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綠色裝配式建築外牆的木扣板安裝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7-30 09:52:5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築牆體結構,特別涉及一種綠色裝配式建築外牆的木扣板安裝結構。
背景技術:
實木木扣板外裝修,是建築裝修中的新形式,多用於木結構,廣泛運用於別墅、園林建築中,但是目前現有的實木木扣板外裝修與綠色裝配式建築的安裝結構並不穩定,實木木扣板外裝修的運用也受到局限。
技術實現要素:
實用新型目的: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使綠色裝配式建築與實木木扣板裝修完美結合,以低成本豐富綠色裝配式建築的外牆裝飾效果,尤其在別墅建築和園林建築中,外牆立面採用實木扣板,形成木屋效果,體現出返璞歸真、回歸自然。
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綠色裝配式建築外牆的木扣板安裝結構,包括輕鋼龍骨牆體,所述輕鋼龍骨牆體內側設有內側結構板,所述輕鋼龍骨牆體外側設有外側結構板,所述外側結構板外側設有多個防腐木龍骨,且所述防腐木龍骨通過安裝件與所述輕鋼龍骨牆體連接,多個所述防腐木龍骨之間均設有擠塑板,且所述擠塑板的厚度為50mm,所述防腐木龍骨與所述擠塑板外側設有防水透氣膜層,所述防水透氣膜層外側設有木扣板層,所述木扣板層由多個實木木扣板構成,所述實木木扣板的夾持部與相鄰所述實木木扣板的固定部相互卡接。
進一步的,所述防腐木龍骨的規格為50*70。
進一步的,多個所述防腐木龍骨的橫向間距為1200mm,多個所述防腐木龍骨的豎向間距為600mm。
進一步的,所述安裝件為鑽尾絲。
進一步的,所述木扣板層通過鋼排釘固定。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使綠色裝配式建築與實木木扣板裝修完美結合,豐富了綠色裝配式建築的外牆裝飾效果,尤其在別墅建築和園林建築中,外牆立面採用實木扣板,形成木屋效果,體現出返璞歸真、回歸自然;
2、本實用新型中擠塑板內部為獨立的密閉式氣泡結構,是一種具有高抗壓、吸水率低、防潮、不透氣、質輕、耐腐蝕、超抗老化、導熱係數低等優異性能的環保型保溫材料,是目前建築業物美價廉、品質俱佳的隔熱、防潮材料,能夠低成本的加強建築外牆的性能;
3、本實用新型中防水透氣膜層具有抗酸抗鹼、抗各種有機溶劑、耐高溫、摩擦係數極低、密封性好、防止了水滲透的特點,可高性能的防止水滲透進牆體內,且使用壽命長;
4、本實用新型中的安裝件,使防腐木龍骨牢固的安裝在輕鋼龍骨牆體上,加強建築外牆的性能;
5、本實用新型中木扣板層是由多個實木木扣板組成,是一種裝飾材料,主要起到裝飾美觀的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防腐木龍骨、擠塑板側視圖。
圖中標號:1-輕鋼龍骨牆體、2-內側結構板、3-外側結構板、4-防腐木龍骨、5-安裝件、6-擠塑板、7-防水透氣膜層、8-木扣板層、9-實木木扣板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加深本實用新型的理解,下面我們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述,該實施例僅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保護範圍的限定。
如圖1-2所示一種綠色裝配式建築外牆的木扣板安裝結構,包括輕鋼龍骨牆體1,所述輕鋼龍骨牆體1內側設有內側結構板2,所述輕鋼龍骨牆體1外側設有外側結構板3,所述外側結構板3外側設有多個防腐木龍骨4,所述防腐木龍骨4的規格為50*70,且所述防腐木龍骨4通過安裝件5與所述輕鋼龍骨牆體1連接,所述安裝件5為鑽尾絲,多個所述防腐木龍骨4之間均設有擠塑板6,且所述擠塑板6的厚度為50mm,所述防腐木龍骨4與所述擠塑板6外側設有防水透氣膜層7,所述防水透氣膜層7外側設有木扣板層8,所述木扣板層8通過鋼排釘固定,所述木扣板層8由多個實木木扣板9構成,所述實木木扣板9的夾持部與相鄰所述實木木扣板9的固定部相互卡接,多個所述防腐木龍骨4的橫向間距為1200mm,多個所述防腐木龍骨4的豎向間距為600mm。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使綠色裝配式建築與實木木扣板裝修完美結合,豐富了綠色裝配式建築的外牆裝飾效果,尤其在別墅建築和園林建築中,外牆立面採用實木扣板,形成木屋效果,體現出返璞歸真、回歸自然;本實用新型中擠塑板6內部為獨立的密閉式氣泡結構,是一種具有高抗壓、吸水率低、防潮、不透氣、質輕、耐腐蝕、超抗老化、導熱係數低等優異性能的環保型保溫材料,是目前建築業物美價廉、品質俱佳的隔熱、防潮材料,能夠低成本的加強建築外牆的性能;本實用新型中防水透氣膜層7具有抗酸抗鹼、抗各種有機溶劑、耐高溫、摩擦係數極低、密封性好、防止了水滲透的特點,可高性能的防止水滲透進牆體內,且使用壽命長;本實用新型中的安裝件5,使防腐木龍骨4牢固的安裝在輕鋼龍骨牆體1上,加強建築外牆的性能;本實用新型中木扣板層8是由多個實木木扣板9組成,是一種裝飾材料,主要起到裝飾美觀的作用。
上述具體實施方式,僅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和結構特徵,目的在於讓熟悉此項技術的相關人士能夠據以實施,但以上內容並不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實質所作的任何等效變化或修飾,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