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籠的製作方法
2023-06-19 21:09:51 2
筷子籠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日用品領域,目的是提供一種通風良好、結構簡單、易清洗的筷子籠,以解決現有筷子籠不易清洗而導致的易滋生細菌問題。所述筷子籠包括籠體、活動底板、活動底板的支撐體,活動底板上設有瀝水孔,且與籠體底部相配合,支撐體固定在籠體底部,使用時,活動底板置於支撐體上。本筷子籠底板為活動底板,其上沒有瀝水孔,當使用時間過長,需要清洗時,可以將活動底板取出,由於該活動底板為平面結構,因此易清洗。
【專利說明】筷子籠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日用品領域,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筷子籠。
【背景技術】
[0002]無論是用餐人員較少的家庭,還是用餐人員較多的餐飲經營單位,用於裝筷子的主要有筷子籠或者筷子盒。餐飲經營單位只要按照規定消毒,筷子的衛生狀況基本能夠滿足健康要求。而由於價格原因,多數家庭不會使用消毒設備或者帶有消毒裝置的筷子籠或者筷子盒,而是僅使用普通的筷子籠或筷子盒。現有技術中,普通筷子籠的底部一般呈網狀,而且固定在筷子籠上,難以清洗,易滋生細菌,汙染筷子。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通風良好、結構簡單、易清洗的筷子籠,以解決現有筷子籠不易清洗而導致的易滋生細菌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所用的技術方案是:包括籠體、活動底板、活動底板的支撐體,活動底板上設有浙水孔,且與籠體底部相配合,支撐體固定在籠體底部,使用時,活動底板置於支撐體上。
[0005]籠體由第一圓環和固定柱組成。第一圓環為3個以上,固定柱也為3根以上。第一圓環分別固定在固定柱的頂端、底端和中部,且第一圓環的平面垂直於固定柱,形成筒狀,
[0006]固定柱均勻地固定在第一圓環上,籠體底端3釐米高度內,第一圓環之間的縫隙小於筷子的厚度。籠體也可以為上下開口的筒狀體,其上設有通風孔。
[0007]該支撐體可以為相互垂直的橫杆,也可以是直徑比籠體直徑小的第二圓環,該第二圓環通過連接杆固定在籠體底部。
[0008]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本實用新型的筷子籠底板為活動底板,其上沒有浙水孔,當使用時間過長,需要清洗時,可以將活動底板取出,由於該活動底板為平面結構,因此易清洗。籠體四周均設有通風孔,或者僅由固定柱和圓環連接而成,置於內部的筷子容易乾燥,能夠防止細菌滋生。而且該筷子籠的結構簡單、實用,適合家庭使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實施例1籠體與支撐體的連接結構示意圖。
[0010]圖2是實施例1支撐體結構示意圖。
[0011]圖3是實施例1活動底板結構示意圖。
[0012]圖4是實施例1使用狀態圖。
[0013]圖5是實施例2籠體結構示意圖。
[0014]圖6是實施例3支撐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6]實施例1
[0017]該筷子籠包括籠體、活動底板4和支撐體3。籠體由圓環I和固定柱2組成,圓環I分別固定在固定柱2的頂端、底端和中部,且圓環I的平面垂直於固定柱2,形成筒狀,為形成穩定結構,固定柱2相互之間分布均勻,籠體底端3釐米高度內,圓環I之間的縫隙小於筷子的厚度,籠體底部設有支撐體3,如圖1,該支撐體3為相互垂直的橫杆,如圖2。活動底板4與籠體底部相配合,其上設有浙水孔5 (圖3),使用時,活動底板4放置在支撐體3上,如圖4所示。當該筷子籠經長期使用,布滿灰塵或具有較多汙潰,需要清洗時,可將活動底板4取出,由於活動底板4為平面結構,易於清洗。取出活動底板後的籠體結構,縫隙大,也易於清洗。因此該筷子籠結構簡單、實用、易於清洗,適合家庭使用。
[0018]實施例2
[0019]如圖5所示,該筷子籠為上下開口的筒狀體6,其上設有通風孔7。其它結構同實施例I。
[0020]實施例3
[0021]如圖6所示,該筷子籠的支撐體為直徑比籠體底部直徑小的圓環8,該圓環8通過連接杆9固定在籠底上。其它結構同實施例1。
【權利要求】
1.一種筷子籠,其特徵是:包括籠體和活動底板(4)、支撐體(3),所述支撐體(3)固定在所述籠體底端,所述活動底板(4)上設有浙水孔(5),且與所述籠體底端相配合,使用時,所述活動底板(4)置於所述支撐體(3)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筷子籠,其特徵是:所述籠體由第一圓環⑴和固定柱⑵連接而成。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筷子籠,其特徵是:所述第一圓環(I)至少有3個,所述固定柱(2)也至少有3根;所述第一圓環(I)分別固定在所述固定柱(2)的頂端、底端和中部,且其平面垂直於所述固定柱(2),形成筒狀,所述固定柱(2)均勻固定在所述第一圓環(I)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筷子籠,其特徵是:在所述籠體的底端3釐米高度內,所述第一圓環(I)之間的距離小於筷子的厚度。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筷子籠,其特徵是:所述籠體為上下開口的筒狀體(6),其上設有通風孔(7)。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筷子籠,其特徵是:所述支撐體(3)為相互交叉的橫杆。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筷子籠,其特徵是:所述支撐體(3)是直徑比籠體底端直徑小的第二圓環(8),所述第二圓環(8)通過連接杆(9)固定在所述籠體底部。
【文檔編號】A47G21/00GK204049093SQ201420272968
【公開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17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17日
【發明者】王黎明 申請人:無錫商業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