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立體車庫底盤車阻車機構的製作方法
2023-06-09 20:08:49
本實用新型涉及立體車庫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立體車庫底盤車阻車機構。
背景技術: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車迅速普及與發展,然而隨著汽車數量的增長,城市停車位供應嚴重不足,當前普遍存在城市停車難的問題,為此,立體車庫應運而生。立體車庫是解決現有問題的有效手段,其具有佔地面積小、設置靈活的特點,可以見縫插針地安裝在生活區或建築物旁。現有的梳齒式立體車庫一般包括車庫機架、底盤車及提升梳,在汽車駛入底盤車上停車過程中,由於存在慣性,底盤車會由於慣性前移跑偏,穩定性差,導致影響整個車庫的穩定性及安全性較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穩定性及安全性更高,使用方便快捷,存取車效率高的立體車庫底盤車阻車機構。
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立體車庫底盤車阻車機構,用於防止底盤車在汽車進入時跑偏,該底盤車具有與提升梳配合的承託梳,其特徵在於:包括可在勾住或釋放底盤車的位置之間擺動地鉸接在車庫機架上的阻車鉤、可轉動設置在車庫機架上的轉軸、設置在轉軸上可驅動阻車鉤擺動的凸輪、設置在轉軸上使轉軸正轉至凸輪驅動阻車鉤擺動到可勾住底盤車的配重塊、設置在轉軸上可被提升梳下壓使轉軸反轉至凸輪驅動阻車鉤擺動到釋放底盤車的壓杆。
進一步地,所述配重塊與壓杆分別固定於所述轉軸兩端。
進一步地,所述轉軸上固定有一配重塊安裝板,所述配重塊固定於該配重塊安裝板上。
進一步地,所述壓杆為L形杆,由垂直於轉軸設置並固定於轉軸上的縱向杆和垂直連接於縱向杆端部用於承接提升梳壓力的橫向杆連接構成。
進一步地,所述底盤車上設置有可鉤掛阻車鉤的掛杆。
進一步地,所述車庫機架上設置有阻車鉤安裝座,阻車鉤鉸接於該阻車鉤安裝座上。
進一步地,所述阻車鉤底部設置有與所述凸輪相配合的墊塊。
由上述對本實用新型的描述可知,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通過設置底盤車阻車機構,當車輛駛入底盤車上停車過程中,由於底盤車通過阻車鉤鉤掛固定於車庫機架上,因此,底盤車不會由於車輛移動的慣性而前移,可有效防止底盤車在車輛進入時跑偏,穩定性更好,且可使得整個車庫的穩定性及安全性得到提升。同時,當底盤車需要橫移時,提升梳下降將壓杆下壓即可帶動阻車鉤釋放底盤車;壓杆釋放後,阻車鉤可在配重塊作用下恢復至勾住底盤車位置,使用方便快捷,存取車效率高。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應用於梳齒式立體車庫的正視結構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應用於梳齒式立體車庫的俯視結構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阻車鉤勾住底盤車狀態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阻車鉤釋放底盤車狀態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應用於梳齒式立體車庫的側視結構圖;
圖6是圖5中A處的放大圖。
圖中:1.底盤車,2.車庫機架,3.承託梳,4.阻車鉤,5.轉軸,6.凸輪,7.配重塊,8.壓杆,9.墊塊,10.配重塊安裝板,11.縱向杆,12.橫向杆,13.掛杆,14.阻車鉤安裝座。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參照圖1至圖6,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立體車庫底盤車阻車機構,應用於梳齒式立體車庫,用於防止底盤車1在汽車進入時跑偏,所述梳齒式立體車庫包括有車庫機架2、底盤車1、提升梳、底盤車橫向移動機構、底盤車旋轉機構、提升梳升降機構,所述底盤車阻車機構設置於車庫機架2與底盤車1之間。該底盤車1具有與提升梳配合的承託梳3,底盤車阻車機構包括可在勾住或釋放底盤車1的位置之間擺動地鉸接在車庫機架2上的阻車鉤4、可轉動設置在車庫機架2上的轉軸5、設置在轉軸5上可驅動阻車鉤4擺動的凸輪6、設置在轉軸5上使轉軸5正轉至凸輪6驅動阻車鉤4擺動到可勾住底盤車1的配重塊7、設置在轉軸5上可被提升梳下壓使轉軸5反轉至凸輪6驅動阻車鉤4擺動到釋放底盤車1的壓杆8。
所述阻車鉤4底部設置有與所述凸輪6相配合的墊塊9。所述配重塊7與壓杆8分別固定於所述轉軸5兩端。所述轉軸5上通過緊固件固定有一配重塊安裝板10,所述配重塊7通過緊固件固定於該配重塊安裝板10上。所述壓杆8為L形杆,由垂直於轉軸5設置並固定於轉軸5上的縱向杆11和垂直連接於縱向杆11端部用於承接提升梳壓力的橫向杆12連接構成。
所述底盤車1上設置有可鉤掛阻車鉤4的掛杆13。所述車庫機架2上設置有阻車鉤安裝座14,阻車鉤4鉸接於該阻車鉤安裝座14上。
參照圖1至圖6,本實用新型的工作方式為:當車輛駛入底盤車上停車過程中,由於底盤車通過阻車鉤鉤掛固定於車庫機架上,因此,底盤車不會由於車輛移動的慣性而前移,可有效防止底盤車在車輛進入時跑偏;當底盤車需要橫移時,提升梳下降將壓杆下壓即可帶動阻車鉤釋放底盤車,底盤車即可進行橫移;橫移完成後,提升梳上升,壓杆被釋放,阻車鉤可在配重塊作用下復位至勾住底盤車位置。
上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設計構思並不局限於此,凡利用此構思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非實質性的改動,均應屬於侵犯本實用新型保護範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