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萬2打車去北京,司機遭投訴被要求退錢
2023-03-30 12:26:10
近日,女子小君從杭州去北京放著飛機、動車不坐,竟然選擇了打車,與司機約定好1萬2的車費。但是計程車司機轉身就遭到了投訴,原因是亂收費。這下就麻煩了!雙方都約定好了,為何還遭到投訴?計程車司機應當退回部分車費嗎?下面51區小編帶大家看看網友怎麼說?
女子花1萬2打車去北京 司機被投訴
1300公裡的長途旅行,正常人首先無疑是飛機、高鐵、火車,稍次一點的選汽車。讓人意想不到的是,近日,竟然有一位女子,花了12000元從杭州打的前往北京。目前,網上關於這段路值不值這麼多錢、司機是否應該退部分錢,已經吵翻天了。
日前,杭州姑娘小君(化名)從杭州城站火車站搭乘計程車前往北京呂營大街,並且與司機約定了12000元車費。到達目的地後,小君支付了12000元車費,計程車司機隨即返杭。但是他回杭州後卻得知,自己被小君家裡人投訴了。他們認為,這趟打車費用應當在6000-7000元,司機存在亂收費情況,並稱小君患有精神分裂,希望司機可以退還一部分車錢。
這趟車錢是否真的收高了?不妨以其他方法的開銷作為對比。在自駕的情況下,總距離約1272公裡,花費時間約15.5小時,過路費大約600元不到,油費毛估估700元,總計1300元;在網約車平臺上,這段路拼車為4180.6元,快車為4180.7元,優享也不過是4928元,確實遠遠低於12000元,順風車就更便宜了,638.7元。
網友退有退的理 不退有不退的理
不同意退款方:
1·「沒什麼好說的,過後說有精神病,難道就無敵了嗎?吃飯給飯錢 坐車給車錢,絕對不能退!! 」
2·「不能退呢!因為雙方已經約定好了!就要尊重契約精神!如果退了,那對司機還不公平呢!」
3·「我覺得司機要價12000不貴啊!你別光算去的車錢啊,還有回來的車錢啊!另外,來回是30個小時,我中途要住宿,要休息吧!這些算下來,12000其實真的沒有多要啊!為什麼要退呢?!」
4·「不能退!就算是這個女子有精神疾病,但是在坐車的時候,並沒有病發。最關鍵,司機沒有能力鑑別是否患病!總不能每個人上車都問,您有精神病嗎?」
同意退款方:
1·「這個司機雖然拿了錢,但是這個錢拿得就那麼硬氣麼? 人家有病,就不能體恤一下人家,退還一些錢麼?!」
2·「道理很簡單,小孩子拿爸媽手機玩網遊,轉帳爸媽卡裡的錢,雖然是用大人的帳號,但是歸根結底是小孩子操作的。最後網遊公司不也是退錢了嘛!」
3·「大家都在迴避一個問題就是, 一個正常人難道去從杭州打車到北京麼?這顯然不正常。司機的動機本身就有問題!
其實,這件事,最後最後最後,到底該不該退錢呢?!
既然是約定價格,那麼就是雙方你情我願。且司機不會一開始就報這麼高的價格。而在一般情況下,跑這麼長的距離,司機都會多次詢問乘客以確認。總的來說,不應追究司機責任。
律師觀點:如果存在特殊情況 理應退回車費
1,本案在法律上屬於承運合同,備受爭議的焦點在於,12000元的車費已經遠遠高出杭州至北京的正常收費範圍,因此該合同屬於「顯失公平」的合同!
民法總則第151條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根據上述規定,該女子家屬要求承運人退還部分車費並非沒有法律依據!!!
2,另外本案還有一個特殊情況,該女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可能涉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籤署合同效力的問題, 如果該女子經鑑定後再訂立本案所涉承運合同時,卻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該承運合同效力待定。
3,綜上所述,如果存在上述兩個特殊情況,承運人應當退回部分車費。
小編提醒大家以後出行還是認真做好規劃吧,以免遇上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