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開水器中的溫度控制器的製作方法
2023-12-10 12:01:37 2
本實用新型涉及控制裝置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於開水器中的溫度控制器。
背景技術:
現有開水器中使用的溫度控制器僅僅是通過控制單元實現冷水的自動加熱,但是卻並沒有水溫顯示功能及溫度提醒功能,導致使用者在使用時,不知道水的溫度,難以確定水是否燒開,衝泡東西達不到理想的效果。給使用者帶來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現有技術中,開水器中的溫度控制器存在的缺少溫度顯示及提醒功能,給使用者帶來不便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本實用新型中的一種用於開水器中的溫度控制器,包括控制模塊、溫度傳感器、顯示屏及語音提醒裝置;所述顯示屏及所述語音提醒裝置均設置於所述開水器箱體的外壁,所述溫度傳感器設置於所述開水器箱體的內壁,所述溫度傳感器的信息採集端與所述開水器內的液面接觸,所述溫度傳感器的信息輸出端與所述控制模塊的信息輸入端連接,所述控制模塊的信息輸出端分別與所述顯示屏及所述語音提醒裝置的信息輸入端連接。
在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包括繼電器;所述繼電器的輸入端與所述控制模塊相連,所述繼電器的輸出端與所述開水器的加熱單元連接。
在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包括手動開關,所述手動開關與所述繼電器的輸入端連接。
在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控制模塊採用的晶片為FPGA。
在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FPGA的晶片型號為EP2C35。
在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溫度傳感器採用的晶片型號為DS18B20。
在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繼電器為固態繼電器。
在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手動開關為按鈕開關。
在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語音提醒裝置採用的晶片型號為NV040C。
本實用新型中的一種用於開水器中的溫度控制器,與現有技術相比,其有益效果為:
增加了顯示屏及語音提醒裝置,使用者可以從顯示屏上顯示的直觀溫度數值了解開水器內水的溫度,從而得知水是否燒開,同時,語音提醒裝置將會提醒使用者開水器是已經工作完成還是正處於燒水過程中,更加方便使用者。
手動開關與開水器中的繼電器連接,利用繼電器的通斷控制開水器的加熱單元的工作狀態。當使用者覺得開水器內的水溫不滿足要求時,可以通過手動開關實現水溫的控制,加熱到符合自己要求的水溫,能夠最大程度滿足使用者的需求。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用於開水器中的溫度控制器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於開水器中的溫度控制器,包括控制模塊3、溫度傳感器2、顯示屏1及語音提醒裝置4;顯示屏1及語音提醒裝置4均設置於開水器箱體的外壁,溫度傳感器2設置於開水器箱體的內壁,溫度傳感器2的信息採集端與開水器內的液面接觸,溫度傳感器2的信息輸出端與控制模塊3的信息輸入端連接,控制模塊3的信息輸出端分別與顯示屏1、語音提醒裝置4及繼電器6的信息輸入端連接。繼電器6的輸出端與開水器的加熱單元7連接。其中控制模塊3採用的晶片為型號為EP2C35的FPGA晶片。溫度傳感器2採用的晶片型號為DS18B20。語音提醒裝置4採用的晶片型號為NV040C。繼電器為固態繼電器。
因為開水器在水開以後,會進入保溫功能,保溫時間較長,水的溫度不可避免的會降低,使用者有時會希望水的溫度更高一些,為能夠滿足使用者的需求,設置了手動開關5,手動開關5為按鈕開關,該手動開關5與繼電器6的輸入端連接,通過按動開關,使得繼電器6控制與其連接的開水器加熱單元7工作,對水進一步加熱。
其中開水器包括開水器箱體,箱體上開設進水口及開水出口,在箱體的底部設置加熱單元7,加熱單元7與繼電器6連接,繼電器6與控制模塊3連接。
開水器工作過程中,溫度傳感器2會時時監控開水器箱體內的水的溫度,並將監控得到的溫度數值傳輸給控制模塊3,控制模塊3將接收到的信息傳輸給顯示屏1及語音提醒裝置4,使得水的溫度可以實時通過顯示屏1顯示出來,同時,語音提醒裝置4也會根據水溫判定水是處於燒開狀態還是正在加熱狀態。控制模塊3將接收到的溫度信息與其初始設定的最小值進行比較,當溫度低於最小值時,控制模塊3控制繼電器6開啟,繼電器6控制加熱單元工作,使加熱單元7對開水器箱體內的水進行加熱,當加熱的溫度高於初始設定的溫度最高值時,控制模塊3控制繼電器6關閉,開水器進入保溫模式。保溫時間長了,溫度會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因為降低後的水溫並沒有低於控制模塊3設定的最小值,所以加熱單元7不會工作,此時,使用者如果需要更高溫度的水,則可以通過手動按鈕,實現加熱單元7的工作,滿足使用者的需求。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範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