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的頂蓋組件的製作方法
2023-05-27 06:30:41 2
專利名稱:電池的頂蓋組件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池的頂蓋組件,更具體說涉及帶有通風橡膠的電池的頂蓋組件,其中通過改善蓋板的形狀來分散施加於通風橡膠上的壓力,以便在電池被重複地充電和放電的情況下保持通風橡膠的恢復力。
一般而言,用於供給直流電的電池分為各種電器設備所用的乾電池和汽車及不間斷供電系統所用的蓄電池。
圖1是一傳統電池的內部結構的剖視圖。
參照圖1,該電池由一圓柱形外殼11和外殼11內的卷繞結構構成。即,具有預定寬度和長度的矩形薄板構成的正極板12和負極板13繞一芯體(未示出)交替地設置而形成的卷繞結構。位於正極板12和負極板13之間的一分離件14將兩個板12和13絕緣。
此外,安裝在卷繞結構上、下邊緣上的上環15和下環16固定並支承板12和13。一密封圈20和由密封圈20支承的一頂蓋18和一蓋板19安裝在上環15上。在頂蓋18和蓋板年9之間設置有一通風橡膠17。
在上述電池中,過度充電產生氣體,所述氣體導致電池的內部壓力增加。這裡,頂蓋組件是用於防止外殼11由於內部壓力的增加而爆炸。
圖2示出了卷邊型頂蓋組件的橫向和垂直剖視圖,並且圖3示出了焊接型頂蓋組件的橫向和垂直剖視圖。
參照圖2,電池的頂蓋組件20包括一頂蓋21,一蓋板23,和介於頂蓋21和蓋板23之間的一通風橡膠22。通風橡膠22封閉了蓋板23中心上的一通風孔24。
參照圖3,下面將描述用於防止電池內部壓力增加的頂蓋組件的機理。
當在重複充電和放電期間由於所產生的氣體造成外殼內的內部壓力超過預定值時,壓力就作用在蓋板33中心的通風孔34上。相應地,封閉通風孔34的通風橡膠32就向上移動並離開蓋板33。結果通風橡膠34就打開而允許向外排出氣體。
然而,在重複充電和放電期間,通風橡膠重複地收縮和擴張,這樣它的恢復力就可能惡化,導致氣體和電解液通過蓋板和通風橡膠之間的縫隙洩漏,從而減少電池的使用壽命。
為克服上述問題,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頂蓋組件,其中在重複充電和放電期間作用在通風橡膠上的壓力被分散,以保持通風橡膠的恢復力。
為達到上述目的,根據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電池的頂蓋組件,包括一個中部加工有數個通風孔的蓋板,一個安裝在蓋板上邊緣上的頂蓋和一個介於蓋板和頂蓋之間用以打開和關閉通風孔的通風橡膠,其中在蓋板上加工有兩個到四個通風孔。
參照附圖,通過詳細描述一最佳實施例,可更明顯地看出本發明的上述目的和優點,附圖中圖1是電池內部結構的垂直剖視圖;圖2是傳統電池的卷邊型頂蓋組件的橫向和垂直剖視圖;圖3是傳統電池的焊接型頂蓋組件的橫向和垂直剖視圖;和圖4是橫向和垂直剖視圖,示出了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電池的卷邊型頂蓋組件。
參照圖4,一頂蓋組件40包括一形成正極的頂蓋41,一設置在頂蓋下方並與頂蓋的兩端接觸的蓋板43和一介於頂蓋和蓋板之間的通風橡膠42。
在蓋板43上,加工有四個相對於蓋板的中點等距隔開的通風孔44。
根據本發明,設置在蓋板上的兩個到四個通風孔沿所有方向分散了壓力,因此與傳統技術中單通風孔結構的蓋板相比,就可以保持通風橡膠的恢復力。此時,通風孔的直徑最好是2mm或更小。相應地,最好設置四個或少於四個通風孔,這樣每個通風孔的直徑不致太小。
在下文中,通過比較本發明樣品以及對比樣品,將更詳細地描述本發明。但是,本發明並不受所述樣品的限制。
〖樣品〗製造100個採用一頂蓋組件的電池,其中頂蓋組件包括一個加工有四個通風孔的蓋板。100個電池中的每一個都被重複地充電和放電,直到通風橡膠開始硬化。記錄下每個電池的充電和放電循環的次數。結果,100個電池的平均次數是800。
〖對比樣品〗根據與上述試驗相同的方法對100個採用圖3所示頂蓋組件的電池進行充電/放電試驗,其中頂蓋組件上加工有一個通風孔。充電和放電循環的平均次數約為500。
從上述結果可看出,帶有根據本發明的頂蓋組件的電池,其壽命比傳統電池長。
根據本發明的電池的頂蓋組件,施加在通風橡膠上的壓力被分散,以保持通風橡膠的恢復力。相應地,與採用傳統頂蓋組件的電池相比,採用本發明頂蓋組件的電池的壽命可相應提高。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池的頂蓋組件,包括一個中部加工有數個通風孔的蓋板,一個安裝在蓋板上邊緣上的頂蓋和一個介於蓋板和頂蓋之間用以打開和關閉通風孔的通風橡膠,其中在蓋板上加工有兩個到四個通風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的頂蓋組件,其中通風孔的直徑是2mm或更小。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電池的頂蓋組件。該頂蓋組件包括一個中部加工有數個通風孔的蓋板,一個安裝在蓋板上邊緣上的頂蓋和一個介於蓋板和頂蓋之間用以打開和關閉通風孔的通風橡膠,其中在蓋板上加工有兩個到四個通風孔。採用該頂蓋組件的電池的壽命可大為延長。
文檔編號H01M2/08GK1195896SQ9712229
公開日1998年10月14日 申請日期1997年11月10日 優先權日1996年12月31日
發明者全炳禧 申請人:三星電管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