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23:51:21 2
一種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屬於安保設備【技術領域】,包括:卡扣底座(1)、卡扣上蓋(2)和固定栓(3),卡扣上蓋(2)的第一端通過轉軸(4)與卡扣底座(1)的第一端轉動連接,在卡扣上蓋(2)的第二端上設置有與卡扣底座(1)的第二端匹配的固定齒(5),在卡扣底座(1)上設置有與固定栓(3)第一端的螺紋匹配的螺紋座(6),在卡扣上蓋(2)開有與螺紋孔的位置對應的通孔。本實用新型利用錶帶上的孔通過固定栓將錶帶固定在卡扣底座和卡扣上蓋之間,避免了精神殘疾人有可能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自己把錶帶解開,手錶被摘下而丟失的情況,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專利說明】一種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屬於安保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對於一些特定的群體,如精神殘疾(智力障礙)人員、高齡老人、2-6歲之間的幼兒,由於該特定的群體不具備自理能力,所以無法學習使用保護自身的安全設備,因此可以通過給該特定的群體佩戴能夠反映所處位置、安全狀況等信息的手錶等安保飾物的方式,從而獲取其所處位置、安全狀況等信息。但是由於該特定的群體不知道安保飾物的作用,也有可能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自己把手錶摘下,因此可能造成較大的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為解決現有的用於反映所處位置、安全狀況等信息的安保飾物有可能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自己把手錶摘下而丟失的問題,進而提供了一種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為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以下的技術方案:
[0004]一種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包括:卡扣底座、卡扣上蓋和固定栓,卡扣上蓋的第一端通過轉軸與卡扣底座的第一端轉動連接,在卡扣上蓋的第二端上設置有與卡扣底座的第二端匹配的固定齒,在卡扣底座上設置有與固定栓第一端的螺紋匹配的螺紋座,在卡扣上蓋開有與螺紋孔的位置對應的通孔。
[000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利用錶帶上的孔通過固定栓將錶帶固定在卡扣底座和卡扣上蓋之間,避免了精神殘疾人有可能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自己把錶帶解開,手錶被摘下而丟失的情況,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提供的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打開時的結構示意圖;
[0007]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提供的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關閉時的結構示意圖。
[0008]圖3為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的使用狀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實施例在以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為前提下進行實施,給出了詳細的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不限於下述實施例。
[0010]本【具體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如圖1和2所示,包括:卡扣底座1、卡扣上蓋2和固定栓3,卡扣上蓋2的第一端通過轉軸4與卡扣底座I的第一端轉動連接,在卡扣上蓋2的第二端上設置有與卡扣底座I的第二端匹配的固定齒5,在卡扣底座I上設置有與固定栓3第一端的螺紋匹配的螺紋座6,在卡扣上蓋2開有與螺紋孔的位置對應的通孔。
[0011]在本【具體實施方式】一可選實施例中,在固定栓3的第二端上設置有六角螺帽7,通過固定栓3將卡扣底座I和卡扣上蓋2固定後,採用六角螺帽,用相應的六角扳手擰緊,用手是擰不開的,只能通過工具才能打開,進一步提高了可靠性。
[0012]本【具體實施方式】提供的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的使用過程包括:先將固定栓3的第一端穿過卡扣上蓋2上的通孔,再穿過重疊在一起的兩個錶帶上的孔(見圖3),固定在卡扣底座I上的螺紋座6中,使固定齒5與卡扣底座I咬合固定,最後通過工具將固定栓3固定後即可起到防止被他人搶走或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自己摘下手錶而丟失的作用。
[0013]採用本【具體實施方式】提供的技術方案,通過固定栓將錶帶固定在卡扣底座和卡扣上蓋之間,避免了安保飾物被他人掠奪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丟失的情況,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001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這些【具體實施方式】都是基於本實用新型整體構思下的不同實現方式,而且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範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的保護範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包括:卡扣底座(1)、卡扣上蓋(2)和固定栓(3),其特徵在於,卡扣上蓋(2)的第一端通過轉軸(4)與卡扣底座(1)的第一端轉動連接,在卡扣上蓋(2)的第二端上設置有與卡扣底座(1)的第二端匹配的固定齒(5),在卡扣底座(1)上設置有與固定栓(3)第一端的螺紋匹配的螺紋座(6),在卡扣上蓋(2)開有與螺紋孔的位置對應的通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精神殘疾人防自拆表扣,其特徵在於,在固定栓(3)的第二端上設置有六 角螺帽(7)。
【文檔編號】A44C5/18GK203662137SQ201420051747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7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27日
【發明者】高洪剛 申請人:黑龍江省藍盾安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