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耐高溫屏蔽型航空電纜的製作方法
2023-06-17 12:20:36 1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纜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耐高溫屏蔽型航空電纜。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的耐高溫阻燃控制電纜的品種很多,其性能主要由其絕緣材料和護套層的材料特性所確定,材料耐溫級別決定了電纜的耐溫程度。目前常用的有輻照交聯聚烯烴、矽橡膠、氟樹脂、聚醯亞胺、氧化鎂等。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各行各業使用的耐高溫電纜越來越多,例如航空航天、機車車輛、能源、鋼鐵、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採、電機等大量需求耐高溫電纜,絕大多數場合對於控制電纜的阻燃、耐高溫、環保、電氣性能和機械性能等綜合性能要求越來越高,但是,已有的電纜產品不能很好地滿足這一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耐高溫屏蔽型航空電纜。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耐高溫屏蔽型航空電纜,包括:纜芯、繞包層、屏蔽層、護套層;
纜芯由多根導線絞合而成,每根導線包括位於中部的導體、包覆在導體外部的內絕緣層、包覆在內絕緣層外部的外絕緣層,內絕緣層外壁設有沿圓周分布的多個第一貫穿凹槽,所述第一貫穿凹槽沿軸向延伸,所述第一貫穿凹槽內壁覆有第一金屬塗層,外絕緣層內壁設有沿圓周分布的多個第二貫穿凹槽,所述第二貫穿凹槽沿軸向延伸,所述第二貫穿凹槽內壁覆有第二金屬塗層,所述第二貫穿凹槽與所述第一貫穿凹槽交錯布置;
繞包層包覆在所述纜芯外部,繞包層採用金屬塑料複合層繞包而成,屏蔽層包覆在繞包層外部,屏蔽層採用金屬絲編織而成,護套層擠包在屏蔽層外部。
優選地,相鄰兩個第一貫穿凹槽之間形成貫穿凸起,所述貫穿凸起在所述外絕緣層內壁所在弧面上的投影位於所述第二貫穿凹槽內。
優選地,第一金屬塗層和第二金屬塗層採用相同金屬材料製成。
優選地,金屬塑料複合層與第一金屬塗層採用不同金屬材料製成。
優選地,屏蔽層採用鍍層銅絲編織而成。
優選地,導體由多根金屬絲正規絞合而成,絞線節距為10-12倍。
本實用新型中,所提出的耐高溫屏蔽型航空電纜,纜芯由多根導線絞合而成,導線的導體外部包覆內外絕緣層,內絕緣層外壁和外絕緣層內壁設有交錯布置的貫穿通槽,貫穿通槽內壁設有金屬塗層,繞包層、屏蔽層、護套層由內而外依次包覆在纜芯外部。通過上述優化設計的耐高溫屏蔽型航空電纜,結構設計合理,針對航空航天設備使用環境,減輕電纜重量的同時,大大提高散熱效果,此外,絕緣層上的貫穿凹槽內壁的金屬塗層,在導體外部形成分屏蔽,繞包層和屏蔽層共同形成纜芯外部的總屏蔽,大大提高屏蔽效果,保證電纜的電氣性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耐高溫屏蔽型航空電纜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耐高溫屏蔽型航空電纜的結構示意圖。
參照圖1,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耐高溫屏蔽型航空電纜,包括:纜芯、繞包層1、屏蔽層2、護套層3;
纜芯由多根導線4絞合而成,每根導線4包括位於中部的導體41、包覆在導體41外部的內絕緣層42、包覆在內絕緣層42外部的外絕緣層43,內絕緣層42外壁設有沿圓周分布的多個第一貫穿凹槽,所述第一貫穿凹槽沿軸向延伸,所述第一貫穿凹槽內壁覆有第一金屬塗層,外絕緣層43內壁設有沿圓周分布的多個第二貫穿凹槽,所述第二貫穿凹槽沿軸向延伸,所述第二貫穿凹槽內壁覆有第二金屬塗層,所述第二貫穿凹槽與所述第一貫穿凹槽交錯布置;
繞包層1包覆在所述纜芯外部,繞包層1採用金屬塑料複合層繞包而成,屏蔽層2包覆在繞包層1外部,屏蔽層2採用金屬絲編織而成,護套層3擠包在屏蔽層2外部。
在本實施例中,所提出的耐高溫屏蔽型航空電纜,纜芯由多根導線絞合而成,導線的導體外部包覆內外絕緣層,內絕緣層外壁和外絕緣層內壁設有交錯布置的貫穿通槽,貫穿通槽內壁設有金屬塗層,繞包層、屏蔽層、護套層由內而外依次包覆在纜芯外部。通過上述優化設計的耐高溫屏蔽型航空電纜,結構設計合理,針對航空航天設備使用環境,減輕電纜重量的同時,大大提高散熱效果,此外,絕緣層上的貫穿凹槽內壁的金屬塗層,在導體外部形成分屏蔽,繞包層和屏蔽層共同形成纜芯外部的總屏蔽,大大提高屏蔽效果,保證電纜的電氣性能。
在具體實施方式中,相鄰兩個第一貫穿凹槽之間形成貫穿凸起,所述貫穿凸起在所述外絕緣層43內壁所在弧面上的投影位於所述第二貫穿凹槽內,第一金屬塗層和第二金屬塗層實現連續屏蔽,提高屏蔽效果。
在其他具體實施方式中,第一金屬塗層和第二金屬塗層採用相同金屬材料製成,進一步地,金屬塑料複合層與第一金屬塗層採用不同金屬材料製成,使得不同金屬屏蔽範圍互補,保證屏蔽效果。
在其他具體實施方式中,屏蔽層2採用鍍層銅絲編織而成,保證屏蔽效果的同時,有效防止銅單絲本身的氧化作用,增加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可靠性。
在其他具體實施方式中,導體41由多根金屬絲正規絞合而成,絞線節距為10-12倍,以保證導體具有較好的柔軟性表面圓整性,也可使絕緣層易剝離。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範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