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交通警示牌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15 05:25:06 1
專利名稱:一種交通警示牌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警示標誌,尤其是一種可拆卸連接在汽車後備箱中的警示牌裝置。
背景技術: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8條之規定車輛發生故障後不能行駛,須立即報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將車移開;故障車須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並須在車身後設置警示標誌或開危險信號燈,夜間還須開示尾燈或設置明顯標誌(即三角警示牌)。三角警示牌的用途是當車輛發生故障時,可將三角警示牌設置在車後的適當位置,用來警告後面的來車,除此之外若有其它特殊情況卻將車子停很久時,也可將三角警示牌放在適當的位置,作為警戒用。三角警示牌的使用不僅可以避免二次事故,還可以把自己的危險降到最低。但由於現有的三角警示牌都是獨立設制不與汽車配套,許多駕駛員對三角警示牌的重視程度不高,經常忘記隨車攜帶,當發生故障或事故時,無法及時設置警示標誌。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與汽車配套、可拆卸地裝置在汽車後備箱的警示牌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一種交通警示牌裝置,包括警示牌,其特徵在於所述警示牌可拆卸地連接在汽車後備箱箱蓋的背面。
作為進一步的改進
所述的警示牌具有扣軸,汽車後備箱箱蓋的內表面固定設置有容置所述扣軸的扣件,警示牌通過扣軸可拆卸地置於扣件。
所述的警示牌呈三角形,扣軸設置在三角形警示牌的頂角及兩側處。
所述的三角警示牌頂角的扣軸可繞固定於後備箱箱蓋的扣件自由轉動。
所述的支架包括連接杆和橫軸,連接杆的一端與警示牌的背面中部活動鉸接、另一端與橫軸固定連接。
所述橫軸的直徑與扣軸相當、長度與三角警示牌底邊兩扣軸的距離相當。
所述的警示牌還連接有支架。
所述的交通警示牌正面塗有反光材料。
本實用新型的具有以下優點本實用新型的交通警示牌可拆卸活動裝設於汽車後備箱箱蓋的背部。當發生故障或事故時,如沒有隨車另帶三角警示牌,可將後備箱內的三角警示牌從扣件中扳開取出並放在車後適當的位置,作為警戒用;如有另帶三角警示牌,將三角警示牌底邊兩側的扣軸從扣件中扳開,通過頂角的扣軸使警示牌轉動至垂直位置,垂放在打開的後備箱內,同樣可起到警示作用。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使用狀態示意圖。
圖3是圖2中A部放大圖。
圖4是沿圖3中C-C方向的剖視圖。
圖5是圖1中三角警示牌的反面示意圖。
圖6是沿圖2中B-B方向的剖視圖(包括後備箱箱蓋、三角警示牌、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2所示。正面塗有反光材料的三角警示牌1的頂角及底邊兩側分別設置有扣軸11a、11b、11c,在汽車2的後備箱箱蓋21背面設置有與扣軸11a、11b、11c相應的三個扣座22a、22b、22c,扣座22a、22b、22c膠粘或螺絲固定在後備箱箱蓋21背部。三角警示牌1通過扣軸11a、11b、11c及扣座22a、22b、22c可拆卸扣裝在後備箱箱蓋21背面。
如圖3、圖4所示。扣座22a、22b、22c呈U字型,上部具有一安裝用豁口,中部具有容納扣軸11a、11b、11c的中空部;扣軸11a、11b、11c與U字型扣座22a、22b、22c的中空部相適配,扣軸11a、11b、11c扣裝於扣座22a、22b、22c豁口內。
如圖5所示。三角警示牌1的反面設有可摺疊支架,該支架包括連接杆31及橫軸32,橫軸32的直徑與扣軸11b相同、長度小於三角警示牌1的底邊但大於底邊兩扣座22b、22c之間的距離,連接杆31的一端與三角警示牌1的反面中部活動鉸接、另一端與橫軸32的中部固定連接。支架可轉動摺疊,不用時摺疊貼放於三角警示牌1的背面,不影響美觀。
本實用新型的使用方法1、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時,如沒有多帶三角警示牌,可將從三角警示牌1扣座22a、22b、22c中扳出,張開支架作為支撐腳,將三角警示牌1放在離車後一定距離的位置,起警示作用。使用完後,將三角警示牌1重新扣裝在後備箱箱蓋的扣座22a、22b、22c內。
2、如圖6所示。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時,如有另帶三角警示牌,將另帶的三角警示牌放在離車後一定距離的位置,同時可將三角警示牌1的底邊扣軸11b、11c從下部扣座22b、22c中扳出,通過頂角的扣軸11a使警示牌1轉動至垂直位置,打開支架將橫軸32扣入下部扣座22b、22c中固定三角警示牌1。該垂放在後備箱內的三角警示牌1起到雙重警示作用,由於其高度與駕駛員的視線相當,更醒目,所起警示作用更強。使用完後,將三角警示牌1重新扣裝在後備箱箱蓋的扣座22b、22c內。
權利要求1.一種交通警示牌裝置,包括警示牌,其特徵在於所述警示牌可拆卸地連接在汽車後備箱箱蓋的背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交通警示牌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警示牌具有扣軸,汽車後備箱箱蓋的背面固定設置有容置所述扣軸的扣件,警示牌通過扣軸可拆卸地置於扣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交通警示牌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警示牌呈三角形,扣軸設置在三角形警示牌的頂角及兩側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一種交通警示牌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三角警示牌頂角的扣軸可繞固定於後備箱箱蓋的扣件自由轉動。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一種交通警示牌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三角警示牌還連接有支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交通警示牌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支架包括連接杆和橫軸,連接杆的一端與警示牌的背面中部活動鉸接、另一端與橫軸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交通警示牌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橫軸的直徑與扣軸相當、長度與三角警示牌底邊兩扣軸的距離相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交通警示牌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交通警示牌正面塗有反光材料。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與汽車配套、可拆卸地連接在汽車後備箱中的交通警示牌裝置。本警示牌可拆卸地扣裝在汽車後備箱箱蓋的背面,可拆出單獨使用或垂放於打開的後備箱內,起警示作用。
文檔編號B60Q7/00GK2686929SQ20042003901
公開日2005年3月23日 申請日期2004年3月4日 優先權日2004年3月4日
發明者王心怡 申請人:王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