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氨磺醯脲除草劑對水稻植物毒性影響的方法
2023-06-04 21:12:31 1
專利名稱:防止氨磺醯脲除草劑對水稻植物毒性影響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保護水稻(世界上最重要的經濟作物之一)免受氨磺醯脲類除草劑的植物毒性影響的方法。
本發明是一種保護水稻作物免受由如下結構式Ⅰ的氨磺醯脲除草劑的有效除草量而引起的傷害的方法。
其中Z為N或CH;
R1和R2分別為滷素,C1-C6烷基或C1-C6烷氧基;
R3和R4分別為滷素,可為一至三個滷素任意取代的C1-C6烷基或C1-C4烷氧基C2-C4鏈烯基和C2-C4炔基;
R5為氫,滷素或可被一至三個滷素任意取代的C1-C4烷基和R6為C1-C6烷基或C3-C6環烷基本方法包括施用一種有效量的,無植物毒性的,解毒量的,選自1-(α,α-二甲基苄基)-3-對-甲苯基脲和S-(1-甲基-1-苯基乙基)-1-哌啶硫代羧酸酯化合物。
對世界上三分之一的人口來講,水稻是最重要的糧食作物和主要食物成分。為了提高水稻的產量,必需使用除草劑來控制破壞稻穀生長的有害植物種類(雜草)。人們總是在不斷地尋找如何來改進對稻田雜草的控制的方法。
現已發現,通過配合施用一種除草有效量的結構式Ⅰ的氨磺醯脲和含解毒有效量的選自1-(α,α-二甲基苄基)-3-對-甲苯基脲和S-(1-甲基-1-苯基乙基)-1-哌啶硫代羧酸酯的化合物,可以控制稻田中的雜草,而不會對水稻植物產生不適當的或不可接受的植物毒性(傷害)。
在按照本發明的方法使用時,特別有效的化合物是結構式Ⅰ中那些Z為CH;R1和R2為C1-C6烷氧基;R3,R4和R5分別為滷素和R6為甲基,乙基或環丙基的化合物。
化合物1-(α,α-二甲基苄基)-3-對-甲苯基脲即達穆隆(daimuron)是一種已知的脲類除草劑和細胞分裂抑制劑。化合物S-(1-甲基-1-苯基乙基)-1-哌啶硫代羧酸酯即哌草丹(dimepiperate)是一種已知的硫代氨基甲酸酯除草劑。令人驚奇的是,當結構式Ⅰ的氨磺醯脲與選自達穆隆或哌草丹的化合物以重量比1∶2.5-1∶150,較佳的是1∶10-1∶50,配合起來共同施用於直接播種或移栽的水稻,可有效地控制雜草並且同時能減弱其對水稻植物的植物毒性。任何一種化合物都可以與氨磺醯脲除草劑合用,作為一種配合組分同時施用或單獨順序施用。
在實際應用中,可以將結構式Ⅰ的氨磺醯脲除草劑與達穆隆或哌草丹施用於注水稻田中的水面或植物的葉面上。施用的時間可以在水稻播種或水稻移栽前約4天到水稻播種或水稻移栽後約5天之內。
結構式為Ⅰ的氨磺醯脲除草劑和解毒化合物達穆隆和哌草丹都可以以噴灑液配方或粒狀配方的形式施用。它們可以作為單獨藥劑同時或順序施用或者預先配成組合物施用,或者也可以在施用前預先混合。
通常,結構式Ⅰ的化合物的除草有效量為0.016-1.0kg/ha,較佳的為0.02-0.5kg/ha,更佳的為0.02-0.2kg/ha和最佳的為0.04-0.06kg/ha。除草有效量會根據農田條件,雜草密度,氣候等而變化。同樣的,達穆隆或哌草丹的非植物毒性的解毒有效量也會根據農田條件和環境而變化,然而,當除草劑與解毒劑以1∶2.5-1∶150,較佳的是1∶10-1∶50的重量比施用時,會降低對水稻植物的植物毒性或消除對水稻植物的傷害。
為了便於對本發明更全面的理解,特提供下列實施例。實施例的目的主要是更詳細的說明本發明,並且除了在權利要求書中限定的以外,本發明的其它內容沒有被限定。
實施例1在困難條件下對達穆隆和哌草丹保護移栽水稻免受氨磺醯脲除草劑傷害的評價將表面積為100cm2,深為9cm,並且含有洪積層稻田土壤的塑料罐注水沒過土壤表面,並攪拌土壤和水至3cm的深度。將四株2.5葉齡的水稻植物移栽到土壤深度為0.5cm處。加入水使土壤表面水高為4cm,並在整個實驗過程中維持該高度。移栽後二天,施用0.2%粒狀配方的氨磺醯脲除草劑,單獨或配合施用以7%粒狀配方的達穆隆和哌草丹的丙酮溶液。每次實驗重複二次,不允許發生原地滲出現象。經處理後的植物置於溫室架上,澆水使水的高度維持在上述高度並按照傳統的溫室操作照料植物。在處理後30天進行觀察,用0-9級標準來評價植物毒性(植物傷害),其中0表示無影響(無傷害)而9表示完全殺死(100%傷害)。實驗所使用的氨磺醯脲除草劑是1-{〔鄰-(環丙基羰基)苯基〕氨磺醯基}-3-(4,6-二甲氧基-2-嘧啶基)脲。實驗所使用的水稻品種是Koshihikari。實驗結果用平均值表示,見表Ⅰ。
