輥刷的製作方法
2023-05-26 05:05:51

本實用新型涉及裝修器材,具體涉及一種輥刷。
背景技術:
刷輥是裝修刷牆上常用的工具,其包括有手持部、粉刷部以及連接手持部和粉刷部的連接部,所述粉刷部包括有帶毛料的外滾筒以及固定於連接部上的內軸,所述外滾筒轉動連接於內軸上,通過外滾筒上的毛料吸收塗料後再塗於牆體上。
現有技術中,連接部的結構很簡單,其與粉刷部連接的僅是簡單的一根鋼絲軸,通過鋼絲軸伸入粉刷部,在粉刷部內部設置有與鋼絲軸軸端軸向定位軸承套,即實現了連接,但是在使用一端時候後,其內部經常會出現鬆動,導致粉刷部整體在軸向方向上會來回竄動,給粉刷過程帶來了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輥刷,提高了連接部與粉刷部之間的定位效果。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輥刷,包括粉刷部、手持部以及用於連接粉刷部和手持部的連接部,所述粉刷部包括有軸心輥以及設置於軸心輥外的刷毛,所述連接部包括有與手持部連接的第一連杆以及用於與軸心輥的一側端部配合的第二連杆,所述手持部上設置有用於容置第一連杆一側端部的容置腔,所述容置腔內設置有均勻分割容置腔的擋板,所述連接部的數量為兩個,兩個第一連杆於位於容置腔內一側端部與手持部之間設置有用於將第一連杆抵緊於擋板的壓緊件,所述第二連杆一側端部與第一連杆固定連接另一側端部設置有圓柱定位塊,所述軸心輥的軸端設置有與圓柱定位塊配合的定位槽。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壓緊件設置為彈簧,所述手持部內壁設置有定位杆,所述第一連杆上設置有與定位杆配合的貫穿槽,所述彈簧套設於定位杆內且始終處於壓縮狀態。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壓緊件設置為蝶形螺栓,所述兩個第一連杆上均設置有與蝶形螺栓的螺紋孔,所述擋板上設置有供蝶形螺栓穿過的通孔,所述蝶形螺栓上設置有一組反向螺紋,該反向螺紋以隔板作為對稱點分設於隔板兩側,所述蝶形螺栓軸向定位於手持部上。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圓柱定位塊與定位槽之間上套設於有滾動軸承。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改變之前的單向定位的方式,通過兩個連接部在軸心輥的兩個端部進行定位,兩個連接部一端位於手持部上的容置腔內,通過壓緊件將兩個連接部均壓緊於隔板上,從而使得兩個連接部壓緊於位於他們兩者之間的軸心輥,達到對於軸心輥的軸向定位,通過兩個方向相向擠壓的方式,保證了軸心輥不會在軸向方向上的位移,保證了軸心輥在長期使用的過程中有穩定的狀態。
附圖說明
圖1為整體的第一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整體的第二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1、手持部;2、連接部;21、第一連杆;22、第二連杆;23、圓柱定位塊;3、粉刷部;31、軸心輥;32、刷毛;4、隔板;5、彈簧;6、定位杆;7、軸承;8、蝶形螺栓;81、反向螺紋;9、容置腔。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一,一種輥刷,包括粉刷部3、手持部1以及用於連接粉刷部3和手持部1的連接部2,所述粉刷部3包括有軸心輥31以及設置於軸心輥31外的刷毛32,所述連接部2包括有與手持部1連接的第一連杆21以及用於與軸心輥31的一側端部配合的第二連杆22,所述手持部1朝向粉刷部3一側端面設置有截面呈圓形的容置腔9,所述容置腔9在其徑向方向上設置有將容置腔9一分為二的隔板4,所述隔板4固定於容置腔9的內壁上且所述隔板4沿垂直於軸心輥31軸心線的方向,所述第一連杆21其中一側的端部位於容置腔9內,且第一連杆21於該側端部設置有平面,所述第一連杆21與容置腔9的內壁之間設置有壓緊件,所述壓緊件設置為彈簧5,所述容置腔9內壁與隔板4之間設置有定位杆6,所述第一連杆21於側端面設置有與定位杆6配合貫穿孔,所述定位杆6依次穿過壓縮彈簧5和貫穿孔後定位於隔板4上,所述彈簧5始終保持著壓縮狀態,即所述第一連杆21始終被擠壓於隔板4上,所述第二連杆22一端與第一連杆21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連杆22的另一端朝向軸心輥31一側設置有圓柱定位塊23,所述軸心輥31的軸端設置有與圓柱定位塊23相配合的定位槽,所述定位槽內設置有減少摩擦的滾動軸承7,當需要更換粉刷部3的時候,需要移動其中一個連接部2,使得兩個連接部2軸向距離變大之後即可以將粉刷部3拆卸下來進行更換,在定位槽與圓柱定位塊23配合之後,鬆開連接部2即可完成對於粉刷部3的固定。
實施例二,與實施例一相比,所述壓緊件設置為蝶形螺栓8,所述蝶形螺栓8上設置有一組反向螺紋81,兩個所述連接部2上均設置有螺紋孔,兩個螺紋孔的螺紋旋向相反,所述隔板4上設置有供蝶形螺栓8穿過的通孔,所述蝶形螺栓8的反向螺紋81以隔板4為對稱軸分設隔板4兩側,所述蝶形螺栓8軸向定位於手持部1上,即轉動蝶形螺栓8時可以同時帶動兩個連接部2同時相向或者同時背向運動,達到鬆緊或者夾緊軸心輥31的目的。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僅局限於上述實施例,凡屬於本實用新型思路下的技術方案均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當指出,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