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14歲女生發關係要負法律責任?(誘騙年輕女性性侵)
2023-07-19 05:20:44 4
吳亦凡案件從爆料到現在已經過去一年多了,11月25日該案件終於一審宣判。法院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那麼吳亦凡所犯罪行法院是如何量刑的?
首先,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的主觀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交的行為。
在吳亦凡案件中,其所犯強姦罪罪行法院判決是十一年六個月。從判決期限超過十年就可以清楚看出,他所犯的並非一般情況下的強姦罪,而是屬於情形加重的情況。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明確作出規定,強姦罪應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些情形分別是:
①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②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③ 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④ 二人以上輪姦的。
通過被性侵的都女士爆料,加上對都女士年齡的推算,都女士被性侵的時候都沒有18歲,屬於未成年人。這說明吳亦凡是犯有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或者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這些情況存在的,所以法院的量刑標準超過了十年。
其次,聚眾淫亂罪是指聚集男女多人集體進行淫亂的行為。在吳亦凡案件中,他有所謂的「選妃」行為,就代表了多人參與,並不僅僅是他一個人對那些女孩的侵犯。犯聚眾淫亂罪的量刑標準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這個案件中,法院對吳亦凡做出的判決是一年十個月。
最後,驅逐出境是指將在我國領土、領空等範圍內犯罪的外國人逐出國境。吳亦凡雖出生在中國,但其國籍是加拿大,根據其所犯罪行行為惡劣,心理扭曲,人格變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力,完全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取向,所以法院對其做出驅逐出境的判決。驅逐出境可獨立適用,亦可附加適用,附加適用時應當在主刑期滿後執行。需要注意的是,驅逐出境並非永世不能踏入中國。根據《出入境管理法》第81條之規定,驅逐出境的期限是10年。
在法院宣判之後,國家稅務總局也發布公告,吳亦凡涉嫌偷稅漏稅,其利用加拿大國籍,非法轉移收入,被罰處6億多。
吳亦凡是1990年出生的,那麼當他服刑完出獄已經是45歲了,再加上驅逐出境10年,以後他還想踏入中國的領土就是55歲以後了。不少網友紛紛調侃,希望他在監獄裡好好踩縫紉機,好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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