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毒劑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20:40:51
專利名稱:清毒劑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白血病的藥物,具體說是一種純中藥清毒劑。
背景技術:
白血病是指白血病細胞在人體骨髓內過度增生,造成正常造血細胞即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數量減少,使正常造血難以進行,由此人體表現貧血、感染、出血。白血病細胞浸潤人體的臟器,造成各個臟器的損害,如浸潤肝脾和淋巴結時,出現肝脾腫大,浸潤腦和腦膜時,出現頭暈,頭痛,嗜睡,意識模糊不清,也有的出現抽筋的症狀。現沒有療效十分顯著的中藥,白血病人要徹底治療還要靠骨髓移植,但配型很難,且費用很高。用西藥主要是化療,因化療用藥可殺死正常的細胞和白細胞,使人體免疫力降低,有的引起感染及其它併發症,副作用很大。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清毒劑,它能清出血液及臟器的毒素,提高人體免疫力,從而使病人恢復健康。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本發明的藥物按重量份數由以下組份組成生山楂10~15份、連翹10~20份、蒲公英25~50份、枸杞子15~20份、雙花25~50份、羚羊角7~9份、廣犀角7~9份、大棗7~10份。
上述組分中還有車前子全草3~7份、蘆根7~9份,這兩味藥病情緩解後加入,利於發汗。
本發明的藥物的優選方案按重量份數由以下組份組成生山楂15份、連翹10份、蒲公英50份、枸杞子20份、雙花50份、羚羊角9份、廣犀角9份、大棗10份。
本藥用水煎成湯劑早晚各服一杯。
本發明的優點在於1、本藥有效率為100%,可明顯減輕或消除白血病人的出血症狀,它可清熱解毒,清利腸毒,消食散結利溼,熄風祛寒,涼血,對急淋型白血病治癒率高。2、本藥能清除白血病患者的內毒,服50天能達到活血通絡恢復正常造血功能,使血液具有正常的運輸、調節、防禦和保護功能。3、本藥可益脾除煩,增進食慾,補氣養血,進而提高人體免疫力。4、無毒副作用。
經臨床19例患者證明,白血病是由鼠疫病毒或蛇病毒引起的,其病原即兩種毒,大部分白血病患者都是由外傷引起的,毒通過人體外傷進入血液,侵犯骨髓,使骨髓這個血液製造廠呈病態造血狀態,不能正常造血;同時還破壞了血液中的凝血酶、活血酶、解毒酶、營養酶,因為這四個酶中含十三個凝血因子,由於各個因子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使每一個因子既不能獨立發揮作用,又不能互相協作,血液中的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分別來自骨髓中紅系、粒系和巨核系,使血漿和血細胞不能完全擔負起正常的基本功能,造成白血病患者各種病相。
根據中醫理論本藥的組分有如下作用生山楂可消食,清利腸毒,可增進病人食慾,尤其經化療的病人。
連翹清熱散結。
蒲公英清熱,解五毒。
枸杞子滋補腎陰,補氣養血,清三焦之毒,增加營養,提高抵抗力。
雙花清熱、解毒、散結。
羚羊角清肝熱,熄風。
廣犀角清心熱,解毒。
大棗益脾除煩,和胃鍵脾。
車前子滲利溼熱。
蘆根清肺洩熱。
具體實施例方式
實施例1生山楂1 5份、連翹10份、蒲公英50份、枸杞子20份、雙花50份、羚羊角9份、廣犀角9份、大棗10份。
實施例2生山楂12份、連翹13份、蒲公英40份、枸杞子20份、雙花40份、羚羊角7份、廣犀角7份、大棗7份。
服用上述兩實施例藥物,如果病人病情緩解,藥中可以加車前子全草7份、蘆根9份,以利於發汗。
服用本發明實施例1組分的藥物,有效率為100%,見表1。
表1用本藥治療白血病病例 表1中有效率為100%,經服藥病人的出血症狀好轉或消失,非急淋及慢粒病人有的2~3年後復發。本藥對急淋白血病治癒率高,為92.3%。病人陳思思,已經4次化療,每次緩解後復發,經服用本藥50付,痊癒。表中病人服用本藥痊癒後,血液檢查及骨髓檢查完全正常。現正常工作或讀書。
權利要求
1.一種清毒劑,其特徵在於按重量份數由以下組份組成,生山楂10~15份、連翹10~20份、蒲公英25~50份、枸杞子15~20份、雙花25~50份、羚羊角7~9份、廣犀角7~9份、大棗7~10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毒劑,其特徵在於上述組分中還有車前子全草3~7份、蘆根7~9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毒劑,其特徵在於本藥物的優選方案按重量份數由以下組份組成,生山楂15份、連翹10份、蒲公英50份、枸杞子20份、雙花50份、羚羊角9份、廣犀角9份、大棗10份。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治療白血病的藥物清毒劑,它按重量份數由以下組份組成生山楂10~15份、連翹10~20份、蒲公英25~50份、枸杞子15~20份、雙花25~50份、羚羊角7~9份、廣犀角7~9份、大棗7~10份。上述組分中還有車前子全草3~7份、蘆根7~9份。本藥有效率為100%,可明顯減輕或消除白血病人的出血症狀,它可清熱解毒,清利腸毒,消食散結利溼,熄風祛寒,涼血,對急淋型白血病治癒率高。本藥無毒副作用。
文檔編號A61P35/00GK1559597SQ200410028558
公開日2005年1月5日 申請日期2004年3月12日 優先權日2004年3月12日
發明者丁連美 申請人:丁連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