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攪拌式開溝施肥機的製作方法
2023-08-03 21:10:36 2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攪拌式開溝施肥機。
背景技術:
在現有的果園種植或大田種植作業過程中,採用機械化生產是提高效率和保證產品產量的有效措施。在種植前期,需要採用機器進行開溝和撒種,在種植前期或中後期,需要進行施肥裝置為種植物進行施肥,因而,要實現上述開溝以及施肥需要開溝器和施肥裝置兩套機械產品。開溝器的運行過程是在整好的田地上開出種溝或肥溝,並將種子或肥料導入溝內;施肥裝置的運行過程是在田園間開出肥溝,同時將肥料導入溝內再將土壤將肥料掩埋。
現有的施肥裝置的結構是,在支撐架的前部安裝犁刀,在犁刀的後部設有與施肥箱連接施肥管,支撐架上還連接位於施肥管底部後方的覆土板,覆土板呈八字形,當動力機帶動支撐架向前運行時,通過犁刀進行開溝、施肥管落肥,覆土板會刮動上層的土壤將肥溝回填,該施肥裝置的缺點是,當肥料投入肥溝中後,肥料成堆,難以快速散落,施肥效果難以快速體現,需要灑水或灌地促進肥料的融化、作物吸收,造成勞動成本的增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使肥料散落且可保證施肥效果的攪拌式開溝施肥機。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提供的攪拌式開溝施肥機包括動力機車上的機架,機架上連接有與動力機構動力連接的變速箱,變速箱下方連接有開溝機構,所述機架上連接有位於開溝機構上方的覆土擋土板,機架上連接有施肥箱,施肥箱的下方連接有施肥管,施肥管位於開溝機構的後方,其結構特點是:所述機架的後方連接有與變速箱動力連接且可擺動的攪拌動力箱,攪拌動力箱上裝有傾斜向後下方伸出且位於施肥管後方的攪拌軸,攪拌軸的下伸端裝有攪拌齒。
所述機架鉸裝有驅動油缸,所述變速箱通過鉸軸軸套鉸接在機架上,所述變速箱上連接有向後伸出的支撐座,所述攪拌動力箱固裝在支撐座上且其動力輸入軸與變速箱的輸出軸傳動連接。
所述機架上裝有液體施肥箱,液體施肥箱的輸肥管自變速箱的後方伸下且位於開溝機構和攪拌齒之間。
所述開溝機構包括設置在變速箱底部且橫向設置的動力輸出軸,動力輸出軸上動力連接有相對設置的兩個開溝安裝座,開溝安裝座上裝有沿其環布的多把開溝刀,同一開溝安裝座上的多把開溝刀隨其轉動且轉動軌跡形成開溝面,兩個開溝面底部靠攏、頂部張開。
所述覆土擋土板架包括連接在變速箱上且位於兩開溝面上方的覆土擋板,覆土擋板的兩側部裝有下伸且位於開溝面外側的側擋板。
所述變速箱上裝有支撐臂,所述施肥箱通過支撐軸鉸裝在支撐臂的外伸端,所述施肥箱的上部與動力機車之間鉸裝有平衡拉杆。
所述施肥箱的底部裝有轉動連接在支撐軸上的排肥箱,施肥箱底部的落肥口位於施肥箱內腔的上方,所述施肥箱內轉動連接有與動力機構動力連接的螺旋排肥器,施肥箱的側部設有與螺旋排肥器的排放端對應的出肥口,所述施肥管上裝有罩在所述出肥口上的接肥漏鬥。
所述排肥箱插裝有可沿排肥箱滑動從而控制落肥口大小的調整插板。
所述攪拌齒設置至少兩個且環布在攪拌軸的下伸端,攪拌齒呈彎弧狀。
