機具,其結構為包括一個沿作業區機具的縱向延伸的機具,並在其作業端上固定一臺驅動電機以及一個由驅動電機驅動的除草工作裝置,而在其相對的另一端上固定有操作手柄。這種結構的除草機,由於驅動電機設置於作業端,也即直接將驅動電機與作業工具設置在一起,這就導致了該除草機的作業工具端結構龐大,從而使得其無法適用於低矮作物的田間、果園等地進行除草, 導致這些地方的除草仍需要採用人工進行,工作量大,效果差,效率低。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可適用於果園、田間除草的可攜式除草機。一種可攜式除草機,包括動力源、除草工作裝置,沿除草機縱向延伸的機架,其結構要點在於所述的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分設於機架的兩端,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之間通過傳動裝置連接。這種結構的可攜式除草機,由於將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設置於機架的兩端,這樣減少了除草機工作裝置端的體積,從而可方便將除草機工作裝置伸入低矮作物下方進行除草作業。在機架或動力源的支架上設置有背帶。在機架或動力源支架上設置背帶,這樣可將背帶背在肩上,從而可方便操作者使用,減輕操作者的勞動強度。所述的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之間的傳動裝置為由傳動軸構成。所述的傳動軸通過離合器與動力源相連,所述的傳動軸或為剛性傳動軸、或為軟軸、或為剛性軸與軟軸的結合。採用剛性軸時,結構簡單、傳動效率高、適用於背帶設置於機架上的機型,背帶單肩背負。採用剛性軸加軟軸時,手持部分質量小、操作輕便,適用於背帶設置於動力源支架上的機型,背帶雙肩背負。採用軟軸時,手持部分質量小、操作輕便,但傳動效率相對較低、使用壽命較短、適用於背帶設置於動力源支架上的機型,背帶雙肩背負。所述的傳動裝置或設置於空心機架的內腔,或設置於機架的外側。所述的除草工作裝置包括有刀具,所述的刀具為立軸式的旋轉刀具。採用立軸式的旋轉刀具,在工作時,旋轉的刀具相當於一個鑽頭對地面進行工作, 從而可以將雜草連根挖起,起到徹底鏟鋤雜草的作用。當入土深度較小時完成除草作業,入土深度較大時完成除草、鬆土作業。所述的旋轉刀具包括有所述的旋轉刀具包括有一把刀具或兩把並列設置的刀具。兩並列設置的旋轉刀具做旋轉方向相反或相同運動。兩並列設置的旋轉刀具之間的間距為變間距。所述的可調節間距的旋轉刀具或為將刀具轉軸設置於不同的位置。所述的可調節間距的旋轉刀具或為將刀具轉軸設置於伸縮軸上。所述的刀具為1片以上的刀刃構成。綜上所述的,本實用新型相比現有技術如下優點1.整機輕便、操作靈活;2.工作深度不同時可完成除草作業和除草、鬆土作業;3.旋轉刀具工作時,通過刀具相互間間隙變化,有效解決纏草問題;4.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分設於機架的兩端,有效降低工作部件處的高度,可用於樹冠較矮、耕作空間小的果樹、茶園除草或鬆土作業;5.刀軸立式布置,克服了刀軸水平布置時,機具利用自重進行入土作業,在硬度較大的土壤上作業時入土難的缺點。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可攜式除草機的結構示意圖。標號說明1動力源11動力源支架2除草工作裝置21刀具3機架4傳動裝置41 傳動軸42離合器5背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詳細的描述。實施例1一種可攜式除草機,包括動力源1、除草工作裝置2,沿除草機縱向延伸的機架3, 所述的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分設於機架的兩端,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之間通過傳動裝置4連接。在動力源的支架11上設置有背帶5。所述的動力源為發動機。所述的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之間的傳動裝置為由傳動軸41構成。所述的傳動軸通過離合器42與動力源相連,所述的傳動軸為剛性軸加軟軸。所述的傳動裝置設置於空心機架的內腔。所述的除草工作裝置包括有刀具21,所述的刀具為立軸式的旋轉刀具。所述的旋轉刀具包括有兩把並列設置的刀具,兩刀具做方向相反的旋轉運動。所述的刀具為2片的刀刃構成。本實施例未述部分與現有技術相同。
權利要求1.一種可攜式除草機,包括動力源、除草工作裝置,沿除草機縱向延伸的機架,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分設於機架的兩端,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之間通過傳動裝置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除草機,其特徵在於在機架或動力源的支架上設置有背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攜式除草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之間的傳動裝置為由傳動軸構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攜式除草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傳動軸通過離合器與動力源相連,所述的傳動軸或為剛性傳動軸、或為軟軸、或為剛性軸與軟軸的結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攜式除草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傳動裝置或設置於空心機架的內腔,或設置於機架的外側。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何一項所述的可攜式除草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除草工作裝置包括有刀具,所述的刀具為立軸式的旋轉刀具。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攜式除草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旋轉刀具包括有一把刀具或兩把並列設置的刀具。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攜式除草機,其特徵在於兩並列設置的旋轉刀具做旋轉方向相反或相同運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攜式除草機,其特徵在於兩並列設置的旋轉刀具之間的間距為變間距。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攜式除草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可調節間距的旋轉刀具為將刀具轉軸設置於不同的位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攜式除草機,包括動力源、除草工作裝置,沿除草機縱向延伸的機架,所述的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分設於機架的兩端,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之間通過傳動裝置連接。其優點在於:整機輕便,操作靈活,工作深度不同時可完成除草作業和除草、鬆土作業;動力源與除草工作裝置分設於機架的兩端,有效降低工作部件處的高度,可用於樹冠較矮、耕作空間小的果樹、茶園除草或鬆土作業;刀軸立式布置,克服了刀軸水平布置時,機具利用自重進行入土作業,在硬度較大的土壤上作業時入土難的缺點。
文檔編號A01D34/68GK202059756SQ201120149570
公開日2011年12月7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12日 優先權日2011年5月12日
發明者謝舒華, 陳金瑞 申請人:謝舒華, 陳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