表Ⅰ達穆隆和哌草丹在困難條件下對移栽水稻的保護作用(0.5cm深)植物傷害解毒化合物 用量 (除草劑用量kg/ha)(kg/ha) 0 0.02 0.06 0.18達穆隆 0 0 3.0 5.0 5.50.45 0 2.8 3.5 4.00.90 0 2.5 2.8 4.01.50 0 2.5 3.0 3.5哌草丹 1.50 0 2.5 3.5 4.83.00 0 1.5 2.3 5.0實施例2對達穆隆和哌草丹保護移栽水稻免受氨磺醯脲除草劑傷害以及上述除草劑效能的評價將表面積為200cm2,深為15cm,並含有洪積層稻田土壤的缽罐注水淹沒土壤表面,並攪拌土壤和水至3cm的深度。在土壤深度為0-2cm處向每個缽罐中播種50粒Echinochloa crus-qalli種子,5個Saqittaria pygmaea塊莖,四個Cyperus serotinus塊莖和50至60粒Scirpus juncoides種子。播種後,在每個缽罐中土壤深度為3cm處移栽4株2.5葉齡的水稻植物並在土壤深度為0cm處移栽4株2.5葉齡的水稻植物。加水使水面高度保持在土壤表面以上4cm,並在實驗過程中維持該高度。移栽和播種二天後,分別單獨施用該除草劑以及與達穆隆或哌草丹配合施用。每次實驗後重複進行二次,不允許發生滲出現象。處理後,將植物置於溫室架上,澆水使水面高度維持在上述高度,並按傳統的溫室操作照料植物。觀察在處理後20天和40天的情況並用0-9級標準來評價植物傷害,其中0表示無影響(0%傷害)而9表示完全殺死(100%傷害)。實驗所使用的氨磺醯脲為1-{〔鄰-(環丙基羰基)苯基〕氨磺醯基}-3-(4,6-二甲氧基-2-嘧啶基)脲。實驗結果用平均值表示,見表Ⅱ。
所使用的評價系統參數 意義 控制百分率%(與對照相比)0 無影響 01 極微影響 1-52 輕微影響 6-153 中度影響 16-294 傷害 30-445 一定的傷害 45-646 除草效果 65-797 良好除草效果 80-908 接近完全殺死 91-999 完全殺死 100使用的植物種類項目 學名水稻 Oryza,sativaEc Echinochloa Crus-galliSp Sagittaria pygmaeaCs Cyperus serotinusSj Scirpus juncoides實施例3
哌草丹對受氨磺醯脲除草劑傷害的移栽水稻的保護作用及上述除草劑效能的評價使用與實施例2基本上相同的方法並代以用1-{〔鄰-(乙醯基)苯基〕氨磺醯基}-3-(4,6-二甲氧基-2-嘧啶基)脲作為氨磺醯脲除草劑,實驗所得的下列結果見表Ⅲ。
實施例4達穆隆對受氨磺醯脲除草劑傷害的移栽水稻的保護作用評價按如下所述的方法對移栽後施用除草劑的移栽水稻的耐藥性進行了測定在一裝有粉砂壤土,直徑為10.5cm,大小為32盎司且沒有排水孔的塑料容器中,以普通移栽深度3-6cm和一較淺的移栽深度1-3cm分別移栽10天齡的水稻籽苗(即Koshihikari和Tebonnet)。移栽後,將容器注水並維持水位在土壤表面以上1.5-3cm。移栽後三天,單獨用含有試驗除草劑的相當於0.5,0.25,0.125,0.063,0.032和0.016kg/ha活性成分的選定水液/丙酮(50/50v/v)混合物處理容器的注水土壤表面,或將達穆隆以1kg/ha活性成分的用量與其配合一併處理。將處理過的容器置於溫室架上,澆水使水面高度維持在上述高度,按傳統溫室操作照料植物。在處理後17天和35天檢查試驗情況,並按上面指出的評價系統評價除草效能。結果見表Ⅳ。
評價下述氨磺醯脲除草劑除草劑A 除草劑B1-{[鄰-環丙基羰基)苯基] 1-{[鄰-乙醯基)苯基]氨磺氨磺醯基}-3-(4,6-二甲氧 醯基}-3-(4,6-二甲氧基-2-基-2-嘧啶基)脲 嘧啶基)脲實施例5達穆隆和哌草丹對直播水稻受氨磺醯脲所引起的傷害的保護作用的評價將表面積為176cm2,深度為16cm,含有洪積層稻穀土壤的塑料罐缽注水沒到土壤表面,並攪拌土壤和水至2cm深度。在每個罐缽的土壤表面長出20株已發芽的水稻種子,就使其在不注水的條件下繼續生長,一直到實驗應用前一天。將除草劑單獨施用以及與達穆隆或哌草丹配合施用於0.5-葉齡,1.5-葉齡和2.5-葉齡的未經處理的植物。在處理後,在整個實驗過程中水面維持在土壤表面以上3cm處。將植物置於溫室架上,並按通常情況那樣照料植物。重複每次實驗,不允許發生滲出現象。在處理植物後10天和20天觀察,並根據在實施例1和2中描敘的0-9級標準評價植物的傷害程度。實驗所用的氨磺醯脲除草劑是1-{〔鄰-(環丙基羰基)苯基〕氨磺醯基}-3-(4,6-二甲氧基-2-嘧啶基)脲。實驗結果用平均值表示,見表Ⅴ。
