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鐵皮石斛鮮枝條的保鮮方法與流程
2023-06-04 23:15:46
本發明涉及中藥材鮮品保存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鐵皮石斛鮮枝條的保鮮方法。
背景技術:
鐵皮石斛是傳統名貴珍稀藥材,素有「藥中黃金」之美稱,在道家經典《道藏》中被尊列為「中華九大仙草」之首。截至2014年,我國鐵皮石斛種植面積已超2 667hm2,且栽培面積逐年上升,栽培水平不斷提高。種植鐵皮石斛已成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新亮點。與成品相比,人們更願購買鮮品或楓鬥,因為這些產品貨真價實看得見。用鐵皮石斛鮮品、楓鬥和成品送禮已形成一種風尚。但是鐵皮石斛鮮枝條採摘後不耐貯藏,一是因為鐵皮石斛鮮枝條生長旺盛,採摘後生理活動強烈,伴隨著旺盛的代謝過程,鮮枝條中的水分和營養成分通過切口喪失,導致鐵皮石斛鮮枝條老化;二是因為外界病菌也可通過切口入侵鮮枝條,引起鮮枝條發黴腐爛。鐵皮石斛鮮枝條一年四季均有較穩定的市場需求,而鐵皮石斛鮮枝條收穫期集中在每年11月至次年5月。由於近年種植面積增加的速度遠遠大於市場需求的增長速度,由此帶來集中採收期供大於求引發的鐵皮石斛鮮條價格下降,以及由此引發的種苗價格下降的風險。如果能將鐵皮石斛鮮枝條集中採收後,進行大批量保鮮貯藏,達到一年四季均衡供應,則可降低鐵皮石斛鮮枝條成本,提高種植企業的經濟效益。
進行鐵皮石斛鮮枝條保鮮,需要重點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需降低保鮮鐵皮石斛鮮枝條的生理活性,避免鐵皮石斛鮮枝條因旺盛的生理活動導致失水,組織結構老化;另一方面,防止細菌微生物的侵染,導致鐵皮石斛鮮枝條腐化變質。目前,鐵皮石斛鮮枝條保鮮技術主要包括化學藥劑保鮮,塗膜保鮮,氣調保鮮和速凍保鮮等。化學保鮮技術使用的藥劑多為防腐劑、殺菌劑和抗氧化劑,化學藥品殘留帶來的食品安全問題不容忽視,在鐵皮石斛鮮枝條保鮮上傾向於少用或不用化學藥品。塗膜保鮮工序繁瑣,並且塗膜保鮮技術如使用不當,會對保鮮貯藏起相反作用,如對貯藏環境和鐵皮石斛鮮枝條消毒力度不夠,或鐵皮石斛鮮枝條帶菌,由於塗抹成分所含蔗糖、殼聚糖、澱粉等均為微生物良好的培養基,往往造成塗膜材料首先汙染,繼而引至鐵皮石斛鮮枝條腐爛變質。氣調保鮮技術中的貯藏環境氣體調節設備,速凍保鮮中涉及的抽真空裝置及超低溫庫房配置等,對保鮮貯藏所需的硬體設備要求高,並且鐵皮石斛鮮枝條在貯藏過程中保鮮成本高,鐵皮石斛種植基地一般不具備相應的保鮮條件。同時,以上保鮮技術和保鮮結果,大都基於小規模的實驗層面,能在生產上大規模應用的技術目前還未見報導。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鐵皮石斛鮮枝條的保鮮方法,通過降低新鮮鐵皮石斛鮮枝條生理活性、抑制細菌微生物侵染鐵皮石斛鮮枝條,從而延長鐵皮石斛鮮枝條保鮮貯藏時間,具有不添加任何化學藥劑、安全性高、保鮮成本低、可操作性強、易於在鐵皮石斛種植基地實施與推廣等優點。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採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鐵皮石斛鮮枝條的保鮮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製作具有臭氧消毒、風冷幹制、稱量和恆溫功能,並帶有自動控制模塊的貯藏裝置;
2)開啟消毒模式,臭氧機進入工作狀態,對所述貯藏裝置進行臭氧消毒,消毒後打開貯藏裝置通風換氣;
3)將鐵皮石斛鮮枝條放入所述貯藏裝置的貯藏室,開啟風冷幹制模式,控制所述貯藏裝置的溫度為1~10℃,風冷幹制8~15h,至鐵皮石斛鮮枝條重量減少10%~30%;
4)風冷幹制結束後,在鐵皮石斛鮮枝條頂層放置乾冰;
