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耦合到顯示設備的移動手持設備的多媒體通信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7-02 01:24:06
專利名稱:具有耦合到顯示設備的移動手持設備的多媒體通信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多媒體通信系統,該系統具有適於向多媒體顯示設備傳送信息的移動手持設備。
背景技術:
具有向多媒體顯示設備傳送信息的移動手持設備的多媒體通信系統在領域內通常是公知的。其中,在將所述信息發送到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之前,首先從所述移動手持設備將該信息下載(即被傳送並且被存儲)到例如計算機(PC)的中間設備。
所述已知的多媒體通信系統的問題在於必須具有中間設備。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已知類型的多媒體通信系統,但是,其中應該直接從所述移動手持設備將所述信息發送到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
根據本發明,由於所述行動裝置適於通過無線鏈路向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直接傳送所述信息,從而達到了所述目的。
通過無線鏈路從所述移動手持設備向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直接傳送信息具有若干優勢。例如,由於不再需要例如PC的中間設備而降低了成本,同時提高了所述無線鏈路的傳輸速度。
在優選的實施例中,本發明特徵在於,所述移動手持設備是行動電話裝置。
這樣,本發明的應用領域被擴大了,特別是如果優選地所述移動手持設備按照全球移動通信系統電話協議來操作。
本發明的另一個特徵實施例是,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是印表機或屏幕,所述印表機適於將所接收的信息轉換成可列印的字符,所述屏幕適於將所接收的信息轉換成可顯示的符號。
這樣,本發明允許列印輸出或在屏幕上顯示由所述移動手持設備直接發送的任何信息。
在另一個優選實施例中,本發明特徵在於,所述無線鏈路按照藍牙協議來操作。
由於所述藍牙協議在領域內已經很著名,因此能夠以較低的成本來實現所述多媒體通信系統。
如果優選地所述移動手持設備適於按照藍牙協議來傳送所述信息,並且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適於按照藍牙協議來接收所述信息,則以較低成本來實現所述多媒體通信系統尤其地真實。
在本發明的不同的特徵實施例中,所述移動手持設備是口授裝置。
所述口授裝置因而也可以被直接耦合到具有其全部優點的印表機或屏幕。
在附加的權利要求中提到了所述多媒體通信系統的其它特徵實施例,該多媒體通信系統能夠從移動手持設備或口授裝置直接列印或顯示。
應當指出,權利要求中所使用的術語「包括」不應當被認為受限於其後所列出的裝置。因此,表達「包括裝置A和B的設備」的範圍不應當被限制為僅包括部件A和B的設備。這意味著,就本發明而言,所述設備的相關部件是A和B。
類似地,還應當指出,權利要求中所使用的術語「耦合」不應當被認為受限於僅僅是直接連接。因此,表達「耦合到設備B的設備A」的範圍不應當被限制為設備或系統中的設備A的輸出被直接連接到設備B的輸入。這意味著,在A的輸出和B的輸入之間存在可以包括其它設備或方式的路徑。
通過參考下面對結合附圖的實施例的描述,本發明的所述和其它目的以及特徵將變得更加顯而易見,並且本發明本身將被更好地理解,其中,
了根據本發明的從移動手持設備或口授裝置的直接列印/顯示。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中所示的多媒體通信系統包括移動手持設備1,該移動手持設備通過無線3被耦合到多媒體顯示設備2以向其發送信息。一方面,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可以例如是行動電話手機或口授裝置。另一方面,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2可以例如是印表機或屏幕。
為了通過無線鏈路3進行通信,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和多媒體顯示設備2都包括適於根據傳輸協議來操作的裝置,所述傳輸協議例如是已知的藍牙協議。
如果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是行動電話手機,其將優選地按照全球移動通信系統電話協議來操作。
在被發送的信息是語音的情況下,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被配備了語音識別裝置,該裝置適於在通過所述無線鏈路3發送所述語音之前將其轉換成數據形式的信息。
在被發送的信息是圖片的情況下,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被配備了這樣的裝置適於在通過所述無線鏈路3發送所述圖片之前將其轉換成數據形式的信息。
如果所述多媒體顯示裝置是印表機,則該印表機適於將所接收的數據轉換成可列印的字符,並且如果所述多媒體顯示裝置是屏幕,則該屏幕適於將所接收的數據轉換成可顯示的符號。
所述行動裝置適於通過無線鏈路將所述信息直接傳送到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
通過所述無線鏈路3和藍牙協議,從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將所述信息直接傳送到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2。因此,成本相對較低,同時相對提高了傳輸速度。
如上所述,在本發明的不同的實施例中,如果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是口授裝置,則其也可以被直接耦合到印表機或屏幕。
在語音錄製的情況下,是行動電話或口授裝置的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被配備了語音識別部件,該部件適於在通過所述無線鏈路3發送所述語音之前將其轉換成數據形式的信息。
最後應當注意,本發明的實施例在上文中是按照功能塊來描述的。根據上文給出的所述塊的功能描述,對於設計電子設備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通過知名的電子元件來製造所述塊的實施例將變得顯而易見。因此沒有給出所述功能塊的內容的詳細結構。
已經在上文中結合具體裝置描述了本發明的原理,如同在附加權利要求中所定義的,應當清楚地知道,該描述是僅通過例子的方式來進行的並且不作為本發明範圍的限制。
權利要求
1.一種多媒體通信系統,該系統具有適於向多媒體顯示設備(2)傳送信息的移動手持設備(1),其特徵在於,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適於通過無線鏈路(3)向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2)直接傳送所述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多媒體通信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是行動電話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2的多媒體通信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按照全球移動通信系統電話協議來操作。
4.根據權利要求1的多媒體通信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2)是印表機,該印表機適於將所接收的信息轉換成可列印的字符。
5.根據權利要求1的多媒體通信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2)是屏幕,該屏幕適於將所接收的信息轉換成可顯示的符號。
6.根據權利要求1的多媒體通信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無線鏈路(3)按照藍牙協議來操作。
7.根據權利要求6的多媒體通信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適於按照藍牙協議來傳送所述信息,並且其特徵還在於,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2)適於按照藍牙協議來接收所述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1的多媒體通信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信息是語音,並且其特徵還在於,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被配備了適於將所述語音轉換成數據的語音識別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1的多媒體通信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信息是圖片,並且其特徵還在於,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被配備了適於將所述圖片轉換成數據的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多媒體通信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移動手持設備(1)是口授裝置。
全文摘要
一種多媒體通信系統,該系統包括通過無線鏈路(3)被耦合到多媒體顯示設備(2)以向其發送信息的移動手持設備(1),所述移動手持設備例如是行動電話或口授裝置,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例如是印表機或屏幕。所述手持設備和顯示設備都適於按照例如藍牙協議的傳輸協議來操作,並且所述行動電話優選地按照全球移動通信系統(GSM)電話協議來操作。通過所述無線鏈路和藍牙協議,從所述移動手持設備將例如語音,圖片等的信息直接傳送到所述多媒體顯示設備,由此成本較低,同時提高了傳輸速度。
文檔編號H04M1/00GK1694375SQ20051006839
公開日2005年11月9日 申請日期2005年5月8日 優先權日2004年5月4日
發明者埃斯布洛克 W·范 申請人:阿爾卡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