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裝式焦炭鍋爐的製作方法
2023-05-27 09:33:36 1
專利名稱:組裝式焦炭鍋爐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於鍋爐技術領域,尤其是指一種用焦炭作為燃料的焦炭鍋爐。
二背景技術:
實踐證明,焦炭鍋爐容易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規定的大氣排放要求。中國專利曾公開「一種燃燒焦炭低硫無炱排放鍋爐」(ZL98212495.3,CN2365520Y),本申請人也曾發明了一種「焦炭鍋爐」(申請號00106683.8),它們的使用能產生顯著的環保效益,但它們的結構都是鍋與爐一體化,製造成本比較高,維修不方便。
三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它製造簡單、維修方便,且安全性增大。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取的解決方案是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鍋與爐分離,爐的出熱口與鍋的進熱口之間有具有保溫層的輸熱管連接,爐由爐體和爐蓋構成。
本實用新型由鍋和爐組裝而成,原來的鍋和爐是分離的,鍋和爐就可以分別製造,分別製造就比較簡單,容易製成安全性能很好的鍋爐。如果爐體的耐火層長期使用變薄需要維修時,只要打開爐蓋,對爐體耐火層進行加厚就可以,維修比較方便。
三
下面結合實施例及其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及其產生的積極效果再作描述。
圖1是本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爐,2、輸熱管,3、鍋,4、連接管,5、消塵器,6、連接管,7、煙囪,11、爐體,12、投料口,13、密封門,14、爐蓋,15、除渣孔,16、風帶,17、出熱口,31、鍋座,32、鍋殼,33、進熱口,34、煙塵出口,35、保溫帶,36、清渣孔。
四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施例為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其鍋是立式的,當然也可以是臥式的。
參見圖1,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鍋3與爐1分離,爐1的出熱口17與鍋3的進熱口33之間有具有保溫層的輸熱管2連接,爐1由爐體11和爐蓋14構成。
參見圖1,爐體11的周圍設有風帶16。由於鍋3與爐1分離,爐1可以製成為一種耐高壓的堆燃式的燃燒器,那麼就可以用高壓風機(大於2000Pa)從風帶16進高壓風,使爐體11和鍋殼32內的整體空氣壓力提高,這樣不但無需使用引風機,而且大大地提高了燃燒效率。
參見圖1,爐體11的上部開有投料口12,投料口12外設置有密封門13。加料時,停止進風,打開密封門13,從投料口12一次性加滿焦炭燃料,關閉密封門13。由於設置了密封門13,就不會在燃燒時投料口12外發生噴火現象。
參見圖1,爐體11下部設有除渣孔15。雖然焦炭作為燃料,其剩渣十分少,無需頻繁清渣,設有除渣孔15便於剩渣日積月累時除渣使用。
參見圖1,鍋3由鍋座31和鍋殼32構成,鍋殼32下部周圍開有煙塵出口34,鍋3下部的外周設有保溫帶35。煙塵從煙塵出口34出來時仍有熱量,鍋3下部的外周設有保溫帶35更好地利用了這部分的熱量。
參見圖1,鍋座31下部設有清渣孔36。在鍋3內,長期使用也只有很少很少的灰份沉澱下來,在鍋座31下部形成護渣層,只有當其經過很長很長時間使用而護渣層超過鍋殼32下部時,才考慮使用清渣孔36。
參見圖1,保溫帶35通過連接管4與消塵器5連接,消塵器5通過連接管6與煙囪7連接。這樣,焦炭鍋爐能更好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規定的大氣排放要求。
權利要求1.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其特徵在於鍋(3)與爐(1)分離,爐(1)的出熱口(17)與鍋(3)的進熱口(33)之間有具有保溫層的輸熱管(2)連接,爐(1)由爐體(11)和爐蓋(14)構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其特徵在於爐體(11)的周圍設有風帶(16)。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其特徵在於爐體(11)的上部開有投料口(12),投料口(12)外設置有密封門(1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其特徵在於爐體(11)下部設有除渣孔(1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其特徵在於鍋(3)由鍋座(31)和鍋殼(32)構成,鍋殼(32)下部周圍開有煙塵出口(34),鍋(3)下部的外周設有保溫帶(35)。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其特徵在於鍋座(31)下部設有清渣孔(36)。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其特徵在於保溫帶(35)通過連接管(4)與消塵器(5)連接,消塵器(5)通過連接管(6)與煙囪(7)連接。
專利摘要一種組裝式焦炭鍋爐,鍋與爐分離,爐的出熱口與鍋的進熱口之間有具有保溫層的輸熱管連接,爐由爐體和爐蓋構成。本實用新型由鍋和爐組裝而成,原來的鍋和爐是分離的,鍋和爐就可以分別製造,分別製造就比較簡單,容易製成安全性能很好的鍋爐。如果爐體的耐火層長期使用變薄需要維修時,只要打開爐蓋,對爐體耐火層進行加厚就可以,維修比較方便。
文檔編號F24H1/22GK2621274SQ03250720
公開日2004年6月23日 申請日期2003年4月26日 優先權日2003年4月26日
發明者阮常春, 阮會東, 阮育展 申請人:阮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