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無人機的物資搭載平臺的製作方法
2023-07-04 15:08:56 2

本實用新型涉及無人機應用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無人機的物資搭載平臺。
背景技術:
近年來,利用無人機對災區投放物資或者對火災現場投放救援設備、拖拽電纜的場合越來越多。無人機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因此現有市面上有很多的無人機投放設備,但這些設備大都有很多缺陷,一般投放設備的結構比較複雜,質量重的情況下影響了無人機的載重量;另外,掛放的物資在飛行時,會受到空氣對流的影響,作用搖晃,影響無人機飛行的穩定性。且物資在投放時由於降落過快容易損壞,要是每個物資上均設置減速裝置,成本會大大增加,且不能重複利用,分離結構複雜。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具有簡單的分離結構、有效降低無人機的結構、並具有減速緩衝功能、使用更加安全,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不足。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一種無人機的物資搭載平臺,包括安裝於無人機身下端的物資搭載平臺,所述物資搭載平臺包括一個固定支架,固定支架內部安裝一個伸縮電機,固定支架底部具有一個延伸部,該延伸部內套裝一個載物架,載物架上端具有一個減速機構,載物架的底部設置有一根以上的掛繩,掛繩底部具有掛鈎,掛鈎上勾放有救援物資,救援物資翻轉放置於載物架上端的減速機構上。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減速機構包括一塊傘布,傘布內具有一個緩衝腔,傘布的下端設置有一根以上的鬆緊帶,鬆緊帶一端連接載物架,另一端連接傘布,救援物資翻轉放置於傘布上端並將傘布壓緊於載物架上。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減速機構的頂部安裝有一頂出杆,頂出杆頂部伸入於延伸部內並與固定支架內的伸縮電機軸拆卸式連接。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伸縮電機軸的下端面具有一塊永磁體,頂出杆頂部具有一金屬片,金屬片與永磁體互相吸合。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頂出杆的下端面具有一個外徑大於頂出杆的限位部,該限位部的上端面外壁設置有一圈倒角。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主要用於無人機的使用,通過在物資搭載平臺上設置一個減速機構,既不影響無人機的正常飛行,又能在投放物資時對救援物資起到一個緩衝的作用,保證物資完整,且整個載物架可重複使用,整個分離結構簡單,操作方便,無需過多增加無人機的負載。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運輸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減速機構使用狀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說明書中公開的所有特徵,或公開的所有方法或過程中的步驟,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徵和/或步驟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組合。
本說明書(包括任何附加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任一特徵,除非特別敘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類似目的的替代特徵加以替換。即,除非特別敘述,每個特徵只是一系列等效或類似特徵中的一個例子而已。
如圖1所示,無人機身12下端具有物資搭載平臺,物資搭載平臺具有一個固定支架9,固定支架9內部安裝一個伸縮電機11,固定支架9底部具有一個延伸部13,該延伸部13內套裝一個載物架14,載物架14上端具有一個減速機構,載物架的底部設置有一根以上的掛繩1,掛繩1底部具有掛鈎,掛鈎上勾放有救援物資2,救援物資2翻轉放置於載物架14上端的減速機構上。
減速機構包括一塊傘布4,傘布4內具有一個緩衝腔,傘布4的下端設置有一根以上的鬆緊帶3,鬆緊帶3一端連接載物架14,另一端連接傘布4,救援物資翻轉放置於傘布上端並將傘布壓緊於載物架上,如圖1所示。
如圖2所示,減速機構的頂部安裝有一頂出杆7,頂出杆7頂部伸入於延伸部13內並與固定支架9內的伸縮電機軸6拆卸式連接,伸縮電機軸6的下端面具有一塊永磁體8,頂出杆7頂部具有一金屬片,金屬片與永磁體互相吸合,頂出杆7的下端面具有一個外徑大於頂出杆的限位部5,該限位部5的上端面外壁設置有一圈倒角。
因此當需要投放物資時,伸縮電機軸回收,此時頂出杆也回縮入延伸部中,由於頂出杆外側端設置有限位部,當限位部與延伸部的底部端面接觸,隨著伸縮電機軸的繼續回縮,即可將頂出杆與伸縮電機軸分離,此時整個載物架失去固定力,便自由落體降落,由於原本通過救援物資壓緊的傘布,在頂出杆上升時,將這些救援物資向外翻出,救援物資通過掛繩固定於載物架的底部,由於傘布失去救援物資的壓緊,整個降落過程中,傘布便會被撐開,鬆緊帶被拉伸,起到緩衝的作用。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主要用於無人機的使用,通過在物資搭載平臺上設置一個減速機構,既不影響無人機的正常飛行,又能在投放物資時對救援物資起到一個緩衝的作用,保證物資完整,且整個載物架可重複使用,整個分離結構簡單,操作方便,無需過多增加無人機的負載。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範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