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機械破碎式粉碎機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19:36:36 3
本實用新型涉及粉碎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機械破碎式粉碎機。
背景技術:
機械粉碎機是國內非金屬礦行業應用較多的超細粉碎設備,應用於煤系高嶺土、方解石、大理石、白堊、滑石、葉臘石等中等硬度以下非金屬礦物的超細粉碎加工;市面上現有的機械粉碎機其工作原理是:磨機內由動盤和定盤構成,動盤上裝有齒棒、錘頭或刀片等,物料在旋轉的動盤和定盤之間反覆被衝擊、磨擦、剪切,在多種力作用下被粉碎,符合粒徑要求的產品通過分級輪或篩網被收集,粗料則返回粉碎區繼續粉碎;現有的粉碎加工後的粒徑不夠均勻,若換細篩則直接影響粉碎效率和加工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於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機械破碎式粉碎機,解決了現有的粉碎加工後的粒徑不夠均勻,若換細篩則直接影響粉碎效率和加工成本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機械破碎式粉碎機,其創新點在於:包括底座、粉碎機主體、慣性盤、電機、中心軸、粗圓筒篩、細圓筒篩、儲料裝置、進料控制裝置、連接裝置、細粉碎裝置、粗粉碎板、連接銷、連接座和收集裝置;所述粉碎機主體底部固定連接在底座上側;所述收集裝置設在底座內部,所述收集裝置內部與粉碎機主體內部相連通;所述中心軸右側活動連接在粉碎機主體右側中央,所述中心軸右端固定連接在電機左側輸出軸上;所述電機左側面固定連接在粉碎機主體右側中央;所述慣性盤位於粉碎機主體內部右側,所述慣性盤中心固定連接在中心軸上;所述連接座位於慣性盤左側,所述連接座固定連接在中心軸上;所述粗粉碎板為數個,所述粗粉碎板通過連接銷分別活動連接在連接座上;所述粗圓筒篩左側固定連接在粉碎機主體內部左側中央;所述細圓筒篩位於粗圓筒篩外側,所述細圓筒篩固定連接在粉碎機主體內部;所述細粉碎裝置位於粗圓筒篩和細圓筒篩之間;所述細粉碎裝置通過連接裝置活動連接在慣性盤左側面上。
作為優選,所述電機為伺服電機或變頻電機。
作為優選,所述儲料裝置呈喇叭狀。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合理簡單、生產成本低、安裝方便,功能齊全,能夠有效的解決現有的粉碎加工後的粒徑不夠均勻,若換細篩則直接影響粉碎效率和加工成本的問題。
(2)本實用新型設置了粗圓筒篩和細圓筒篩,能夠有效的提高粉碎的細度和分級精度,同時降低了能耗,提高了生產效率。
(3)本實用新型設置收集裝置,能夠方面粉碎後物料的收集,同時避免了粉碎時粉塵的洩漏,從而保護了操作環境。
附圖說明
為了易於說明,本實用新型由下述的具體實施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1-底座;2-粉碎機主體;3-慣性盤;4-電機;5-中心軸;6-粗圓筒篩;7-細圓筒篩;8-儲料裝置;9-進料控制裝置;10-連接裝置;11-細粉碎裝置;12-粗粉碎板;13-連接銷;14-連接座;15-收集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具體實施方式採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機械破碎式粉碎機,包括底座1、粉碎機主體2、慣性盤3、電機4、中心軸5、粗圓筒篩6、細圓筒篩7、儲料裝置8、進料控制裝置9、連接裝置10、細粉碎裝置11、粗粉碎板12、連接銷13、連接座14和收集裝置15;所述粉碎機主體2底部固定連接在底座1上側;所述收集裝置15設在底座1內部,所述收集裝置15內部與粉碎機主體2內部相連通;所述中心軸5右側活動連接在粉碎機主體2右側中央,所述中心軸5右端固定連接在電機4左側輸出軸上;所述電機4左側面固定連接在粉碎機主體2右側中央;所述慣性盤3位於粉碎機主體2內部右側,所述慣性盤3中心固定連接在中心軸5上;所述連接座14位於慣性盤3左側,所述連接座14固定連接在中心軸5上;所述粗粉碎板12為數個,所述粗粉碎板12通過連接銷13分別活動連接在連接座14上;所述粗圓筒篩6左側固定連接在粉碎機主體2內部左側中央;所述細圓筒篩7位於粗圓筒篩6外側,所述細圓筒篩7固定連接在粉碎機主體2內部;所述細粉碎裝置11位於粗圓筒篩6和細圓筒篩7之間;所述細粉碎裝置11通過連接裝置10活動連接在慣性盤3左側面上。
其中,所述電機4為伺服電機或變頻電機;儲料裝置8呈喇叭狀。
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為:使用時,首先將需要的非金屬礦物放入到儲料裝置8中;然後通過進料控制裝置9向粉碎機主體2內部送入非金屬礦物;同時啟動本裝置使電機4旋轉,進一步的帶動粗粉碎板12和細粉碎裝置11旋轉,粗粉碎板12和細粉碎裝置11的旋轉開始對非金屬礦物進行粉碎作業,粉碎好的物料則進入到收集裝置15中進行收集。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徵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範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範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範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