採用上述結構後,當需要開溝施肥時,通過開溝機構進行開溝,同時施肥箱中的肥料經施肥管進入開溝刀形成的肥溝中,覆土擋土板架將揚起的土壤擋回,從而上述施肥後的肥溝進行覆土,覆土後通過攪拌軸上的攪拌齒對覆土後的土壤進行攪拌,會使施肥的肥料分散後與土壤充分混合,從而保證進入土壤後的肥料充分分散,有利於肥料的溶解和植物的快速吸收,並且這種覆土和攪拌具有很強的即時性,因而保證了施肥即時效果。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本實用新型可以充分將肥料分散施放至土壤中,具有提高施肥即時效果、降低勞作成本的優點效果。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沿圖1中A-A線剖視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1中B向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的攪拌式開溝施肥機,其包括可與動力機車1連接的機架2,機架2上鉸裝有與動力機構動力連接的變速箱3,在本實施例中,上述動力機構的動力來自動力機車1的動力機,當然也可以採用單獨的柴油機驅動上述變速箱3,機架2上連接有與動力機構動力連接的變速箱3,變速箱3下方連接有開溝機構,所述機架上連接有位於開溝機構上方的開溝擋土板,機架2上連接有施肥箱7,施肥箱7的下方連接有施肥管8,施肥管8位於開溝機構的後方,所述機架2的後方連接有與變速箱3動力連接且可擺動的攪拌動力箱4,攪拌動力箱4上裝有傾斜向後下方伸出且位於施肥管8後方的攪拌軸5,攪拌軸5的下伸端裝有攪拌齒6,所述機架2鉸裝有驅動油缸24,所述變速箱3通過鉸軸軸套鉸接在機架2上,所述變速箱3上連接有向後伸出的支撐座9,所述攪拌動力箱4固裝在支撐座9上且其動力輸入軸與變速箱3的輸出軸傳動連接,通過驅動油缸24的動力驅動,變速箱可升起以及降落,同時攪拌動力箱4以及其上設置的相應機構也隨之升起、降落,便於升起時該機隨動力機車路面行走、降落時該機在田地裡工作,所述機架2上裝有液體施肥箱10,液體施肥箱10的輸肥管11自變速箱3的後方伸下且位於開溝機構和攪拌齒之間,液體施肥箱10中可使用液體泵向輸肥管中排放液體肥料,當然也可以採用自然流淌的方式進行施肥。結合圖1和圖2,所述攪拌齒6設置至少兩個且環布在攪拌軸5的下伸端,攪拌齒6呈彎弧狀,攪拌軸5的上端伸入攪拌動力箱內且通過錐齒輪與攪拌動力箱的動力輸入軸傳動連接,上述設置後,由於攪拌軸5在工作時傾斜設置,在攪拌齒6攪拌的過程中呈現傾斜的攪拌麵,在將施放的肥料充分分散與土壤混合的同時,使上述混合物不會四處散落,保證了施肥效果。
如圖1至圖3所示,所述開溝機構包括設置在變速箱3底部且橫向設置的動力輸出軸12,變速箱3的具體結構為現有技術,在此不再贅述,動力輸出軸12上動力連接有相對設置的兩個開溝安裝座13,開溝安裝座13上裝有沿其環布的多把開溝刀14,機架2上連接有施肥箱7,機架上連接有與施肥箱7出肥口連通且下伸端位於兩個開溝安裝座13後方下部的施肥管8,當需要進行開溝施肥時,將覆土擋土板架連接在變速箱3上,通過動力輸出軸12的驅動,多把旋轉的開溝刀14進行開溝,施肥箱7中的肥料通過施肥管進入肥溝中,再通過覆土擋土板架將開溝刀揚起的土壤擋回到肥溝上,從而實現施肥後的即時覆土工作。在本實施例中,給出了一種動力機車1,該動力機車1包括車架,車架上連接有動力機30,當然車架上還裝有油門、轉向等作業系統,其具體的結構為現有技術,在此不再贅述,車架的底部裝有履帶行走機構,該履帶行走機構包括履帶輪和連接在履帶輪上的履帶,履帶以及履帶輪的結構以及相應的連接結構皆為現有技術,所述車架的前部裝有與動力機動力連接的行走變速箱、後部裝有與動力機動力連接的驅動變速箱,所述履帶行走機構與行走變速箱動力連接,所述變速箱3與驅動變速箱動力連接,這種設置的好處在於使動力機車的前後重量均衡,從而保證動力機車的牽引效果,並且採用履帶式動力機車可以保證行走穩定性和動力的充足。
