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狀照明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16:31:51 1
專利名稱:柱狀照明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柱狀照明裝置。
更具體地,按照本發明,提供一種具有光學器件的護柱形(bollard)柱狀照明裝置,光學器件使得發射的光均勻分布並確保視覺上的舒適。
背景技術:
柱狀照明裝置也稱為護柱燈,可以分為兩組產品相對觀察者而言光源可見的和光源被遮擋的。
已知的是,第一組類型的柱狀照明裝置存在的問題是,可能使觀察者感覺眩目,而第二組類型的照明裝置由於遮光件吸收一定量的光輻照而具有非常低的光發射。
與遮光照明裝置的低性能有關聯的問題之一涉及衍射現象的存在,該現象導致靠近照明裝置地面的採光不均勻性,而且該現象產生所謂的「光影斑點」。
此外,在所有已知的柱狀照明裝置中,就從產品發射的光量而言,人們所不希望的向上的光發射相對較高。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一個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柱狀照明裝置,它能同時滿足如下要求,即視覺上的舒適性,有效地限制向上的光發散,維持地面分布而且也照亮靠近該裝置基座的地面。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生產和維護簡單而且經濟的柱狀照明裝置。
依照本發明的這些目的通過提供一種具有如權利要求1中所體現的特徵的柱狀照明裝置得以實現。
本發明的柱狀照明裝置的其它特徵在從屬權利要求中得到體現。
從下述說明性的非限定性說明中,參照說明性的附圖,本發明的柱狀照明裝置的特徵和優點將變得更明顯,所述附圖(圖1)表示本發明的柱狀照明裝置的優選實施例的截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照附圖,柱狀照明裝置1包括支柱2,在該支柱的上部是光源4的外殼3,所述外殼又由蓋5覆蓋。光通過外殼3的側面射向外部環境,外殼3的側面由用作光通道的護罩6組成,護罩6由抗震和透光材料製成,比如玻璃或者優選的為比如透明聚碳酸酯的塑性材料。雖然光通道護罩6的結構包括兩部分,通過其中一部分光向照明裝置1的外部擴散,而另一部分的功能是充當該結構中其餘部分的護罩6,從現在開始,提及護罩6隻涉及光能通過該部分向照明裝置1外部擴散的部分,即,由支柱2的壁的上部邊緣和蓋5的下部邊緣限定的部分。
光源4由發光燈泡7組成,燈泡由玻璃管8包圍。發光燈泡7位於比護罩6更高的位置。在緊接著發光燈泡7的上方是具有彎曲截面(具有向下的凹度)的反射護罩9。為了獲得光分布和均勻性方面的最佳效果,在靠近柱狀照明裝置1的基座以及周圍區域,面向中心的彎曲截面的兩個分支具有從中心向反射護罩9的外圍伸展的第一上升部分10,相反,彎曲截面的剩餘部分具有下降趨勢。具體地,上升部分10的長度比彎曲截面的剩餘部分的長度短。反射護罩9的形狀和位置具有的優點是,從發光燈泡7射出並從反射護罩9反射的光的向外散布不需要設置其它的反射光學元件,因此比已知的照明方案更簡單。
反射護罩9的中心被穿孔以允許將反射護罩9放置在發光燈泡7的稍微向上的位置,即在反射護罩9和蓋5之間限定的空間內容納管8的上部,在所述空間內可以方便地放置能夠發散熱量的元件(未示出),這也防止熱量本身集中在特定的外部區域中,於是照明裝置的外側溫度在所有的點保持低於預先設定的安全限度。
蓋5的下邊緣和反射護罩9的周邊部分都低於光源4的發光燈泡7的下端。因此,從發光燈泡7射出的光不可能沿著平行於地面的軌跡穿過光通道護罩6或者向上導向。通過這種方式,眼睛處於反射護罩6上方的高度的觀察者完全看不到發光燈泡7。另外,更向下彎曲的反射護罩9的周邊部分以更窄的角度將光偏斜並且將光投射向最靠近照明裝置1的基座的區域。
也設想柱狀照明裝置1具有圓筒形光吸收遮擋件11,其位於光源4周圍,與光源4相隔較短距離並緊接著發光燈泡7的下端的下方,即該光吸收遮擋件11的上端和反射護罩9的周邊端部處於相同的高度。由於光吸收遮擋件11的高度與光通道護罩6的上端一致,即與反射護罩9的周邊端部(和下端)一致,這完全防止光以平行於地面的方向從照明裝置1射出,也消除了不可避免地由反射導致的令觀察者眩目的可能性。除此之外,光吸收遮擋件11也使得直接向上的光發射得到消除。
在靠近它的基座的位置,光吸收遮擋件11的形式通過臺階12放大,該臺階沿著遮擋件11的整個周邊延伸,形成用於圓筒形的透明套13的支撐,透明外罩優選地由玻璃,可選為有色玻璃製成,其在側面圍繞光源4並且將容納光源4的中心外殼區域3和此外殼3的其它周邊區域物理地分隔開。套13的存在防止了外殼3內空氣的過度過熱,熱空氣向上升起並且通過對應反射護罩9的中心孔的單個開口逸出。
