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爽口服液的製作方法
2023-05-28 03:06:16 1
專利名稱:精神爽口服液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中藥製劑(口服液,下同),尤其是一種對中風後遺症老年性痴呆有顯著療效的純中藥口服液。
背景技術:
各種中風(腦溢血、腦血栓)老年性痴呆是一種常見病,多發病,尤其腦溢血,腦血栓,嚴重危害人民的身體健康,稱為威脅現代人類生命的「四大殺手」之一。此病發作,極易造成死亡和後遺症。我國是腦溢血、腦血栓、老年痴呆症高發病區。據我國衛生組織資料顯示,目前全世界60歲以上的患有中風後遺症者,我國佔15%以上;老年性痴呆症患者,我國佔3.5%以上。目前,世界對中風後遺症和老年性痴呆症尚無特效藥和預防藥。美國、日本等國家在二十多年前就組織人員進行研究,已耗費了幾十億美元研究經費,至今仍未研究出對該病有明顯療效的藥物。本人長期對此進行專題研究,經過反覆篩選、組方,終於攻克這一世界性的難題,於1991年在中國第一軍醫大學做出富有成效的實驗報告。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預防和徹底治癒中風後遺症(腦溢血、腦血栓,老年痴呆)中藥組合物(口服液)。由以下中藥組合,經常規工藝煎煮、濃縮、靜置、酒沉製備而成黨參15-30g 麥冬10-15g 五味子3-5g 茯苓10-15g 柏仁10-15g棗仁10-15g 地龍10g 桃仁10g 紅花1.5g 丹參15-30g 甘草3-5g 遠志3-5g 桔梗10-15g 生地5-10g 丹皮3-5g 北芪50-120g 陳皮5g。
口服液的規格為每瓶10毫升。
本發明不限於口服液一種類型,也可按通常製藥工藝製成片劑、衝劑等製劑,具同等效果。
本發明通過對心、肝、脾、肺、腎、大腦綜合調理,達到治療效果。本發明於1991年,在中國第一軍醫大學動物實驗證明中正確反應率達99%。經近十多年的醫治實踐,有效率達90%以上,後附典型病例。
典型臨床病例1、林亞妮 女 65歲 汕頭洪陽鎮人。患者於1990年4月因腦梗塞入住該鎮醫院,醫生診斷為腦血檢。當時,患者不醒人事,只會流淚,大小便失禁,靠輸液維持。後邀餘就診,餘採用本方進行醫治。連用15天後,患者恢復生活自理能力,後隨訪二年未見復發。
2、李先生 美籍華人 42歲。1991年發病,美國某醫院醫生診斷為腦溢血,採用開顱手術醫治後仍未見好轉。爾後,轉中國第一軍醫大學南方醫院惠僑樓,住院治療三個月,仍未見好轉。後前來我處就診,其時,該患者已出現控制神經錯亂現象,心欲向前行走,其腳則反往後行,神志比較差,生活不能自理。餘採用本方進行醫治,其服用三劑後,即可自扶拐杖行走300米左右,繼續服十劑中藥後返回美國。後未隨訪。
3、黃先生 男 62歲 原廣州市警察學校校長。1997年因患腦溢血,經南方醫院治療四年,花費人民幣300多萬元仍未好轉,一直手腳反應遲鈍、流口水、講話不清、行動不便、大小便不能自理。2002年前來就診,服用本方十天後,自覺以上所述病情均大為好轉,會打麻將,下樓去茶樓飲茶,日常生活能夠自理。接連服本方一個月藥,至今未復發。
4、劉有桂 女 64歲 廣州番禺。2000年患精神分裂症,後又患腦血栓、腦痿縮、老年性痴呆。經多方面治療未見好轉,甚至不會說話,喪失記憶,大小便失禁。2002年7月前來就診,連用本方五天,病情即見好轉,能認人,聽、說簡單語句,繼續服用五天,即能識別其家人和說出常見幾種蔬菜及水果的名稱。再續服藥十天後,能接聽電話,現在仍繼續服藥。
經本方所治病例甚多,不能一一舉例。經統計,本方對中風後遺症老年性痴呆的治癒率達90%以上。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口服液的用法為每天一次,每次一瓶(10ML)。每10天為一個療程。
權利要求
一種可預防和徹底治癒中風後遺症(腦溢血、腦血栓,老年性痴呆)中藥口服液(包括其他類型的製劑,如片劑、衝劑等)。由以下中藥組合而成黨參15-30g 麥冬10-15g 五味子3-5g 茯苓10-15g 柏仁10-15g 棗仁10-15g 地龍10g 桃仁10g 紅花1.5g 丹參15-30g 甘草3-5g 遠志3-5g 桔梗10-15g 生地5-10g 丹皮3-5g 北芪50-120 陳皮5g。上述藥物按比例組合後,經中藥常規製藥工藝,煎煮、濃縮、靜置、酒沉等製備而成。
全文摘要
一種能夠預防和徹底治癒中風後遺症(腦溢血、腦血栓,老年性痴呆)中藥組合物(口服液)。它由以下中藥組合,經常規工藝,煎煮、濃縮、靜置、酒沉製備而成黨參15-30g、麥冬10-15g、五味子3-5g、茯苓10-15g、柏仁10-15g、棗仁10-15g、地龍10g、桃仁10g、紅花1.5g、丹參15-30g、甘草3-5g、遠志3-5g、桔梗10-15g、生地5-10g、丹皮3-5g、北芪50-120g、陳皮5g。
文檔編號A61P7/02GK1511580SQ0216037
公開日2004年7月14日 申請日期2002年12月30日 優先權日2002年12月30日
發明者何建興 申請人:何建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