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安全型槽式電纜橋架的製作方法
2023-06-18 08:21:1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纜安裝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新型安全型槽式電纜橋架。
背景技術:
電纜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補償電纜、屏蔽電纜、高溫電纜、計算機電纜、信號電纜、同軸電纜、耐火電纜、船用電纜、礦用電纜、鋁合金電纜等等。它們都是由單股或多股導線和絕緣層組成,用來連接電路、電器等。電纜橋架分為槽式、託盤式和梯架式、網格式等結構,由支架、託臂和安裝附件等組成。建築物內橋架可以獨立架設,也可以附設在各種建(構)築物和管廊支架上,應體現結構簡單,造型美觀、配置靈活和維修方便等特點,全部零件均需進行鍍鋅處理,安裝在建築物外露天的橋架。電纜橋架進人施工現場,應提交下列資料產品出廠合格證、省市級質監站定期檢驗報告及有關技術鑑定文件等電纜橋架板材厚度應滿足有關要求。熱鍍鋅的電纜橋架鍍層表面應均勻,無過燒、掛灰、局部未鍍鋅等缺陷。靜電噴塑應平整、光滑、均勻、不起皮,無氣泡、水泡橋架本身應平整,無扭曲變形,內壁應光滑、無毛刺橋架焊縫表面應均勻,不得有漏焊、裂紋、燒穿等缺陷。目前很多的電纜在安裝的時候,使用橋架安裝當位置過低的時候,會容易碰到人們的頭,引起撞傷事故,安全性很差,而且很多電纜在橋架內容易弄亂,不方便管理,因此設計了一種新型安全型槽式電纜橋架。
技術實現要素: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安全型槽式電纜橋架,包括橋架凹槽,所述橋架凹槽內設置有若干分隔凹槽,所述分隔凹槽內部設置有尼龍扎帶,所述分隔凹槽上端設置有蓋板,所述橋架凹槽兩端設置有安裝腳,所述安裝腳上端連接有連接杆,所述橋架凹槽下端通過連接螺栓連接有安全擋板,所述安全擋板包括多層板,所述多層板兩端設置有彎折段,所述多層板與彎折段下端設置有海綿墊層,所述海綿墊層外側設置有PU外套。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蓋板內設置有透氣孔,所述透氣孔下端設置有除塵濾網。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連接螺栓外側設置有橡膠防護套。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連接杆上端設置有連接掛鈎。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分離式結構設計,使得橋架內部空間分離開來,便於分類放置電纜,有效的防止了電纜在安裝布線過程中混亂,提高了線纜安裝的效率,通過在橋架下端安裝一個安全擋板,使得橋架在使用的時候,人們碰到橋架不會受傷,值得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安全擋板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橋架凹槽,2-分隔凹槽,3-尼龍扎帶,4-蓋板,5-安裝腳,6-連接杆,7-連接螺栓,8-安全擋板,9-多層板,10-彎折段,11-海綿墊層,12-PU外套,13-透氣孔,14-除塵濾網,15-橡膠防護套,16-連接掛鈎。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新型安全型槽式電纜橋架,包括橋架凹槽1,橋架凹槽1內設置有若干分隔凹槽2,分隔凹槽2內部設置有尼龍扎帶3,分隔凹槽2上端設置有蓋板4,橋架凹槽1兩端設置有安裝腳5,安裝腳5上端連接有連接杆6,橋架凹槽1下端通過連接螺栓7連接有安全擋板8,安全擋板8包括多層板9,多層板9兩端設置有彎折段10,多層板9與彎折段10下端設置有海綿墊層11,海綿墊層11外側設置有PU外套12,蓋板4內設置有透氣孔13,透氣孔13下端設置有除塵濾網14,連接螺栓7外側設置有橡膠防護套15,連接杆6上端設置有連接掛鈎16。
本實用新型在使用的時候,通過連接杆來安裝固定橋架,通過連接掛鈎增加了連接的便利性,橋架凹槽內設置多個分隔開來的凹槽,將不同種類的電纜放置在凹槽內,通過尼龍扎帶包裝固定起來,便於分類處理電纜,上端的蓋板防止灰塵進入,增設透氣孔提高電纜散熱能力,通過連接螺栓在橋架下端固定一個安全擋板,安全擋板寬度大於橋架寬度,使得橋架在使用的時候不會暴露在外,通過PU外套包裹一層海綿墊層,使得擋板很柔軟,具有緩衝效果。
本實用新型通過分離式結構設計,使得橋架內部空間分離開來,便於分類放置電纜,有效的防止了電纜在安裝布線過程中混亂,提高了線纜安裝的效率,通過在橋架下端安裝一個安全擋板,使得橋架在使用的時候,人們碰到橋架不會受傷,值得推廣。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