5)待乾冰氣化完畢,開啟恆溫模式,將所述貯藏裝置的溫度設置為-3℃~0℃,待溫度恆定在設定溫度時,再次開啟消毒模式,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再次進行臭氧消毒;
6)此後,每隔1~10天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進行1次後續臭氧消毒處理,將所述貯藏裝置溫度恆定在-3℃~0℃,至貯藏期結束。
根據以上方案,所述貯藏裝置通過管道與臭氧機相連,開啟自動控制模塊的消毒模式時,臭氧機進入工作狀態,臭氧通過管道進入貯藏室,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進行消毒。
根據以上方案,所述貯藏裝置設有承重架,所述承重架與外部電子稱相連,開啟自動控制模塊的稱量和風冷幹制模式後,當鐵皮石斛鮮枝條質量減少至設定範圍時,所述貯藏裝置會發出聲音與燈光提示。
根據以上方案,所述貯藏裝置的恆溫範圍為-5℃~15℃。
根據以上方案,所述貯藏室內鐵皮石斛鮮枝條的堆放層數控制在3~5層。
根據以上方案,所述臭氧消毒時,所述貯藏室內臭氧的濃度控制在20~40mL/m3,消毒時間控制在20~60min。
根據以上方案,所述乾冰為粉狀、粒狀或塊狀,加入量按所述貯藏室的容積計算,每立方米加入0.01~0.1kg。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發明通過臭氧消毒、風冷幹制、乾冰氣調節、恆溫處理等技術對鐵皮石斛鮮枝條進行保鮮,降低了新鮮鐵皮石斛鮮枝條生理活性、抑制了細菌微生物侵染鐵皮石斛鮮枝條,從而延長了鐵皮石斛鮮枝條保鮮貯藏時間;
2)與化學藥劑保鮮、塗膜保鮮、氣調保鮮及速凍保鮮等相比,本發明具有不含化學藥品殘留、安全性高、設備及技術簡單且易操作、保鮮成本低、能大規模保鮮、適於鐵皮石斛種植基地實施等優點。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說明。
實施例1:
本發明提供一種鐵皮石斛鮮枝條的保鮮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製作具有臭氧消毒、風冷幹制、稱量和恆溫功能,並帶有自動控制模塊的貯藏裝置;
2)開啟消毒模式,臭氧機進入工作狀態,對所述貯藏裝置進行臭氧消毒,消毒後打開貯藏裝置通風換氣;
3)將鐵皮石斛鮮枝條放入所述貯藏裝置的貯藏室,開啟風冷幹制模式,控制所述貯藏裝置的溫度為6℃,風冷幹制10h,至鐵皮石斛鮮枝條重量減少19%;
4)風冷幹制結束後,在鐵皮石斛鮮枝條頂層放置粉狀乾冰,加入量按所述貯藏室的容積計算,每立方米加入0.08kg;
5)待乾冰氣化完畢,開啟恆溫模式,將所述貯藏裝置的溫度設置為-1℃,待溫度恆定在設定溫度時,再次開啟消毒模式,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再次進行臭氧消毒;
6)此後,每隔8天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進行1次後續臭氧消毒處理,將所述貯藏裝置溫度恆定在-1℃,至貯藏期結束。
進一步地,所述貯藏裝置通過管道與臭氧機相連,開啟自動控制模塊的消毒模式時,臭氧機進入工作狀態,臭氧通過管道進入貯藏室,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進行消毒;所述貯藏裝置設有承重架,所述承重架與外部電子稱相連,開啟自動控制模塊的稱量和風冷幹制模式後,當鐵皮石斛鮮枝條質量減少至設定範圍時,所述貯藏裝置會發出聲音與燈光提示;所述貯藏裝置的恆溫範圍為-5℃~15℃。
進一步地,所述貯藏室內鐵皮石斛鮮枝條的堆放層數控制在4層;所述臭氧消毒時,所述貯藏室內臭氧的濃度控制在30mL/m3,消毒時間控制在40min。
實施例2:
本發明提供一種鐵皮石斛鮮枝條的保鮮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製作具有臭氧消毒、風冷幹制、稱量和恆溫功能,並帶有自動控制模塊的貯藏裝置;
