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燈具靜電防護電路的製作方法
2023-12-02 20:25:16
專利名稱:一種燈具靜電防護電路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具靜電防護電路。
背景技術:
作為新型、節能、小型、高效、無汙染的新一代照明光源LED(電致發光二極體)燈具——「小型化「是他的必然趨勢。既然它是一種燈具,它就必須滿足燈具的相關標準,這裡主要集中點是電磁兼容EMC(IEC61347-2-13)和高壓部分(IEC60598)的要求。IEC61000-4-2規定,在做靜電測試時,放電點通過以20次/s或以上放電重複頻率來進行試探的方法加以選擇。試驗應以單次放電的方式進行,在預選點上,至少施加十次單次放電(最敏感的極性)。連續單次放電之間的時間間隔建議至少1S,但為了確定系統是否發生故障,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間隔。IEC61547規定,靜電放電實驗按照IEC61000-4-2進行。其中接觸放電是首選的試驗方法,對機殼的每一可觸及的金屬部件(不包括接線端子)進行20次的放電(正負極各 10次)。在不能進行接觸放電的部位可使用空氣放電,放電應根據IEC61000-4-2的規定施壓於水平或垂直耦合的平面上。IEC60598規定,三類燈具外殼與輸入電源線之間必須符合 500Vac耐壓測試要求。LED晶片屬於半導體器件,其突出的缺點就是抗靜電能力弱,內部晶元越小抗靜電能力就越弱。一般LED晶片的看靜電能力只作到2000V HBM,而現有燈具依據標準需要通過8KV的空氣放電,和4KV的接觸放電測試。顯然如果將晶片裸露在外面進行測試,肯定是通不過的。如果要通過,方法一是,將晶片用外殼與靜電源隔開,這就勢必要求我們的燈具要有足夠大的尺寸,或則是用塑料件完全隔開。因LED晶片本身會產生一定的熱量,所以用塑料並不利於散熱。我們將功率密度做的越來越大。塑料外殼就不再適用,需要用鋁合金外殼作為散熱組件,或則是其它金屬材質。同時需要將該部分裸露在環境中,以便更好的散熱。LED燈具小型化是目前市場的要求,我們將體積做小的同時,靜電防護問題就變得突出了。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提供一種能有效防止靜電對燈具內部LED晶片產生影響的燈具靜電防護電路。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為該燈具靜電防護電路,其特徵在於包括一電容,該電容的第一端與燈具金屬外殼相連,該電容的第二端與燈具電源輸入正極或負極相連。作為改進,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燈具靜電防護電路還包括一壓敏電阻,該敏電阻的兩端連接在燈具電源輸入的正極和負極之間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通過在燈具外殼與燈具電源輸入正極或負極之間串接一電容,利用電容分壓的原理,使得對燈具進行靜電測試時,在燈具輸入電源端與燈體之間分得的電壓小於燈具允許的最大值,就不會對燈具內LED晶片產生影響。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中燈具靜電防護電路的電路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中燈具靜電防護電路的電路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實施例一請參見圖1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燈具靜電防護電路,其包括一電容Cl,該電容Cl 的第一端與燈具金屬外殼相連,該電容Cl的第二端與燈具電源輸入正極或負極相連。其原理是利用電容Cl分壓的原理,使得對燈具進行靜電測試時,在燈具輸入電源端與燈體之間分得的電壓Vl小於燈具允許的最大值,就不會對我們的LED燈具產生影響。實施例二與實施例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提供的燈具靜電防護電路,還包括一壓敏電阻 FV1,該敏電阻FVl的兩端連接在燈具電源輸入的正極和負極之間,壓敏電阻FVl是為了保護LED燈具在製成過程中因為靜電引起的失效。壓敏電阻FVl並聯於燈具電源兩端,當沒有靜電或則是靜電能量沒有達到壓敏的電阻的動作電壓時,壓敏電阻FVl兩端的阻抗是兆歐姆及的,基本上不消耗功率;當靜電電荷聚集到一定程度時,靜電會通過壓敏電阻FVl進行洩放,不會對LED燈具本身產生影響。
權利要求1.一種燈具靜電防護電路,其特徵在於包括一電容(Cl),該電容(Cl)的第一端與燈具金屬外殼相連,該電容(Cl)的第二端與燈具電源輸入正極或負極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靜電防護電路,其特徵在於還包括一壓敏電阻(FVl), 該敏電阻(FVl)的兩端連接在燈具電源輸入的正極和負極之間。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具靜電防護電路,其特徵在於包括一電容(C1),該電容(C1)的第一端與燈具金屬外殼相連,該電容(C1)的第二端與燈具電源輸入正極或負極相連。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通過在燈具外殼與燈具電源輸入正極或負極之間串接一電容,利用電容分壓的原理,使得對燈具進行靜電測試時,在燈具輸入電源端與燈體之間分得的電壓小於燈具允許的最大值,就不會對燈具內LED晶片產生影響。
文檔編號H02H9/00GK202076786SQ201120185180
公開日2011年12月14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31日 優先權日2011年5月31日
發明者周伯友, 林萬炯, 董建國, 黃銅華 申請人:林萬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