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通用型電動車充電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31 10:05:11 3
專利名稱:一種通用型電動車充電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車充電器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通用型電動車充電器。
背景技術:
目前,電動車充電孔主要呈「品字」孔狀,「品字」孔內的電極排列包括左邊正極右邊負極和左邊負極右邊正極兩種形式,在給電動車進行充電時充電器輸出接口的正負極必需與電動車充電孔內的正負極相對應才能對電動車進行正常充電,而目前的電動車充電器的輸出接口均為「品字」形,因此,一臺充電器只能對一種電極排列的電動車進行充電。為實現一臺充電器對兩種電極排列的電動車均能實現充電功能,有充電器廠家用了兩個繼電器來實現正負識別,但電路內部結構複雜,不僅產品製造成本高,而且如果在第一次充完電後不拔掉電源下一次直接插入反極性電池時,則會燒掉充電器的保險絲。·
發明內容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對兩種電極排列方式的電動車均能實現充電功能的通用型電動車充電器。本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主要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一種通用型電動車充電器,包括依次相連的電源插頭和置於充電器盒內的穩壓電路、充電保護電路,充電保護電路通過並聯的方式依次連接有LED指示燈和充電器輸出接口。所述的充電器輸出接口包括梯形體的底座,梯形體底座的底面包括兩個垂直於底面的長方體,長方體垂直於底面的另一端設有方孔,方孔內壁設有絕緣保護層,絕緣保護層壁上嵌有電極薄片。進一步,所述的兩個垂直於底面的長方體平行排列,兩個長方體通過扁長方體相連,形成一個「工」字形結構。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現有技術中電動車充電器的輸出接口為「品」字形,只能從一個方向插入電動車充電孔中對一種電極排列的電動車進行充電,本實用新型通過改變原有充電器輸出接口的形狀,使得充電器從正面朝上和反面朝上均能插入電動車充電孔中,從而通過改變充電器輸出接口的插入方向就能改變充電器電流輸出的左正右負、左負右正的兩種狀態,最終實現一個充電器對兩種電極排列方式的電動車均能實現充電功能;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製造成本低便於進行市場推廣。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電源輸出接口的結構放大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如圖I、圖2所示的一種通用型電動車充電器,包括依次相連的電源插頭(I)和置於充電器盒(2)內的穩壓電路、充電保護電路,充電保護電路通過並聯的方式依次連接有LED指示燈(4)和充電器輸出接口(3)。所述的LED指示燈(4)置於充電器盒⑵的殼體上。所述的充電器輸出接口(3)包括梯形體的底座(5),梯形體底座(5)的底面包括兩個垂直於底面的長方體¢),長方體垂直於底面的另一端設有方孔,方孔內壁設有絕緣保護層
(7),絕緣保護層(7)內壁上嵌有電極薄片。所述的兩個垂直於底面的長方體(6)平行排列,兩個長方體(6)通過扁 長方體(8)相連,形成一個「工」字形結構。具體實施時,當電動車充電孔內的電極排列為左邊正極右邊負極時,充電器輸出接口正面朝上插入電動車充電孔內對電動車進行充電;當電動車充電孔內的電極排列為左邊負極右邊正極時,充電器輸出接口反面朝上插入電動車充電孔內對電動車進行充電,從而實現一個充電器對兩種電極排列方式的電動車均能實現充電功能。綜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並非用來限定本發明的實施範圍。即凡依照本發明申請專利範圍的內容所做的等效變化及修飾,皆應屬於本發明的技術範疇。
權利要求1.一種通用型電動車充電器,包括依次相連的電源插頭和置於充電器盒內的穩壓電路、充電保護電路,充電保護電路通過並聯的方式依次連接有LED指示燈和充電器輸出接口,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充電器輸出接口包括梯形體的底座,梯形體底座的底面包括兩個垂直於底面的長方體,長方體垂直於底面的另一端設有方孔,方孔內壁設有絕緣保護層,絕緣保護層壁上嵌有電極薄片。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通用型電動車充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兩個垂直於底面的長方體平行排列,兩個長方體通過扁長方體相連,形成一個「工」字形結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通用型電動車充電器,包括依次相連的電源插頭和置於充電器盒內的穩壓電路、充電保護電路,充電保護電路通過並聯的方式依次連接有LED指示燈和充電器輸出接口。所述的充電器輸出接口包括梯形體的底座,梯形體底座的底面包括兩個垂直於底面的長方體,長方體垂直於底面的另一端設有方孔,方孔內壁設有絕緣保護層,絕緣保護層壁上嵌有電極薄片;所述的兩個垂直於底面的長方體平行排列,兩個長方體通過扁長方體相連,形成一個「工」字形結構。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使用本實用新型所述結構後充電器正面朝上和反面朝上均能插入電動車充電孔中,實現一個充電器對兩種電極排列方式的電動車均能實現充電功能。
文檔編號H02J7/00GK202798075SQ20122046345
公開日2013年3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2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12日
發明者胡一能 申請人:胡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