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逆作條件下深基坑平臺接力出土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6-23 13:05:06 2
專利名稱:一種逆作條件下深基坑平臺接力出土結構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逆作條件下深基坑平臺接力出土結構,屬於建築地基施工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當今城市建設及舊城改造工程建設速度越來越快,但施工用場地也越來越小,逆作法施工技術漸漸成為超深基坑的施工的選項。但逆作法施工最關鍵在於土方暗挖及出土技術,現階段暗挖多採用履帶式抓斗取土,提土設備出土或利用原車道到取土面等方式出土,這些出土方式主要存在著對結構施工影響較大的問題,並存在著出土不穩定、工效低和成本較高等問題。因此,現有的逆作條件下深基坑的出土方式還是不夠理想。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對結構施工影響較小、出土施工穩定、工效較高並且成本較低的逆作條件下深基坑平臺接力出土結構,以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是這樣實現的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逆作條件下深基坑平臺接力出土結構為該結構包括通過逆作法製作的深基坑,在深基坑內的不同高度位置上設置有2 8 個轉土平臺,在每兩個轉土平臺之間設置有一個停機平臺,並且在深基坑頂面、出土面及每個停機平臺上都設有一臺挖掘機。上述轉土平臺為鋼筋混凝土板式結構或鋼板結構。上述停機平臺為土堆式平臺結構。在土堆式的停機平臺的表面上覆蓋有一層混凝土加強板。由於採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通過在深基坑內的不同高度位置上設置轉土平臺和停機平臺,這樣即可通過多臺挖掘機採用接力的方式將深基坑內出土面的土石方輸送到深基坑的頂面上,最後再由運輸土石方車將土石方運輸到指定卸土點。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比較,本實用新型的施工技術相對較簡單、出土成本低,可以安全、高效、快捷出土,有效的保證了施工工期及逆作法施工的順利進行;並且本實用新型對整個建築結構的施工影響小,其出土施工工作能夠穩定地進行。本實用新型特別適用於所有逆作及暗挖工程,如民用建築地下室逆作、地鐵、地下空間暗挖工程等,特別適合於施工場地狹窄、複雜的施工條件下使用。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1-轉土平臺,2-挖掘機,3-停機平臺、4-土石方。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0012]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先按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逆作條件下深基坑平臺接力出土結構進行施工,該結構包括通過逆作法製作的深基坑,實施時,在深基坑內的不同高度位置上設置有2 8個轉土平臺1,轉土平臺1的設置數量可根據實際使用的需要進行設置,將每兩個轉土平臺1之間的高度間隔距離控制15 30米之間,轉土平臺1可製作成鋼筋混凝土板式的結構或搭建成鋼板結構的平臺;然後在每兩個轉土平臺1之間設置有一個停機平臺3,停機平臺3可根據現場條件製作成土堆式的平臺結構,如果土堆式的平臺結構的強度不夠的話,可在土堆式的停機平臺3的表面上在澆築覆蓋一層厚度為150 200毫米厚的採用c25素混凝土澆築的加固混凝土加強板即可;然後在深基坑頂面、出土面及每個停機平臺3上都設置一臺挖掘機2。當施工完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後,即可按下述接力出土方法進行出土施工,即從出土面開始、通過出土面上的挖掘機2將出土面的土石方4轉送至上一層轉土平臺1上,然後由該層轉土平臺1上方的停機平臺3上的挖掘機2將該層轉土平臺1 上的土石方轉送至上一層的轉土平臺1上;再由該上一層轉土平臺1上方的挖掘機2將該上一層轉土平臺1上的土石方轉送至再上一層的轉土平臺1上,如此類推,直到設在深基坑頂面的挖掘機2將最上一層轉土平臺1的土石方轉送到深基坑頂面上的運輸土石方車上, 最後由運輸土石方車將土石方運輸到指定卸土點即成。
權利要求1.一種逆作條件下深基坑平臺接力出土結構,包括通過逆作法製作出的深基坑,其特徵在於在深基坑內的不同高度位置上設置有2 8個轉土平臺(1),在每兩個轉土平臺 (1)之間設置有一個停機平臺(3),並且在深基坑頂面、出土面及每個停機平臺(3)上都設有一臺挖掘機(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逆作條件下深基坑平臺接力出土結構,其特徵在於轉土平臺(1)為鋼筋混凝土板式結構或鋼板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逆作條件下深基坑平臺接力出土結構,其特徵在於停機平臺(3)為土堆式平臺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逆作條件下深基坑平臺接力出土結構,其特徵在於在土堆式的停機平臺(3)的表面上覆蓋有一層混凝土加強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逆作條件下深基坑平臺接力出土結構,包括通過逆作法製作出的深基坑,在深基坑內的不同高度位置上設置有2~8個轉土平臺(1),在每兩個轉土平臺(1)之間設置有一個停機平臺(3),並且在深基坑頂面、出土面及每個停機平臺(3)上都設有一臺挖掘機(2)。本實用新型具有施工簡單、出土成本低、使用安全、高效、快捷等優點。
文檔編號E02D17/02GK202023195SQ201120121868
公開日2011年11月2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23日 優先權日2011年4月23日
發明者蘭永基, 張家國, 張明 申請人: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