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非正常容量損失的恢復方法
2023-05-29 07:06:26
專利名稱:蓄電池非正常容量損失的恢復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蓄電池非正常容量損失的恢復方法,屬鉛酸蓄電池的維護保養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閥控式電動自行車用鉛酸蓄電池在平常的使用過程中,經常有部分蓄電池容量在正常的壽命期內下降較快,即還沒有到達正常的使用壽命時,蓄電池容量已嚴重不足。此時,蓄電池既非產生微短路,也非因極板板柵腐蝕、鉛膏脫粉等而產生容量下降,而是因腐蝕層產生高阻而使蓄電池容量嚴重下降。此類失效的自行車動力蓄電池佔自行車動力蓄電池非正常失效的絕大部分,所以對此類蓄電池容量的恢復具有較大的經濟及社會環保效益。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安全,方便,可靠且可對蓄電池重複使用的蓄電池非正常容量損失的恢復方法。
本發明為蓄電池非正常容量損失的恢復方法,其特徵在於按以下操作步驟進行(1)將蓄電池連接在充放電機上;(2)將蓄電池以3A~5A的電流恆流放電至0V;(3)繼續以3A~5A的電流恆流反充電60min~120min;(4)蓄電池反充電後馬上以5A限流,14.6V/只限壓恆壓充電,恆壓充電至電流小於0.3A時止。
本發明通過對閥控蓄電池過放電,即反充電,使蓄電池內部產生高溫,再在高溫下對蓄電池充電,使腐蝕層高阻在高溫下因溶解度加大再通過充電而強制使其轉化為活性物質,從而使蓄電池容量得以恢復。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明的具體操作步驟如下(1)、將蓄電池放進立方體金屬箱體,再扣上上下蓋板,以防蓄電池恢復過程中高溫使蓄電池四周變形;(2)、將蓄電池連接在充放電機上;(3)、將蓄電池以3A~5A的電流恆流放電至0V;(4)、繼續以3A~5A的電流恆流過放電(反充電)60min~120min,使其產生高溫;(5)、過放電(反充電)時當蓄電池表面溫度達到70℃~75℃時,即使過放時間還不到,也應馬上轉入下一步正充電;(6)、自行車蓄電池反充電後馬上以5A限流,14.6V/只限壓恆壓充電,恆壓充電至電流小於0.3A時止;(7)、如第(6)步恆壓充電12h時電流還>0.3A,此時說明蓄電池失水,應開閥加去離子水至剛好飽和;(8)、檢查性放電,看蓄電池容量是否已恢復。
由本發明所述恢復方法恢復的蓄電池經長期試驗,有如下效果(1)發生早期容量損失的蓄電池通過用此種方法能使蓄電池容量都有較大的恢復;(2)大約80%發生早期容量損失的蓄電池能完全穩定的恢復容量;(3)少部分發生早期容量損失的蓄電池,約10%~20%能完全恢復容量,但不是很穩定;(4)此種方法對同一蓄電池能重複恢復。
權利要求
1.一種蓄電池非正常容量損失的恢復方法,其特徵在於按以下操作步驟進行(1)將蓄電池連接在充放電機上;(2)將蓄電池以3A~5A的電流恆流放電至0V;(3)繼續以3A~5A的電流恆流反充電60min~120min;(4)蓄電池反充電後馬上以5A限流,14.6V/只限壓恆壓充電,恆壓充電至電流小於0.3A時止。
全文摘要
一種蓄電池非正常容量損失的恢復方法,屬鉛酸蓄電池的維護保養技術領域,主要按以下操作步驟進行將蓄電池連接在充放電機上;將蓄電池以3A~5A的電流恆流放電至0V;繼續以3A~5A的電流恆流反充電60min~120min;蓄電池反充電後馬上以5A限流,14.6V/只限壓恆壓充電,恆壓充電至電流小於0.3A時止。本發明通過對閥控蓄電池過放電,即反充電,使蓄電池內部產生高溫,再在高溫下對蓄電池充電,從而使腐蝕層高阻在高溫下因溶解度加大再通過充電而強制使其轉化為活性物質,從而使蓄電池容量得以恢復。
文檔編號H01M10/06GK101093904SQ20071007016
公開日2007年12月26日 申請日期2007年7月24日 優先權日2007年7月24日
發明者王月祥, 貝銀芳 申請人:臥龍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臥龍燈塔電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