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紡織產品用排氣封口一體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8-03 06:20:46
本發明涉及紡織加工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紡織產品用排氣封口一體裝置。
背景技術:
紡織業在我國是一個勞動密集程度高和對外依存度較大的產業。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紡織品服裝生產和出口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的持續穩定增長對保證我國外匯儲備、國際收支平衡、人民幣匯率穩定、解決社會就業及紡織業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紡織品的原料主要有棉花、羊絨、羊毛、蠶繭絲、化學纖維、羽毛羽絨等。紡織業的下遊產業主要有服裝業、家用紡織品、產業用紡織品等。中國是紡織品生產和出口的大國,中國紡織行業自身經過多年的發展,競爭優勢十分明顯,具備世界上最完整的產業鏈,最高的加工配套水平,眾多發達的產業集群地應對市場風險的自我調節能力不斷增強,給行業保持穩健的發展步伐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紡織產品在加工過程中需要進行排氣、封口等工序的加工的,但是現有的技術在進行加工時存在工作效率慢,由於紡織產品體積的收縮性強,導致加工時氣體排出效果差,或者包裝密封性差,不利於後續的加工。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紡織產品用排氣封口一體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紡織產品用排氣封口一體裝置,包括裝置主體,所述主體上設置有支架和底座,所述支架上設置有排氣裝置和封口裝置,所述排氣裝置包括推板氣缸和壓板,所述推板氣缸固定設置在所述支架的頂部,所述推板氣缸通過氣缸杆與所述壓板連接,所述封口裝置包括上熔接氣缸和下熔接氣缸,所述上熔接氣缸的下方通過氣缸杆連接上熔接封條,所述下熔接氣缸的上方通過氣缸杆連接下熔接封條,所述下熔接氣缸位於所述底座內部,所述底座上設置有傳送裝置,所述傳送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底座內的傳動輥。
優選的,所述支架在對應排氣裝置和封口裝置的位置設置有紅外線感應器。
優選的,所述上熔接封條和下熔接封條的接觸位置設置有電熱絲。
優選的,所述支架為門型結構。
優選的,所述壓板的表面積大於等於紡織產品的表面積。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待包裝的紡織產品從一段進入傳送裝置,在傳動輥的引導下進入排氣裝置,當紅外線感應器檢測到待包裝的紡織產品時,推板氣缸工作,推板氣缸控制壓板下壓,將紡織產品內的氣體排出,此時,上熔接氣缸和下熔接氣缸開始工作,在上熔接封條和下熔接封條的作用下將紡織產品的包裝口密封,上熔接氣缸、下熔接氣缸及推板氣缸回縮,包裝好的紡織產品從傳送裝置的一端排出,即完成一次產品的加工,實現了紡織產品的排氣封口一體加工,具有工作效率快,提高了生產速度,加工效果好,便於操作的的優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1-下熔接封條;2-上熔接封條;3-封口裝置;4-上熔接氣缸;5-推板氣缸;6-壓板;7-支架;8-紅外線感應器;9-傳動輥;10-底座;11-下熔接氣缸;12-傳送裝置;13-排氣裝置;14-主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2,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紡織產品用排氣封口一體裝置,包括裝置主體14,所述主體14上設置有支架7和底座10,所述支架7上設置有排氣裝置13和封口裝置3,所述排氣裝置13包括推板氣缸5和壓板6,所述推板氣缸5固定設置在所述支架7的頂部,所述推板氣缸5通過氣缸杆與所述壓板6連接,所述封口裝置3包括上熔接氣缸4和下熔接氣缸11,所述上熔接氣缸4的下方通過氣缸杆連接上熔接封條2,所述下熔接氣缸11的上方通過氣缸杆連接下熔接封條1,所述下熔接氣缸11位於所述底座10內部,所述底座10上設置有傳送裝置12,所述傳送裝置12包括設置在所述底座10內的傳動輥9。
所述支架7在對應排氣裝置13和封口裝置3的位置設置有紅外線感應器8;所述上熔接封條2和下熔接封條1的接觸位置設置有電熱絲;所述支架7為門型結構;所述壓板6的表面積大於等於紡織產品的表面積。
工作原理:使用時,待包裝的紡織產品從一段進入傳送裝置12,在傳動輥9的引導下進入排氣裝置13,當紅外線感應器8檢測到待包裝的紡織產品時,推板氣缸5工作,推板氣缸5控制壓板6下壓,將紡織產品內的氣體排出,此時,上熔接氣缸4和下熔接氣缸11開始工作,在上熔接封條2和下熔接封條1的作用下將紡織產品的包裝口密封,上熔接氣缸4、下熔接氣缸11及推板氣缸5回縮,包裝好的紡織產品從傳送裝置12的一端排出,即完成一次產品的加工,實現了紡織產品的排氣封口一體加工,具有工作效率快,提高了生產速度,加工效果好,便於操作的的優點。
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