2)開啟消毒模式,臭氧機進入工作狀態,對所述貯藏裝置進行臭氧消毒,消毒後打開貯藏裝置通風換氣;
3)將鐵皮石斛鮮枝條放入所述貯藏裝置的貯藏室,開啟風冷幹制模式,控制所述貯藏裝置的溫度為4℃,風冷幹制13h,至鐵皮石斛鮮枝條重量減少22%;
4)風冷幹制結束後,在鐵皮石斛鮮枝條頂層放置粉狀乾冰,加入量按所述貯藏室的容積計算,每立方米加入0.06kg;
5)待乾冰氣化完畢,開啟恆溫模式,將所述貯藏裝置的溫度設置為-2℃,待溫度恆定在設定溫度時,再次開啟消毒模式,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再次進行臭氧消毒;
6)此後,每隔9天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進行1次後續臭氧消毒處理,將所述貯藏裝置溫度恆定在-2℃,至貯藏期結束。
進一步地,所述貯藏裝置通過管道與臭氧機相連,開啟自動控制模塊的消毒模式時,臭氧機進入工作狀態,臭氧通過管道進入貯藏室,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進行消毒;所述貯藏裝置設有承重架,所述承重架與外部電子稱相連,開啟自動控制模塊的稱量和風冷幹制模式後,當鐵皮石斛鮮枝條質量減少至設定範圍時,所述貯藏裝置會發出聲音與燈光提示;所述貯藏裝置的恆溫範圍為-5℃~15℃。
進一步地,所述貯藏室內鐵皮石斛鮮枝條的堆放層數控制在3層;所述臭氧消毒時,所述貯藏室內臭氧的濃度控制在20mL/m3,消毒時間控制在60min。
實施例3:
本發明提供一種鐵皮石斛鮮枝條的保鮮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製作具有臭氧消毒、風冷幹制、稱量和恆溫功能,並帶有自動控制模塊的貯藏裝置;
2)開啟消毒模式,臭氧機進入工作狀態,對所述貯藏裝置進行臭氧消毒,消毒後打開貯藏裝置通風換氣;
3)將鐵皮石斛鮮枝條放入所述貯藏裝置的貯藏室,開啟風冷幹制模式,控制所述貯藏裝置的溫度為9℃,風冷幹制12h,至鐵皮石斛鮮枝條重量減少20%;
4)風冷幹制結束後,在鐵皮石斛鮮枝條頂層放置粉狀乾冰,加入量按所述貯藏室的容積計算,每立方米加入0.06kg;
5)待乾冰氣化完畢,開啟恆溫模式,將所述貯藏裝置的溫度設置為0℃,待溫度恆定在設定溫度時,再次開啟消毒模式,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再次進行臭氧消毒;
6)此後,每隔7天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進行1次後續臭氧消毒處理,將所述貯藏裝置溫度恆定在0℃,至貯藏期結束。
進一步地,所述貯藏裝置通過管道與臭氧機相連,開啟自動控制模塊的消毒模式時,臭氧機進入工作狀態,臭氧通過管道進入貯藏室,對鐵皮石斛鮮枝條及貯藏室進行消毒;所述貯藏裝置設有承重架,所述承重架與外部電子稱相連,開啟自動控制模塊的稱量和風冷幹制模式後,當鐵皮石斛鮮枝條質量減少至設定範圍時,所述貯藏裝置會發出聲音與燈光提示;所述貯藏裝置的恆溫範圍為-5℃~15℃。
進一步地,所述貯藏室內鐵皮石斛鮮枝條的堆放層數控制在5層;所述臭氧消毒時,所述貯藏室內臭氧的濃度控制在40mL/m3,消毒時間控制在20min。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而非限制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儘管上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相關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發明進行修改或者同等替換,但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範圍的任何修改和局部替換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