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支架型紅外線燈的製作方法
2023-06-05 05:42:32 1

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器械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支架型紅外線燈。
背景技術:
目前,臨床上在使用紅外線燈照射時,需要直接暴露患處皮膚,特別是照射部位為會陰、胸部等隱私部位時,無法保護患者隱私。如果在冬天進行照紅外線燈治療時,常常還會因為治療患處經常不能穿衣服,不好蓋被子,導致患者容易感到寒冷不適,嚴重還會感冒生病。
臨床上進行照紅外線燈治療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a、直接暴露法;b、直接暴露法加拉隔簾保護隱私;c、直接暴露法為了保暖在患處周圍的暴露部位加塞衣服等。以上幾種方法都不能有效的保護患者隱私並提供保暖,拉上隔簾雖然能起到一定的保護隱私的作用,但是對於不知情的外人會無意拉開隔簾,還是存在曝光的風險。因此,亟待一種高效的紅外線治療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能夠在紅外線燈照射治療時提供保暖並能有效保護隱私的支架型紅外線燈。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支架型紅外線燈,包括支撐架,支撐架包括一根C型懸梁,懸梁的兩端均設有用於卡在床邊護欄上的卡槽,卡槽與床邊護欄相匹配,懸梁上設有紅外線燈。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紅外線燈上設有可自由旋轉變形的蛇形管。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懸梁內設有用於布置電線的走線通道。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走線通道的出口設置於懸梁的側壁。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卡槽為C型圓弧,C型圓弧的弧度θ為220度~260度。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卡槽與懸梁的正交設置,支撐架俯視圖呈H型。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懸梁上設有防止被子滑脫的紋路。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此支架型紅外線燈,在支撐架上設有的紅外線燈,使用時將支撐架置於患者上方,並在支撐架上覆蓋被子,用於保暖,同時,紅外線燈在被子下為患者提供紅外線治療,達到既能安全治療又能保護隱私和保暖的三重效果,不僅提高了治療效果,而且還提高了患者的滿意度,達到了人性化治療的目的。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整體結構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徵和效果。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均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參照圖1、圖2,本實用新型為一種支架型紅外線燈,包括支撐架,支撐架包括一根C型懸梁2,懸梁2的兩端均設有用於卡在床邊護欄1上的卡槽21,卡槽21與床邊護欄1相匹配,懸梁2上設有紅外線燈3。
此支架型紅外線燈,在支撐架上設有的紅外線燈3,使用時將支撐架置於患者上方,並在支撐架上覆蓋被子,用於保暖,同時,紅外線燈3在被子下為患者提供紅外線治療,達到既能安全治療又能保護隱私和保暖的三重效果,不僅提高了治療效果,而且還提高了患者的滿意度,達到了人性化治療的目的。
作為本實用新型優選的實施方式,紅外線燈3上設有可自由旋轉變形的蛇形管31。
作為本實用新型優選的實施方式,懸梁2內設有用於布置電線4的走線通道22。
作為本實用新型優選的實施方式,走線通道22的出口設置於懸梁2的側壁。
作為本實用新型優選的實施方式,卡槽21為C型圓弧,C型圓弧的弧度θ為220度~260度。,C型圓弧的優選弧度為240度。
作為本實用新型優選的實施方式,卡槽21與懸梁2的正交設置,支撐架俯視圖呈H型。懸梁2的長度與卡槽21的長度之比為6︰1。
作為本實用新型優選的實施方式,懸梁2上設有防止被子滑脫的紋路。
此支架型紅外線燈在不影響紅外線燈照射正常功能的前提下解決了保暖問題,同時還保護了患者隱私。整體材質選用ABS工程塑料,既牢固又有一定韌性,支架型紅外線燈設有卡槽並用於卡固在病床兩邊的護欄上,卡槽長度達到15釐米,保證能有效固定,使用過程中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安裝位置。支架厚度為3cm,中空預留2cm線槽,支架高度為25cm,支架正中部位安裝一可自由旋轉變形的機械臂,用於接紅外線燈。在使用支架型紅外線燈時,根據實際需要前後可配合病床用撐被架一起使用,保證蓋在支架上的被子不易滑脫,使得被內溫度安全適宜。
此支架型紅外線燈在用紅外線燈照射治療患者隱私部位時,能有效保護患者隱私。特別實在天氣寒冷的冬天,在患者照紅外線燈暴露部位比較多且不適宜蓋被子時,此支架型紅外線燈不僅能提供保暖,還能保證患者在照射紅外線燈做治療的同時能夠蓋被子,達到既能安全治療又能保護隱私和保暖的三重效果。基本每個科室都有實施紅外線燈照射治療。因此,適用於各個科室,特別適用於皮膚科、婦產科等特殊科室。
當然,本發明創造並不局限於上述實施方式,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還可做出等同變形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形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