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鋼板表面自動除鏽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8-09 01:18:14 1

本發明涉及機電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鋼板表面自動除鏽裝置。
背景技術:
機械技術是機電一體化的基礎,機械技術的著眼點在於如何與機電一體化技術相適應,利用其它高、新技術來更新概念,實現結構上、材料上、性能上的變更,滿足減小重量、縮小體積、提高精度、提高剛度及改善性能的要求。在機電一體化系統製造過程中,經典的機械理論與工藝應藉助於計算機輔助技術,同時採用人工智慧與專家系統等,形成新一代的機械製造技術。
機電技術在生產加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應用,在鋼板生產加工中經常需要對板材的表面進行除鏽,機械除鏽代替人工操作不僅降低勞動強度,而且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現有技術中的除鏽機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自動化程度不高,粉塵汙染較大,不能滿足生產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鋼板表面自動除鏽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鋼板表面自動除鏽裝置,包括除鏽通道,所述除鏽通道頂部安裝有空壓機本體,所述除鏽通道的左右開口設置,所述除鏽通道的內部貫穿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上均勻開設有漏料孔,所述支撐板上均勻安裝有支架,所述支架頂部轉動連接有驅動輪,所述驅動輪通過皮帶驅動,所述驅動輪之間連接有傳動輥,所述除鏽通道內頂部均勻的設有上噴砂管,所述支撐板頂部均勻的設有下噴砂管,所述上噴砂管和下噴砂管均連接到空壓機本體,所述支撐板底部設有傳輸帶組件。
優選的,所述漏料孔在支撐板上呈矩形陣列分布。
優選的,所述支撐板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於除鏽通道,所述支撐板和除鏽通道之間平行設置。
優選的,所述傳動輥表面設有防滑結構層。
優選的,所述除鏽通道的左右兩端均設有防塵布。
優選的,所述傳輸帶組件包括輸送帶、輸送輥和驅動電機。
優選的,所述上噴砂管之間的間隔距離等於下噴砂管之間的間隔距離,且間隔距離均在50cm-60cm之間。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一種鋼板表面自動除鏽裝置,結構新穎,操作方便,利用皮帶帶動驅動輪轉動,從而使傳動輥帶動板材進入除鏽通道,上噴砂管和下噴砂管對板材的上下表面同時進行噴砂除鏽,工作效率高,除鏽效果好,產生的廢料通過傳輸帶組件輸送出除鏽通道,進行回收利用,通過防塵布的設計,減少粉塵汙染,自動化程度高,具有很高的實用性,大大提升了該一種鋼板表面自動除鏽裝置的使用功能性,保證其使用效果和使用效益,適合廣泛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一種鋼板表面自動除鏽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一種鋼板表面自動除鏽裝置的A-A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一種鋼板表面自動除鏽裝置的支撐板結構示意圖。
圖中:1除鏽通道、2空壓機本體、3支撐板、4支架、5驅動輪、6傳動輥、7上噴砂管、8下噴砂管、9皮帶、10防塵布、11傳輸帶組件、12漏料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3,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鋼板表面自動除鏽裝置,包括除鏽通道1,所述除鏽通道1頂部安裝有空壓機本體2,所述除鏽通道1的左右開口設置,所述除鏽通道1的內部貫穿有支撐板3,所述支撐板3上均勻開設有漏料孔12,所述支撐板3上均勻安裝有支架4,所述支架4頂部轉動連接有驅動輪5,所述驅動輪5通過皮帶9驅動,所述驅動輪5之間連接有傳動輥6,所述除鏽通道1內頂部均勻的設有上噴砂管7,所述支撐板3頂部均勻的設有下噴砂管8,所述上噴砂管7和下噴砂管8均連接到空壓機本體2,所述支撐板3底部設有傳輸帶組件11,所述漏料孔12在支撐板3上呈矩形陣列分布,所述支撐板3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於除鏽通道1,所述支撐板3和除鏽通道1之間平行設置,所述傳動輥6表面設有防滑結構層,所述除鏽通道1的左右兩端均設有防塵布10,所述傳輸帶組件11包括輸送帶、輸送輥和驅動電機,所述上噴砂管7之間的間隔距離等於下噴砂管8之間的間隔距離,且間隔距離均在50cm-60cm之間。
工作原理:本發明一種鋼板表面自動除鏽裝置,使用時,上噴砂管7和下噴砂管8均連接到空壓機本體2和沙池,操作人員首先將待除鏽板材放置在傳動輥6上,利用皮帶9帶動驅動輪5轉動,從而使傳動輥6帶動板材進入除鏽通道1,上噴砂管7和下噴砂管8對板材的上下表面同時進行噴砂除鏽,工作效率高,除鏽效果好,產生的廢料通過傳輸帶組件11輸送出除鏽通道1,進行回收利用,通過防塵布10的設計,減少粉塵汙染,自動化程度高,具有很高的實用性。
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