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開瓶器的製造方法
2023-06-27 16:42:46
一種開瓶器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開瓶器,包含手柄、頭部;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所述頭部設置有第一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的下方設置有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二支撐部設置在頭部上,並設置在第一支撐部和第三支撐部之間;所述第一支撐部的寬度大於第三支撐部;本發明可以通過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的組合或第一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的組合來實現開啟啤酒瓶蓋的功能;同時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第二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之間採用圓弧連接,外型美觀;再者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本發明結構簡單,體積小,方便攜帶。
【專利說明】—種開瓶器【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開瓶器的改進,特別是一種結構簡單、實用且造型美觀、攜帶方便的開瓶器。
【背景技術】
[0002]常見的開瓶器,如夏天喝啤酒時用的啤酒瓶的開瓶器,其包含手柄,所述的手柄的一端開設有口形通孔;使用時,將開瓶器的口形通孔套在啤酒瓶蓋上,使口形通孔的上邊扣在啤酒瓶蓋的上表面,下邊剛好卡入啤酒瓶蓋的下邊緣,通過提拉手柄即可實現開啟啤酒瓶蓋。這種開瓶器攜帶不方便,且造型不美觀,只適合在固定場合使用,不適合攜帶在身上。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目的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實用且造型美觀、攜帶方便的開瓶器。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開瓶器,包含手柄、頭部;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所述頭部設置有第一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的下方設置有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二支撐部設置在頭部上,並設置在第一支撐部和第三支撐部之間;所述第一支撐部的寬度大於第三支撐部。
[0005]優選的,所述第二支撐部的寬度小於第三支撐部。
[0006]優選的,所述第一支撐部的端部設置有磁性部。
[0007]由於上述技術方案的運用,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
本發明所述的開瓶器中的頭部設置有第一支撐部、第二支撐部、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的寬度大於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二支撐部的寬度小於第三支撐部;本發明可以通過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的組合或第一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的組合來實現開啟啤酒瓶蓋的功能;同時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第二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之間採用圓弧連接,外型美觀;再者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本發明結構簡單,體積小,方便攜帶。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1為本發明所述的開瓶器的主視圖;
其中:1、手柄;2、頭部;3、第一支撐部;4、第二支撐部;5、第三支撐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10]附圖1為本發明所述的一種開瓶器,包含手柄1、頭部2 ;所述頭部2成扁平狀;所述頭部2平行設置在手柄I的一端;所述頭部2設置有第一支撐部3 ;所述第一支撐部3的下方設置有第三支撐部5 ;所述第二支撐部4設置在頭部2上,並設置在第一支撐部3和第三支撐部5之間;所述第一支撐部3的寬度大於第三支撐部5 ;所述第二支撐部4的寬度小於第三支撐部5 ;所述第一支撐部3的端部設置有磁性部(未示出);所述磁性部可以將開啟後的啤酒瓶蓋吸附在第一支撐部的端部,而不至於跌落地面,造成環境的不衛生。
[0011]由於上述技術方案的運用,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
本發明所述的開瓶器中的頭部設置有第一支撐部、第二支撐部、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的寬度大於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二支撐部的寬度小於第三支撐部;本發明可以通過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的組合或第一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的組合來實現開啟啤酒瓶蓋的功能;同時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第二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之間採用圓弧連接,外型美觀;再者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本發明結構簡單,體積小,方便攜帶。
[0012]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於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發明的內容並加以實施,並不能以此限制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凡根據本發明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開瓶器,包含手柄、頭部;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其特徵在於:所述頭部設置有第一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的下方設置有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二支撐部設置在頭部上,並設置在第一支撐部和第三支撐部之間;所述第一支撐部的寬度大於第三支撐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瓶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支撐部的寬度小於第三支撐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開瓶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支撐部的端部設置有磁性部。
【文檔編號】B67B7/16GK103434993SQ201310378429
【公開日】2013年12月11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7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27日
【發明者】徐劼琪 申請人:蘇州市吳中區光福錦程機械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