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子轎車鎖的製作方法
2023-06-05 09:21:19 3
本發明涉及一種車位鎖裝置,具體涉及一種電子轎車鎖,屬於電子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私家車也漸漸的普及了,更有甚者一家還不止一臺車,這就導致了車位緊張問題的發生,個人車位經常被被人佔用的情況時常發生,車位鎖的質量好壞就顯得尤為重要了。但是了解車位鎖的可以發現,市面上一般遙控車位鎖的檔杆跟底座材料極其不防撞,而且都是需要人為的去手動的控制,這樣一方面容易損壞造成維修費用的損失,一方面不方便人們使用,這是普通遙控車位鎖的弱點。本發明通過新型合金材料製成的基座與檔杆大大增強了使用壽命,無線和藍牙控制達到了不需手動操作遠距離的控制,極大程度的方便了人們的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克服現有的缺陷,提供一種電子轎車鎖,本發明通過新型合金材料製成的基座與檔杆大大增強了使用壽命,無線和藍牙控制達到了不需手動操作遠距離的控制,極大程度的方便了人們的使用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子轎車鎖,包括檔杆、基座、螺孔、調控裝置、太陽能板、蓄電池和無線傳輸裝置,所述基座底面設有螺孔,所述基座上部設有調控裝置,所述調控裝置一面設有太陽能板,所述調控裝置一面設有蓄電池和無線傳輸裝置,所述調控裝置內部設有信息處理器、藍牙裝置和調控器,所述檔杆,包括杆體、頂杆、活動軸、安裝孔和狼牙齒,安裝孔設置在杆體的後端,活動軸穿過安裝孔,將杆體設置在基座上,頂杆的一端設置在杆體內部,另一端設置在調控裝置上,狼牙齒設置在杆體的表面。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基座上設有紅外感應器,紅外感應器與調控器相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螺孔共設有三個。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太陽能板與蓄電池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檔杆、基座與調控裝置外殼材料均採用新型合金。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藍牙裝置、無線傳輸裝置和調控器分別與信息處理器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檔杆與調控器連接。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一種電子轎車鎖,本發明通過太陽能板節約了能源,將太陽能轉變為電能儲存在蓄電池中持續使用,無線傳輸裝置和藍牙裝置實現了遠距離對車位鎖的控制,通過新型合金材料製成的基座與檔杆大大增強了使用壽命,極大程度的方便了人們的使用。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並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於解釋本發明,並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
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所述的一種電子轎車鎖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所述的一種電子轎車鎖控制示意圖;
圖3本發明實施例所述的檔杆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標號:1、檔杆;2、基座;3、螺孔;4、調控裝置;5、太陽能板;6、蓄電池;7、無線傳輸裝置;8、杆體;9、頂杆;10、活動軸;11、安裝孔;12、狼牙齒。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於說明和解釋本發明,並不用於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請參閱圖1-3,本發明一種電子轎車鎖,包括檔杆1、基座2、螺孔3、調控裝置4、太陽能板5、蓄電池6和無線傳輸裝置7,所述基座2底面設有螺孔3,所述基座2上部設有調控裝置4,所述調控裝置4一面設有太陽能板5,所述調控裝置4一面設有蓄電池6和無線傳輸裝置7,所述調控裝置4內部設有信息處理器、藍牙裝置和調控器,所述檔杆1,包括杆體8、頂杆9、活動軸10、安裝孔11和狼牙齒12,安裝孔11設置在杆體8的後端,活動軸10穿過安裝孔11,將杆體8設置在基座2上,頂杆9的一端設置在杆體8內部,另一端設置在調控裝置4上,狼牙齒12設置在杆體8的表面。
所述基座上設有紅外感應器,紅外感應器與調控器相連接,方便感應人體,通過調控器來控制車鎖。
所述螺孔3共設有三個,這樣就可以用三個螺絲對基座1進行固定,加強了基座2的穩定性,所述太陽能板5與蓄電池6連接這樣可把太陽能直接轉變為電能,多餘的能量以電能的儲存起來長期使用,極大程度的節約了資源,所述檔杆1、基座2與調控裝置4外殼材料均採用新型合金,這樣避免了在使用過程中的碰撞造成的損壞,增加了裝置的使用壽命,所述藍牙裝置、無線傳輸裝置和調控器分別與信息處理器連接,這樣信息能及時的處理與傳遞,達到快速高效的調控效果,減少了不必要的時間浪費,所述檔杆1與調控器連接,這樣便於調控器對檔杆1的及時調節,達到快速高效的調控效果。
需要說明的是,本發明為一種電子轎車鎖,工作時,蓄電池和太陽能可以同時供電也可以進行單獨的供電,多餘的能量以電能的形式儲存在蓄電池內,信息經過藍牙裝置或是無線傳輸裝置傳遞到信息處理器,信號處理器及時對信息進行處理並傳遞至調控器,從而達到控制檔杆的效果。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發明,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