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大型無底鋼圍堰的氣囊下水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25 22:21:2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於大型無底鋼圍堰的氣囊下水裝置,屬於適用於大型無底鋼圍堰加工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橋梁深水基礎施工,對於低樁承臺來說,多數採用雙(單)壁鋼圍堰或鋼沉井等方式施工。相較與鋼沉井,雙(單)壁鋼圍堰作為臨時阻水結構來說,具有結構自重小,省材料,易加工拼裝、可回收等優點,目前在深水基礎施工中應用廣泛。
橋梁在水上施工時,為減少水上施工的不安全性和加快施工進度,要求鋼吊箱、鋼圍堰在岸邊加工一次性下水。目前,鋼圍堰通常在造船廠進行加工,利用船廠固定下水坡道及滑道實現下水。該種方法對施工場地要求較高、成本大,且並非所有地區都有造船廠,施工方法不具有普適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提出一種拆裝方便且適用於無底鋼圍堰的氣囊下水裝置,該裝置不但場地適用性強,而且可以防止大型無底鋼圍堰下水過程中發生較大變形。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出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於大型無底鋼圍堰的氣囊下水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桁架和底面板,所述桁架沿下水坡道方向延伸且其兩端均與無底鋼圍堰的壁板固接,所述底面板固接在桁架的下方,所述底面板沿下水坡道方向的前後兩端的端頭斜向上折彎形成第一彎頭;所述底面板與下水坡道之間設有多個條形氣囊,在使用時,所述氣囊的滾動可帶動大型無底鋼圍堰移動。
本實用新型應用於下水坡道上的大型無底鋼圍堰氣囊法下水,在使用時,在底面板下方按照一定間距均勻布置氣囊,並將鋼圍堰通過卷揚機、鋼絲繩等後錨系統將鋼圍堰臨時錨固,然後在氣囊的滾動下帶動鋼圍堰並運輸至水中,最後拆除桁架與鋼圍堰間的連接,並對其進行回收。
本實用新型通過桁架和底面板來增大無底鋼圍堰與氣囊的受力面積,氣囊在無底鋼圍堰的重力作用下可以產生較大變形,增加了氣囊與下水坡道地面的接觸面積,使單位面積的壓力減少,且受力均勻,對場地的適應性強。
本實用新型不但自重輕,省時省材,受力均勻,安全可靠,而且拆裝方便,在無底鋼圍堰下水後便於回收。本實用新型有效的解決了現有無底鋼圍堰多採用固定式下水滑道或全底面鋪設鋼板和分配梁下水時自重大、回收困難的弊端,為類似的大型無底鋼圍堰施工提供了參考。
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底面板沿下水坡道方向的前後兩端的端頭斜向上折彎形成第一彎頭,這樣無底鋼圍堰在前行過程中便於氣囊穿底支撐,從而防止氣囊支墊、走行過程中被割破。
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是:所述桁架的頂部設有頂縱梁,所述頂縱梁的兩端與無底鋼圍堰的壁板固接;所述桁架的底部設有底縱梁,所述底縱梁的兩端也與無底鋼圍堰的壁板固接。通過在桁架的頂部、底部分別設置頂縱梁、底縱梁可以進一步加強桁架與無底鋼圍堰的壁板的連接強度。
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是:所述桁架有兩套,兩套桁架沿無底鋼圍堰的下水軸線方向對稱布置。這樣就可以在保證桁架與無底鋼圍堰連接強度的基礎上,減少桁架的體積,從而降低自重。
上述技術方案的再進一步改進是:所述無底鋼圍堰的外壁與底縱梁連接處設有限位器。所述限位器用於防止鋼圍堰在斜坡道下水過程中與託盤發生相對位移。
上述技術方案的更進一步改進是:所述底縱梁的兩端也向上折彎形成與相鄰的第一彎頭弧度一致的第二彎頭,所述第二彎頭上設有吊耳。吊耳的設置可以方便吊車作業,從而方便後期的回收利用。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沿下水坡道方向的橫截面示意圖。
圖3為圖1沿下水坡道方向的縱截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
如圖1-3所示,本實施例的無底鋼圍堰氣囊下水裝置主要應用於下水坡道上將無底鋼圍堰運送至水中,該下水裝置包括桁架5和底面板3,桁架5沿下水坡道方向延伸且其兩端均與無底鋼圍堰1的壁板固接,底面板3固接在桁架5的下方,底面板3沿下水坡道方向的前後兩端的端頭斜向上折彎形成第一彎頭;底面板3與下水坡道之間設有多個條形氣囊2。
優選的,本實施例中桁架5有兩套,兩套桁架5沿無底鋼圍堰1的下水軸線方向對稱布置,這樣可以減少桁架的體積,從而降低自重
本實施例在使用時,先通過在地面設置支撐來放置無底鋼圍堰1、桁架5以及底面板3,然後在底面板3與地面之間置入條形氣囊2,對氣囊2分次充氣後抬起無底鋼圍堰1,然後撤掉支撐,在牽引力的作用下依靠氣囊2的滾動帶動無底鋼圍堰1進入水中。
本實施例還可以作以下改進:
1)桁架5的頂部設有頂縱梁6,頂縱梁6的兩端與無底鋼圍1堰的壁板固接;桁架5的底部設有底縱梁4,底縱梁4的兩端也與無底鋼圍堰1的壁板固接。
2)無底鋼圍堰1的外壁與底縱梁4連接處設有限位器7,可以防止鋼圍堰在斜坡道下水過程中與託盤發生相對位移
3)底縱梁4的兩端也向上折彎形成與相鄰的第一彎頭弧度一致的第二彎頭,第二彎頭上設有吊耳(圖中未示出),從而在回收過程中便於吊車等作業。
本實用新型不局限於上述實施例的具體技術方案,除上述實施例外,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有其他實施方式。凡採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