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神經性皮炎的外用中藥製劑的製作方法
2023-05-27 00:41:56 2
治療神經性皮炎的外用中藥製劑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屬於中醫中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治療神經性皮炎的外用中藥製劑,由如下重量份數的中藥原料製成:葎草4份、萹蓄3份、田皂角2份、冰片1份。本發明具有疏風清熱、止癢的功效並且具有見效快、療效高、無毒副作用、安全方便等特點。
【專利說明】治療神經性皮炎的外用中藥製劑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於中醫中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治療神經性皮炎的外用中藥製劑。【背景技術】
[0002]神經性皮炎是皮膚陣發性瘙癢和苔蘚樣變為特徵的慢性皮膚炎症,屬中醫學的「攝領瘡」範疇。本病成年人常見,兒童一般不發病。發病初期皮膚常常僅有瘙癢而無皮疹,後期皮疹多呈紅色或正常皮色,日久皮膚增厚、粗糙呈苔蘚樣變等。本病的主要病機是風熱之邪阻於皮膚。臨床上根據辯證採取疏風清熱、止癢為治療大法,收到了很好的治療效果。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治療神經性皮炎的外用中藥製劑,具有療效確切、見效快、治癒率高、無毒副作用、安全方便的特點。
[0004]本發明所述的治療神經性皮炎的外用中藥製劑,由如下重量份數的中藥原料製成:潷草4份、篇蓄3份、田皂角2份、冰片1份。
[0005]本發明是以潷草為主藥,篇蓄為輔助藥,田皂角、冰片為佐使藥。
[0006]本發明中的藥物機理如下:
[0007]潷草:清熱解毒、利尿、退虛熱。本品臨床中常用於皮膚溼疹及皮膚瘙癢等症。
[0008]篇蓄:清熱利溼、通淋、殺蟲止癢。
[0009]田皂角:祛風止癢。
[0010]冰片:開竅醒神、清熱止痛。本品有很好的防腐、止癢之功。
[0011]以上諸藥的主治及功效均參考於中醫學院本科教材第六版《中醫學》,上海科技出版社。
[0012]本發明可以製成中藥學上可接受的各種製劑,優選酊劑。
[0013]製備方法:按處方將藥物炮製合格後、稱量配齊,共軋為2-3號粗末、過篩,置入容器內,加入90%酒精100份密封浸泡,每日搖動2次,浸泡兩個月後,過濾、去渣得浸液,靜置沉澱,取上清液裝瓶。其中,90%酒精是按重量份數100份來稱取的。
[0014]用法及用量:局部塗擦,一日三次,七天為一療程。
[0015]神經性皮炎的症狀:本病好發於頸後兩側、肘伸側、胭窩等皮膚,紅色丘疹融合成片、皮膚肥厚、乾燥、陣發性瘙癢、呈苔蘚樣變等。
[0016]療效判斷:
[0017]痊癒:皮疹、瘙癢等症狀全部消失,皮膚為正常之象,全身無陽性體徵可查。
[0018]好轉:皮膚瘙癢、苔蘚樣等症狀基本消失,每情志不暢及食辛辣食物等則病情復發。
[0019]無效:瘙癢等症狀雖有減輕,但皮膚肥厚、苔蘚樣症狀無明顯改善。
[0020]治療結果:臨床試驗治療神經性皮炎患者300例,神經性皮炎患者經過一個療程治療後,痊癒270例,佔90%,好轉21例,佔7%,無效9例,佔3%,總有效率97%。通過治療所示,對病人無任何副作用,三大常規化驗及肝腎功能檢測未發現異常。
[0021]典型病例:
[0022]病例1:患者孫某某,男,40歲,半年前因頸後皮膚瘙癢,出現圓形和多角形皮疹、皮膚增厚、變硬、劇癢。2011年4月在中醫院確診為神經性皮炎,10月來我院,給予本發明藥物治療一個療程後痊癒,一年未復發。
[0023]病例2:患者陳某某,男,51歲,患神經性皮炎一年餘,多家治療均未治癒,2011年10月來我院,查,頸後皮膚劇癢,出現圓形和多角形皮疹、皮膚增厚、變硬,並發展到兩側肘窩,確診為神經性皮炎。給予本發明藥物治療一個療程後痊癒。至今未復發。
[0024]病例3:患者張某某,女,27歲,因頸部紅色丘疹融合成片、陣發性瘙癢、皮膚肥厚等症狀半年,2011年3月在省人民醫院診為神經性皮炎,經外用藥物治療後基本痊癒,後因食用辛辣食物症狀加重。2011年8月來我院,給予本發明藥物治療一個療程後痊癒,至今未復發。
[0025]本發明有如下優點:
[0026](I)本發明所選用的中草藥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規定。根據配伍,本發明具有疏風清熱、止癢的功效。
[0027](2)本發明組方嚴謹、無毒無害,見效快、療效高、療程短、安全方便、價格低廉等特點。
【具體實施方式】
[0028]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描述。
[0029]實施例1
[0030]將潷草4份、篇蓄3份、田皂角2份、冰片1份炮製合格後、稱量配齊,共軋為2-3號粗末、過篩,置入容器內,加入90%酒精100份密封浸泡,每日搖動2次,浸泡兩個月後,過濾、去渣得浸液,靜置沉澱,取上清液裝瓶。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神經性皮炎的外用中藥製劑,其特徵在於由如下重量份數的中藥原料製成:潷草4份、篇蓄3份、田皂角2份、冰片1份。
【文檔編號】A61K36/704GK103638118SQ201310613184
【公開日】2014年3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26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26日
【發明者】宋愛民 申請人:宋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