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濁澄清劑及液體除濁去雜方法
2023-05-28 17:33:16 2
專利名稱:除濁澄清劑及液體除濁去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植物提取液、飲料和果酒、藥酒等酒類液體的除濁去雜的澄清劑及植物提取液、飲料和果酒、藥酒等酒類液體的除濁去雜方法。
目前,液體的澄清除濁劑,除使用固體物質外,傳統方法採用乙醇和單寧一明膠等方法,這些除濁澄清劑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系列缺點,如適用範圍小,澄清時間長,效應單一,只能適用於某一種液體,成本高,效果欠佳,所用除濁方法除濁裝置及操作較複雜,不大方便,工藝也欠簡便。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適用範圍廣,對澄清液體的品質無影響,澄清效果好,澄清時間短,使用方便的除濁澄清劑和簡化工藝、操作簡單、方便,使用成本低、效果好的液體除濁去雜方法。
本發明的除濁澄清劑的組成重量百分比為殼聚糖及其衍生物1-40%,酸1-40%,其餘為水。取殼聚糖及其衍生物挑選,去除雜質,洗淨,用研磨機研細,按重量百分比加入酸和水,攪拌10-15分鐘,再研磨,至顏色均一,成膠狀,即得除濁澄清劑。
實施例取殼聚糖及其衍生物挑選,去除雜質,洗淨,用研磨機研細。按重量百分比取研細的殼聚糖及其衍生物20%,再加入酸20%和60%的水,攪拌10-15分鐘,再研磨,至顏色均一,成膠狀,即得到除濁澄清劑。
本發明的液體除濁去雜方法,在需澄清的液體中加入0.2-0.4%的除濁澄清劑,攪拌均勻,靜置6-12小時,虹吸上清液,即得到除濁去雜的澄清液。
本發明的方法主要適用於植物提取液、飲料和果酒、藥酒等酒類。
實施例1用於風溼酒澄清。傳統澄清方法為靜置10-15天,棄去沉澱物,上清液再用板框壓濾機過濾,灌裝。該法澄清時間長,效果較差,澄清液放置6個月以上,又較多沉澱。採用本發明的方法,在風溼酒中加入重量比為0.2-0.4%的除濁澄清劑,攪拌均勻,放置12小時,虹吸上清液,灌裝。澄清液放置1年,只產生微量輕搖易散的沉澱,對風溼酒的品質和風味無任何影響。
實施例2、用於中成藥肝復樂提取液澄清。傳統方法為加入乙醇至含醇量為5%,靜置12-24小時,取上清液,過濾濃縮即得。採用本發明方法,在肝復樂提取液中加入0.2-0.4%的除濁澄清劑,攪拌均勻,放置6-12小時,取上清液濃縮即得。按「肝復樂」標準方法檢測,使用除濁澄清劑澄清的藥液,完全符合標準要求,對肝復樂的有效成分無任何影響。
實施例3、用於板蘭根提取液澄清。傳統方法為在提取液中加入乙醇,至含醇量為60%,靜置12-24小時,取上清液,過濾,濃縮即得。採用本發明方法,使用除濁澄清劑。在板蘭根提取液中加入重量比為0.2-0.4%的除濁澄清劑,攪拌均勻,放置6-12小時,取上清液濃縮即得。按板蘭根衝劑標準檢測除濁澄清劑對板蘭根的有效成分無任何影響,且使用除蝕澄清劑代替乙醇澄清,使用成本僅為使用乙醇時的10%左右,操作安全簡單。
權利要求
1.一種除濁澄清劑,其特徵是,該除濁澄清劑按重量百分比為殼聚糖及其衍生物1-40%,酸1-40%,其餘為水配製而成;取殼聚糖及其衍生物挑選,去除雜質,洗淨,用研磨機研細後,按上述重量百分比加入酸和水,攪拌10-15分鐘,再研磨至顏色均一,成膠狀,包裝即得。
2.一種液體除濁去雜方法,其特徵是在需澄清的液體中加入0.2-0.4%的除濁澄清劑,攪拌均勻,靜置6-12小時,虹吸上清液,即得除去雜質的澄清液。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體除濁去雜方法,其特徵是主要適用於對植物提取液、飲料和果酒、藥酒等酒類液體的除濁去雜。
全文摘要
一種除濁澄清劑及一種液體除濁去雜方法。該除濁澄清劑由殼聚糖、酸和水配製而成,澄清效果十分明顯,不但澄清時間短,又可簡化工藝,適用範圍廣,使用十分方便。該液體除濁去雜方法,只需在需澄清去雜的液體中加入0.2—0.4%的除濁澄清劑,放置6—12小時,虹吸上清液即可。該方法主要包括對植物提取液、飲料和果酒、藥酒等酒類液體的除濁去雜。該方法澄清效果好,簡化了工藝,降低了成本,操作十分簡單、方便。
文檔編號C12H1/052GK1170757SQ9710809
公開日1998年1月21日 申請日期1997年6月7日 優先權日1997年6月7日
發明者羅竹存, 張仁志, 王有明 申請人:羅竹存, 張仁志, 王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