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中的投資學是什麼(戀愛合約念的是割)
2023-08-03 16:36:04 2
某商家的「戀愛合約」及服務協議。圖/某商家網站截圖
「花199元—520元不等購買一份戀愛保險,只要在3年後10年內結婚,1萬朵玫瑰花或1萬元現金等你來拿!」這項2015年由保險公司推出的「戀愛險」業務,近日換了個馬甲以「戀愛合約」的形式「重出江湖」。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經記者調查發現,這些推廣「戀愛合約」的公司絕大多數成立時間很短,常常不到1年。此外,公司規模較小,公開信息有限,有些連客服電話都沒有,服務缺乏保障。
這則新聞乍一看,戀愛還能賺錢?只要在規定時間和限定的人結婚就能「人錢兩得」,熱戀中的情侶為表真心或者秀浪漫,難免就陷入商家的套路。
此時,不妨冷靜一下,商家可不做賠本的買賣,且看這份「戀愛合約」,單說3年以上的限制條件,就知道這是一個「回報率高且低風險」的項目,潛臺詞就是:賭你們成不了。
「戀愛合約」表面上祝福有情人終成眷屬,其實背後藏著的是「你們最好別成」的「歪心思」。這樣的「戀愛合約」,其實,稍微思考下就能明白其商業模式,但仍有不少人掉入其中,尤其是一些校園情侶。
「戀愛合約」的商家們,幾乎都細分了「學生版」「常規版」等多個價格版本,提供了玫瑰、現金和鑽戒不同的兌換禮品。據報導,在某銷售店鋪,199元的學生版產品銷量最大,超過1000份。商家的籤約版本介紹中,還特地註明,籤約學生版情侶至少有一人是在校學生,僅支持中學、中職、大學在校生購買。
不同版本的「戀愛合約」價格也不同。圖/某商家網站截圖
可見,這份「戀愛合約」不僅將目標瞅準了戀愛中的情侶,就連青少年也不放過。而這些在校學生未經世事,對愛情充滿嚮往,一旦戀愛恨不得向世界證明自己的愛情,也因此更容易衝動消費。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商家的宣傳裡,為了覆蓋更廣闊的人群,將同性戀人群也納入其中,而根據我國法律,這類人群顯然無法獲得結婚證明。可見,為了賺錢,一些商家連基本的常識與法律都不顧了。對這種公然宣揚違背法律精神的行為,有關部門或也該及時介入查處。
另外,從法律來說,「戀愛合約」並沒有跳出「戀愛險」的範圍。但「戀愛險」本身就是一個缺少法律基礎的產品。「戀愛」系人的一種感情,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關係,不屬於保險法規定的人身保險或財產保險為保險標的的範疇。
放諸到民事合同當中——「戀愛合約」,仍然是基於一種投機風險,不僅有違我國婚姻自由的制度,也有悖於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則,其法律效力值得商榷。
打著「愛情」旗號的「投機」生意,顯然套路重重,不過就是一個割年輕人「韭菜」的工具。戀愛中人,在各種所謂的「誘惑」面前,應該多一份理性思考。
見證愛情的方式也有很多,情侶們最不需要的就是毫無法律意義的「戀愛合約」,它無法給予人們戀愛中需要的安全感,甚至還徒增經濟和道德風險。畢竟最後「人財兩空」的結局,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除了打算做「一錘子」買賣的商家。
新京報評論員 | 徐秋穎
編輯 | 李瀟瀟
實習生 | 韋英姿
校對 |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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