表Ⅴ達穆隆和哌草丹對直播水稻的保護作用植物傷害0.5葉齡 1.5葉齡 2.5葉齡用量 天數 天數 天數施用 kg/ha 10 20 10 20 10 20除草劑單用 0.06 6.0 4.0 4.0 2.0 3.0 1.0除草劑/達穆隆 0.06/1.5 4.0 2.0 3.0 1.0 1.0 00.06/1.0 4.0 2.0 3.0 1.0 1.0 00.06/0.6 4.0 2.0 3.0 1.0 1.0 00.06/0.45 4.0 2.0 3.0 1.0 1.0 00.06/0.30 4.0 2.0 3.5 1.5 1.0 0除草劑/哌草丹 0.06/3.0 8.0 8.0 3.0 1.0 1.5 00.06/2.0 6.0 3.0 3.0 1.0 1.5 00.06/1.35 4.0 1.0 3.0 1.0 1.5 0單用達穆隆 1.5 0 0 0 0 0 0單用哌草丹 3.0 8.0 8.0 1.0 0 0 02.0 7.0 5.0 0 0 0 01.35 0 0 0 0 0 0對照(控制) 0 0 0 0 0 0
權利要求
1.一種能保護水稻作物免受除草有效量的結構式Ⅰ的除草劑所引起的傷害的方法
其中Z為N或CH;R1和R2分別為滷素,C1-C6烷基或C1-C6烷氧基;R3和R4分別為滷素,可被一至三個滷素所任意取代的C1-C6烷基或C1-C4烷氧基C2-C4烯基和C2-C4炔基;R5為氫,滷素或可被一至三個滷素所任意取代的C1-C4烷基和R6為C1-C6烷基或C3-C6環烷基;其特徵為施用選自由1-(α,α-二甲基苄基)-3-對-甲苯基脲和S-(1-甲基-1-苯基乙基)-1-哌啶硫代羰酸酯組合的,有效且無植物毒性的,解毒量的化合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Z為CH;R1和R2為C1-C6烷氧基和R3,R4及R5為氫。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R6是甲基,乙基或環丙基。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除草劑為1-{〔鄰-環丙基羰基)苯基〕氨磺醯基}-3-(4,6-二甲氧基-2-嘧啶基)脲。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從水稻種子播種或水稻植物移栽前4天到水稻種子播種或水稻植物移栽後約5天除草劑和組合物施用於稻田水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除草劑和化合物的重量比為1∶2.5-1∶150。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除草劑和化合物的重量比為1∶10-1∶50。
8.一種組合物,其特徵在於由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有效量的除草劑與解毒有效量的選自由1-(α,α-二甲基苄基)-3-對-甲苯基脲和S-(1-甲基-1-苯基乙基)-1-哌啶硫代羧酸酯組合的一種化合物所組成。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它是一種農業上可接受的稀釋劑。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除草劑和化合物的重量比為1∶2.5-1∶150。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保護水稻免受氨磺醯脲除草劑傷害的方法,它包括向作物施用無植物毒性具解毒數量的選自1-(α,α-二甲基苄基)-3-對-甲苯基脲和S-(1-甲基-1-苯基乙基)-1-哌啶硫代羧酸酯的化合物。
文檔編號A01N47/36GK1079608SQ92114589
公開日1993年12月22日 申請日期1992年12月16日 優先權日1991年12月18日
發明者川合開司 申請人:美國氰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