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為可攜式設備充電的方法、控制充電的方法、裝置及系統與流程
2023-06-27 19:11:42 1

本發明涉及電池充電器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鋰電池充電器自動恢復巡檢關斷保護電路。
背景技術:
近年來隨著可攜式電子產品的快速增加,對鋰電池的需求也是越來越大,同時對鋰電池充電器的需求也是越來越大。目前,市場上大多鋰電池都有自帶過充保護功能,因此大多鋰電池充電器都不帶過充保護功能,但由於市場上鋰電池產品繁多,過充保護功能優劣不一,使得鋰電池的安全性和使用壽命無法得到保證,還有部分相對高級的電池充電器會帶有過充保護功能,但一般都是用單片機控制的方式和其它保護功能集成在一起,成本較大。另一些鋰電池充滿電後會出現漏電電壓下降情況,若不能及時對電池電量進行補充,將會影響電池的正常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通過提供一種充電器自動恢復巡檢控制電路,來解決鋰電池產品自帶過充保護功能優劣不一以及充滿後漏電的狀況。
本發明是通過檢測充電器電池充電信號,在充電器不充電或電池充滿電後將充電器輸出關斷,從而有效地防止鋰電池充電過充,並能在關斷後每隔一定時間後重新恢復對電池充電,使漏電的電池電量及時得到補充。
本發明為一種充電器自動恢復巡檢控制電路,其包括延時電路模塊1、比較電路模塊2、關斷電路模塊3和定時巡檢電路模塊4。
所述的延時電路模塊1,用於充電器上電時一段時間內不管充電器是否連接電池也能保持正常輸出;
所述的比較電路模塊2,用於延時電路的放電電壓與基準電壓比較後輸出一個高電位或低電位,以及定時巡檢的一個瞬間高電位與比較器的基準電位比較後輸出一個高電位或低電位,此輸出的高電位或低電位去控制充電器電源管理晶片,使充電器進入斷開(待機)或正常充電狀態;
所述的關斷電路模塊3,用於接收比較電路的輸出的高低電位,並根據充電器的充電信號,決定是否關斷充電器;
所述的定時巡檢電路模塊4,用於產生定時信號,使關斷(待機)後的充電器每隔一段時間後自動恢復充電。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原理框圖;
圖2為本發明的具體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1、2,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最佳實施例:
本發明提供一種充電器的自動恢復巡檢控制電路,用於電池充滿後關斷並能在關斷後每隔一定時間後重新恢復對電池充電,其包括延時電路模塊1、比較電路模塊2、關斷電路模塊3和定時巡檢電路模塊4。充電器上電後,直流電VCC經電容C1對電容C2充電,使電容C2獲得一個高電位,該高電位通過電阻R1加在三極體Q1基極,又經三極體Q1發射極流經電阻R3到GND,形成一個小電流緩慢放電迴路,使三極體Q1基極電壓有一個緩慢下降過程。而直流電VCC經電阻R4和電阻R5流入GND,電阻R4和電阻R5對直流電VCC分壓,給比較器U1A同相端提供一個比較基準電壓。三極體Q1基極電位高於比較器U1A同相端基準電壓時,比較器U1A輸出端輸出低電位,該低電位經電阻R6後不能使光電耦合器PC1導通,充電器的充電信號無法通過光電耦合器PC1流入二極體D2,電源管理晶片處於低電位,使充電器正常輸出電壓。同時,比較器U1A輸出端的低電位經電阻R7使三極體Q2基極也保持低電位,三極體Q2導通,三極體Q2發射極產生低電位,與此發射極連接的三極體Q3的基極也為低電位,三極體Q3不導通,直流電VCC不能通過三極體Q3流入定時晶片U2的4腳和8腳,定時晶片由於無電而不啟動定時巡檢。隨著電容C2繼續緩慢放電,三極體Q1基極電壓隨著下降,當該電壓低於比較器U1A同相端基準電壓後,比較器U1A輸出端輸出高電位,該高電位通過電阻R6流入光電耦合器PC1的1腳,光電耦合器PC1的4腳和3腳導通,若此時充電器仍未接電池或者電池已經充滿,則充電器充電信號是高電位,二極體D2負極也為高電位,該高電位流入電源管理晶片,使充電器關斷輸出;若此時充電器正在充電,則充電器充電信號是低電位,二極體D2負極也為低電位,該低電位拉低電源管理晶片,使充電器保持輸出,正常對電池充電。同時,比較器U1A輸出端的高電位經電阻R7流入三極體Q2基極,使三極體Q2不導通,三極體Q2發射極為高電位,與其相連接的三極體Q3的基極也為高電位,三極體Q3導通,直流電VCC經三極體Q3集電極和發射極一路流入定時晶片U2的4腳和8腳,使定時晶片U2上電工作,另一路經電阻R10流入定時晶片U2的7腳,該7腳通過二極體D4接至定時晶片U2的2腳和6腳,定時晶片U2的2腳一路通過電容C3接至GND,另一路通過二極體D5經電阻R9與定時晶片U2的7腳連接,形成一個振蕩電路,使定時晶片的3腳產生具有一定佔空比的方波,該方波中的高電位經二極體D3流入比較器U1A的反相端,使比較器U1A輸出端輸出低電位,從而使光電耦合器PC1不導通,光電耦合器的3腳處於低電位,該低電位經二極體D2流入電源管理晶片,使充電器正常輸出電壓,恢復充電,調整電容C3容值和電阻R9阻值,獲得具有不同佔空比和周期的方波,可以改變定時巡檢時間。
所述實施例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方式,但並不代表僅僅受所述實施例的限制,其它的任何未背離本發明的精神實質與原理的情況下所作出的任何改變、修飾、替代、組合、簡化,均應視為與本發明等效的置換方式,均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