此外,柱狀照明裝置1如圖所示,包括第二圓筒形光吸收遮擋件14,位於稍遠離光源4的位置並且比環繞光源4的遮擋件11位置低。第二光吸收遮擋件14的存在是優選方案但不是本發明目的所必須的,它的功能是為了消除令人不悅的跡象形成,它根據使用的光源的不可避免的結構變化可以投射到地面並且增加視覺上的舒適性。
第二光吸收遮擋件14的高度實際上是使得遮斷所有在光線的直線軌跡上可能首先遇到第一光吸收遮擋件11的上部邊緣,然後遇到支撐柱2側壁的上邊緣的從發射燈泡7射出的光線,而這可能產生不希望出現的衍射現象,導致形成所謂的「光影斑點」。
最後,外殼3的基座15也方便地生產,以能夠作為光吸收材料,從而允許更有效地消除與寄生反射(或者光反射)的產生有關的現象。
按照本發明的柱狀照明裝置允許最佳且均勻的光分布,特別是就最靠近它的基座的區域而言。
此外,按照本發明的柱狀照明裝置防止出現對觀察者的眩目現象以及防止出現外殼3和光通道護罩6以及蓋5的外壁的過熱。
最後,按照本發明的柱狀照明裝置提供一種簡單而且經濟的生產和維護方案,特別是由於這樣的事實,即沒有複雜的光學元件的組合,它設想具有單個的反射元件,該反射元件在靠近柱狀照明裝置1的基座區域和在周圍區域都能散布光。
按照本發明優選實施例之一出於說明性但不是限定性目的說明了本發明,但是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顯然可以實施各種變化和/或修改,所有這些都包括在由附加的權利要求限定的保護範圍內。
特別地,按照本發明照明裝置的形式以及材料可以不同於那些在附圖中以純粹地說明性和非限定性目的所表示的形式以及材料。
權利要求
1.一種柱狀照明裝置(1),包括支撐結構或者支柱(2),光源(4)在該照明裝置的上部,該光源位於在側面被允許光通過的護罩(6)包圍、上方被蓋(5)覆蓋的外殼(3)內,所述光源(4)的發光燈泡(7)位於高於所述光通道護罩(6)的位置,其特徵在於,該照明裝置包括單個的反射屏(9),該反射屏的反射表面具有位於發光燈泡(7)上方的中心部分和位於比發光燈泡(7)的下端高度低的位置處的周邊部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特徵在於,所述反射護罩(9)是通過將一系列反射元件組合在一起獲得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特徵在於,所述反射護罩(9)的反射表面的彎曲部分具有從中心開始朝著反射護罩(9)的周邊的第一上升部分(10),該彎曲部分的其餘部分相反具有下降趨勢。
4.如前述任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特徵在於,所述反射護罩(9)的反射表面的周邊部分與所述蓋(5)的下邊緣基本上處於相同高度。
5.如前述任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特徵在於,所述反射護罩(9)在中心被穿孔,從而在反射護罩(9)和蓋(5)之間限定的空間內容納光源位於發光燈泡(7)上方的部分。
6.如前述任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特徵在於,該照明裝置還包括在側面包圍光源(4)且將容納光源(4)的外殼(3)的中心區域和外殼(3)本身的其它周邊區域物理地隔開的透明套(13)。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特徵在於,所述透明套(13)是有色的。
8.如前述任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特徵在於,該照明裝置還包括位於光源(4)周圍且至少和光通道護罩(6)的上端一樣高的光吸收遮擋件(11)。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特徵在於,該照明裝置還包括第二光吸收遮擋件(14),該第二光吸收遮擋件位於環繞光源(4)的所述光吸收遮擋件(11)的外部,且該第二光吸收遮擋件的上邊緣高於經過光吸收遮擋件(11)的上邊緣以及支柱(2)的側壁的上邊緣的直線軌跡。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特徵在於,所述外殼(3)的所述基座(15)是吸收光的。
全文摘要
一種柱狀照明裝置(1),包括支撐結構或者支柱(2),光源(4)在該照明裝置的上部,該光源位於在側面被允許光通過的護罩(6)包圍、上方被蓋(5)覆蓋的外殼(3)內,所述光源(4)的發光燈泡(7)位於高於所述光通道護罩(6)的位置,其中具有單個的反射屏(9),該反射屏可能藉助一系列相鄰的反射元件獲得,反射屏的反射表面具有位於發光燈泡(7)上方的中心部分和比發光燈泡(7)的下端高度稍低的周邊部分。
文檔編號F21V7/04GK1844731SQ200610073309
公開日2006年10月11日 申請日期2006年4月7日 優先權日2005年4月8日
發明者G·古齊尼 申請人:伊古齊尼照明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