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聚氯乙烯廢舊塑料甩幹分離機的製作方法
2023-06-14 11:03:56 1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聚氯乙烯廢舊塑料甩幹分離機,屬於甩幹分離機領域。
背景技術:
分離機是利用離心作用,分離液體與固體顆粒或液體與液體的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機械,又稱離心機。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CN200920247527.9的一種甩幹分離機,用於工業生產中切屑與切削液的甩幹分離,包括上蓋、殼體、支架和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上有電機,電機輸出軸與旋轉軸通過皮帶傳動連接;旋轉軸通過軸承支承在軸承套中,軸承套固定在安裝板上,安裝板固定於上蓋上;其特徵在於:旋轉軸的下端通過錐面與甩幹筒連接;甩幹筒之外套裝有殼體,由外殼體及內殼體焊成一體,其上端帶有三個耳座,耳座的位置與所述支架的三個支腿相適應,支腿上固裝定位軸,定位軸上套裝減振墊,減振墊之上依次套裝銷、墊和銷釘,銷釘固定於墊上並與上蓋的底面自由連接;在殼體的下部裝有切削液回收管路;上蓋上則裝有加料槽。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造價低廉和分離效果理想的特點。但是其不足之處在於無法利用加熱圈加快甩幹的速度,甩幹時間較久。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聚氯乙烯廢舊塑料甩幹分離機,以解決現有的甩幹分離機無法利用加熱圈加快甩幹的速度,甩幹時間較久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聚氯乙烯廢舊塑料甩幹分離機,其結構包括電機、皮帶、傳動輪、偏心套、進料口、加熱圈、柱體、出料口、觀察窗、甩幹機、維修口、底箱、分離軸,所述皮帶活動連接電機,所述傳動輪與皮帶相連接,所述進料口設在分離軸上,所述加熱圈與柱體相連接,所述加熱圈由接線端、外殼、絕緣體、加熱線圈、電阻絲、傳導器組成,所述接線端固定連接外殼,所述外殼設在柱體上,所述絕緣體與外殼相連接,所述外殼設有加熱線圈,所述電阻絲固定連接外殼,所述傳導器設在加熱線圈上,所述出料口固定連接柱體,所述柱體設有觀察窗,所述甩幹機設在柱體內,所述底箱固定連接柱體。
進一步地,所述電機設在底箱上。
進一步地,所述偏心套固定連接分離軸。
進一步地,所述柱體與進料口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維修口與柱體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分離軸設在底箱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有加熱圈,用加熱圈加快甩幹的速度,熱效率高,升溫速度快,並可根據加熱的工藝要求,實現整體均勻加熱或局部加熱,結構簡單,安裝方便。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徵、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聚氯乙烯廢舊塑料甩幹分離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加熱圈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圖。
圖中:電機-1、皮帶-2、傳動輪-3、偏心套-4、進料口-5、加熱圈-6、接線端-601、外殼-602、絕緣體-603、加熱線圈-604、電阻絲-605、傳導器-606、柱體-7、出料口-8、觀察窗-9、甩幹機-10、維修口-11、底箱-12、分離軸-13。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徵、達成目的與功效易於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聚氯乙烯廢舊塑料甩幹分離機,其結構包括電機1、皮帶2、傳動輪3、偏心套4、進料口5、加熱圈6、柱體7、出料口8、觀察窗9、甩幹機10、維修口11、底箱12、分離軸13,所述皮帶2活動連接電機1,所述傳動輪3與皮帶2相連接,所述進料口5設在分離軸13上,所述加熱圈6與柱體7相連接,所述加熱圈6由接線端601、外殼602、絕緣體603、加熱線圈604、電阻絲605、傳導器606組成,所述接線端601固定連接外殼602,所述外殼602設在柱體7上,所述絕緣體603與外殼602相連接,所述外殼602設有加熱線圈604,所述電阻絲605固定連接外殼602,所述傳導器606設在加熱線圈604上,所述出料口8固定連接柱體7,所述柱體7設有觀察窗9,所述甩幹機10設在柱體7內,所述底箱12固定連接柱體7。所述電機1設在底箱12上。所述偏心套4固定連接分離軸13。所述柱體7與進料口5相連接。所述維修口11與柱體7相連接。所述分離軸13設在底箱12上。
請參閱圖3,在進行使用時,將加熱圈6安裝在柱體7內,啟動電機1運轉,皮帶2帶動傳動輪3工作,使分離軸13進行分離作業,進入柱體7內,甩幹機10對材料甩幹,加熱線圈604加熱通過傳導器606進行傳遞,配合甩幹機10甩幹,加快甩幹的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徵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