如圖1和圖3所示,同一開溝安裝座13上的多把開溝刀14隨其轉動且轉動軌跡形成開溝面,兩個開溝面底部靠攏、頂部張開,開溝刀14如圖中的形狀,其外伸端的剖切面呈弧形(圖2中的狀態)、側面的形狀也呈弧形(圖1中的狀態),當開溝刀14旋轉時,其外伸端形成刨地的狀態,由於上述開溝面的結構設置,使刨起的土壤在旋轉的開溝刀的帶動作用下向上、向外側揚起,類似於動物爪刨的動作,因而可以節省最大的動力且實現最佳的刨土效果,可大大提高刨土深度。上述變速箱3的下部兩側對應連接有外部接口自上向下傾斜向內設置的連接座,連接座的外部接口為自上向下傾斜向內的斜切口,上述兩個開溝面的夾角的角度與上述斜切口的傾斜角度一致,連接座的外部接口上連接有傾斜設置且與動力輸出軸12伸出連接座之外的部段上動力連接的傳動座,所述開溝安裝座13與傳動座固接,所述傳動座包括轉動連接在連接座上且自上向下傾斜向內設置的傳動罩殼,具體來說,傳動罩殼通過軸承座安裝在連接座的斜切口上,所述開溝安裝座13包括固接在傳動罩殼上且沿其環布、徑向延伸的多根安裝臂,所述動力輸出軸12位於傳動罩殼內的部段上連接有動力齒輪,所述傳動罩殼的內壁上裝有與動力齒輪對應設置的傳動齒盤,所述動力齒輪與傳動齒盤相對應的輪齒之間裝有鋼珠,動力輸出軸12轉動,帶動上述動力齒輪轉動,動力齒輪的轉動通過鋼珠帶動傳動齒盤轉動,傳動齒盤轉動帶動上述傳動罩殼轉動,即開溝安裝座13以及開溝刀14隨之轉動,這種傳動結構具有傳動穩定性高和便於維修維護的優點。
如圖1和圖3所示,覆土擋土板架包括連接在變速箱3上且位於兩開溝面上方的覆土擋板22,覆土擋板22的兩側部裝有下伸且位於開溝面外側的側擋板23,揚起的土壤可被上方的覆土擋板22以及側部的側擋板23擋下,從而即時覆蓋在形成的肥溝上。
如圖1和圖3所示,所述變速箱3上裝有支撐臂21,所述施肥箱7通過支撐軸鉸裝在支撐臂21的外伸端,所述施肥箱7的上部與動力機車1之間鉸裝有平衡拉杆15,通過該結構,當變速箱3在升降動力機構的驅動下擺動時可使施肥箱7始終保持水平狀態,便於運肥並施肥。所述施肥箱7的底部裝有轉動連接在支撐軸上的排肥箱19,施肥箱7底部的落肥口位於施肥箱內腔的上方,所述施肥箱19內轉動連接有與動力機構動力連接的螺旋排肥器20,螺旋排肥器20為一段螺旋,該螺旋的軸與上述支撐軸同軸設置,施肥箱19的側部設有與螺旋排肥器的排放端對應的出肥口,所述施肥管8上裝有罩在所述出肥口上的接肥漏鬥,所述排肥箱19插裝有可沿排肥箱滑動從而控制落肥口大小的調整插板16,具體來說,排肥箱19的內頂部設置滑道,調整插板16插裝在滑道中,調整插板16的位置與落肥口位置對應,調整插板16的插入以及拔出會限制落肥口的大小,從而調整落肥量,保證施肥均勻的同時有效控制施肥量。
以上舉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最佳實施方式的舉例,並不構成本實用新型的限制。作為本技術領域的工程技術人員,任何基於本實用新型並結合現有技術所作出的等同變換都應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