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寧鹽官拆遷名單(海寧多個地方要被徵收)
2023-07-17 19:00:10 2
2019-05-23 15:49
昨天
海寧市人民政府發布最新
徵收土地方案公告
市區、鹽官、袁花、許村多個地方
要徵收啦!
快看看你家被划進徵收範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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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方案公告
海徵公〔2019〕第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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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2019年度計劃第二批次建設用地已於2019年5月22日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徵收集體土地28.9284公頃,批准文號為浙土字(330481)A[2019]-000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有關規定,現將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這些土地分別都在哪?
(點擊看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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硤石街道
海洲街道
海昌街道
馬橋街道
許村鎮
鹽官鎮
袁花鎮
徵地有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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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批前)》
海自然資規徵公〔2019〕第8號
海寧市2019年度計劃第二批次建設用地建設項目《徵收土地方案》已於2019年5月22日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號:浙土字(330481)A[2019]-0002。在徵地報批前我局已依法履行了告知、確認和聽證程序,完成了土地權屬、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確認及登記。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現就《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徵地補償安置標準按海政發〔2017〕51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徵地補償標準
1.區片綜合價補償:一級:50000元/畝;二級:46000元/畝。
2.青苗補償標準:
3.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部分)
村級水泥道路40-60元/平方米
硬化渠道45-60元/米
墳墓300元/穴
果樹:零星2-90元/棵,成片800-8000元/畝
雜樹2-30元/棵
4.徵地補償費用支付方式按海政發〔2014〕31號、海政發〔2017〕51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就業安置,根據海政發〔2003〕28號、海政發〔2004〕51號、海政發〔2014〕31號、海政發〔2017〕51號及海政辦發[2017]5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四、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權利人對本公告方案內容如有異議,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以村(社區)為單位,以書面形式向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海寧市梅園路203號)。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五、本方案公告期滿後報海寧市人民政府批准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本公告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書面向海寧市人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不成的,申請人可按規定的程序向裁決機關申請裁決。
特此公告
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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