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配合清汙船隻使用的水面處理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07 20:41:06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配合清汙船隻使用的水面處理裝置。
背景技術:
河道主要被用於船隻運輸,部分船隻存在漏油的情況,因此河面上經常會漂浮油汙,現有的處理辦法是通過將油汙進行中和,或者通過打撈設備將含有油汙的水抽離後進行處理,中和的辦法會對水質產生一定的影響,而抽取的辦法則耗時較長,工程量較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配合清汙船隻使用的水面處理裝置,本裝置可以安裝在小型清汙船隻的尾部或首部,通過懸浮柱進行懸浮支撐,而後通過吸油海綿吸收水面上的油汙,處理較為簡單快速,並且成本較為低廉。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配合清汙船隻使用的水面處理裝置,包括連接船隻用的連接板,所述連接板的左端面處對稱設置有四個螺絲,所述螺絲穿過所述連接板,所述螺絲穿過所述連接板的那一端處配合有墊片,所述連接板的左側設置有支撐座,所述支撐座與所述連接板之間配合有第一螺絲,所述支撐座內設置有支撐軸,所述支撐軸的兩端具有螺紋孔,所述支撐座的前、後端面位置處設置有固定螺絲,所述固定螺絲穿過所述支撐座後配合所述螺紋孔,在所述支撐軸上套設有旋轉套,所述旋轉套的外壁處對稱設置有兩根L形的支架杆,所述支架杆遠離所述旋轉套的那一端設置有環部,通過所述環部配合有拉繩,在兩根所述拉繩之間配合有第一支架杆,所述第一支架杆的兩端設置有第一環部,所述第一環部配合所述拉繩,在所述第一支架杆的桿身上套設有懸浮柱,在所述懸浮柱的外部套設有吸油海綿。
優選地,所述支架杆的內直角位置處設置有拉片,所述拉片與所述支架杆之間焊接固定。
優選地,所述吸油海綿的壁厚不小於25mm。
優選地,所述懸浮柱為泡沫柱,所述懸浮柱與所述第一支架杆之間過渡配合,所述懸浮柱與所述吸油海綿之間過盈配合。
本裝置在處理時,通過懸浮柱進行懸浮支撐,旋轉套是可活動的,因此在懸浮柱的支撐下,吸油海綿始終位於水面表層,可以有效吸附位於水面表層的油汙。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可以安裝在小型清汙船隻的尾部或首部,通過懸浮柱進行懸浮支撐,而後通過吸油海綿吸收水面上的油汙,處理較為簡單快速,並且成本較為低廉,本裝置的結構較為簡單,成本較為低廉,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徵能更易於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參閱圖1所示的一種配合清汙船隻使用的水面處理裝置,包括連接船隻用的連接板1,所述連接板1的左端面處對稱設置有四個螺絲101,所述螺絲101穿過所述連接板1,所述螺絲101穿過所述連接板1的那一端處配合有墊片102,所述連接板1的左側設置有支撐座2,所述支撐座2與所述連接板1之間配合有第一螺絲201,所述支撐座2內設置有支撐軸3,所述支撐軸3的兩端具有螺紋孔(未圖示),所述支撐座2的前、後端面位置處設置有固定螺絲4,所述固定螺絲4穿過所述支撐座2後配合所述螺紋孔,在所述支撐軸3上套設有旋轉套5,所述旋轉套5的外壁處對稱設置有兩根L形的支架杆6,所述支架杆6遠離所述旋轉套5的那一端設置有環部7,通過所述環部7配合有拉繩8,在兩根所述拉繩8之間配合有第一支架杆9,所述第一支架杆9的兩端設置有第一環部10,所述第一環部10配合所述拉繩8,在所述第一支架杆9的桿身上套設有懸浮柱(未圖示),在所述懸浮柱的外部套設有吸油海綿11。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支架杆6的內直角位置處設置有拉片611,所述拉片611與所述支架杆6之間焊接固定,通過增加拉片可以增加支架杆的抗彎性能。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吸油海綿11的壁厚為30mm。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懸浮柱為泡沫柱,所述懸浮柱與所述第一支架杆9之間過渡配合,所述懸浮柱與所述吸油海綿11之間過盈配合。
本裝置在處理時,通過懸浮柱進行懸浮支撐,旋轉套是可活動的,因此在懸浮柱的支撐下,吸油海綿始終位於水面表層,可以有效吸附位於水面表層的油汙。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可以安裝在小型清汙船隻的尾部或首部,通過懸浮柱進行懸浮支撐,而後通過吸油海綿吸收水面上的油汙,處理較為簡單快速,並且成本較為低廉,本裝置的結構較為簡單,成本較為低廉,適合推廣使用。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徵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範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範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範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