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農用收割機的製作方法
2023-06-22 20:52:46 2
本實用新型涉及農用機械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農用收割機。
背景技術:
收割機是一體化收割農作物的機械,一次性完成收割、脫粒,並將穀粒集中到儲藏倉,也可用人工收割,將稻、麥等作物的禾稈鋪放在田間,然後再用穀物收穫機械進行撿拾脫粒。現有收割機結構複雜,體型也普遍較龐大,而且收割刀具和脫粒輥等部件都裸露在外面,可能對人員造成傷害。公知的收割機體積較大,結構複雜,能耗較高,主要適用於平原地區,不適合山地丘陵等小地塊區域適用,傳統的水稻收穫方式一直是採用手工割稻打稻,或者分別使用機器進行割稻與打稻,耗費較多人力物力。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農用收割機,具有布局合理、結構簡單、傳動效率高、且脫粒效果好的優點。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農用收割機,包括工作室,駕駛室和行走輪,所述的工作室由工作室主體,脫粒倉,儲料倉,稻杆整理倉,入料口和出料口組成,所述的入料口在工作室主體左端設置有分稻脫粒裝置,包括並列安裝的複數個前端為錐形的分稻器,分稻器的底部後端設置有稻杆撥輪,底部前端具有輔助分稻片,分稻器之間的頂部設置有稻穗撥輪,所述的脫粒倉設置於分稻器的後端位置,脫粒倉內設置有脫粒滾筒,脫筒倉設置在機載篩分裝置上方,機載篩分裝置包括篩料鬥和風機,螺旋出料器的入口設置在篩料鬥下方,並靠近風機,螺旋出料器出口接儲料倉,所述的風機下方設有雙排送草鏈,送草鏈下方設有割草刀片,行走輪設在工作室主體兩側,所述的駕駛室由駕駛室主體,控制臺,方向盤,發動機,駕駛座組成,控制臺設在駕駛室主體左端,方向盤設在控制臺上,發動機設在控制臺底部,駕駛座設在駕駛室主體右端。
優選的,所述的脫粒滾筒的前端表面設置有擊禾齒,後端設有螺旋型的刮板。
優選的,所述的稻杆撥輪由中心圓盤,和均布於圓盤外側的鐮刀狀的齒構成。
優選的,所述的稻穗撥輪由中心圓盤,和突伸出圓盤、並均布於圓盤外側的杆構成。
優選的,所述的送草鏈為表面均布有凸齒的鏈條結構。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稻穗撥輪內部的結構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以下結合圖1,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包括工作室1,駕駛室2,行走輪3,脫粒倉4,儲料倉5,稻杆整理倉6,入料口7,出料口8,分稻脫粒裝置9,分稻器10,稻杆撥輪11,稻穗撥輪12,脫粒滾筒13,擊禾齒14,刮板15,機載篩分裝置16,篩料鬥17,風機18,螺旋出料器19,儲料倉20,雙排送草鏈21,割草刀片22,行走輪23,控制臺24,方向盤25,發動機26,駕駛座27。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農用收割機,包括工作室1,駕駛室2和行走輪3,工作室1由工作室主體,脫粒倉4,儲料倉5,稻杆整理倉6,入料口7和出料口8組成,入料口7在工作室主體左端設置有分稻脫粒裝置9,包括並列安裝的複數個前端為錐形的分稻器10,分稻器10的底部後端設置有稻杆撥輪11,稻杆撥輪由中心圓盤,和均布於圓盤外側的鐮刀狀的齒構成,底部前端具有輔助分稻片,分稻器之間的頂部設置有稻穗撥輪12,稻穗撥輪12由中心圓盤,和突伸出圓盤、並均布於圓盤外側的杆構成,脫粒倉4設置於分稻器10的後端位置,脫粒倉內設置有脫粒滾筒13,脫粒滾筒13的前端表面設置有擊禾齒14,後端設有螺旋型的刮板15,脫筒倉設置在機載篩分裝置16上方,機載篩分裝置包括篩料鬥17和風機18,螺旋出料器19的入口設置在篩料鬥17下方,並靠近風機18,螺旋出料器19出口接儲料倉20,風機18下方設有雙排送草鏈21,送草鏈為表面均布有凸齒的鏈條結構,送草鏈下方設有割草刀片22,行走輪23設在工作室主體兩側,駕駛室2由駕駛室主體,控制臺24,方向盤25,發動機26,駕駛座27組成,控制臺24設在駕駛室主體左端,方向盤25設在控制臺24上,發動機26設在控制臺底部,駕駛座27設在駕駛室主體右端。
本實用新型結構新穎,實用性強,具有布局合理、結構簡單、傳動效率高、且脫粒效果好的優點,適合收割小麥、水稻等各種穀物,適合大規模推廣。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並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