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桿架的製作方法
2023-07-30 17:37:46 2
專利名稱:球桿架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與桌球(snooker),落袋撞球(pool)或類似球戲的球桿架有關。
熟知這類球戲的參與者用球桿撞擊球檯上的球。在一般的球戲中,一手持執球桿外端,另手在球檯上放在待擊球的附近,形成杆架,供球桿另端滑過,與球接觸。有時臺邊軟墊或其他的球阻擋待擊的球。這時甚至熟練球手也難以用手指有效形成杆架。對難以接觸的被擊球使用傳統杆架,也有相似的問題發生。這種杆架將杆的尖部區域,在離臺面的固定高度上支持,對某些擊球可能不利。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出一種改良杆架,可消除或減小上述缺點。
在本發明中,提出一種新穎的杆架,其中有引導件引導杆的擊球端,有一個夾持件用於夾在打球者的手上,和/或傳統的杆架上。
最好引導件與夾持件有垂直方向上的距離,為球桿的擊球端提供較大的高度。將引導件相對於夾持件做成可調節以改變高度也是有利的。
最好引導件可與夾持件分離,並且/或者可與之相對旋轉。
用於將引導件夾在擊球者手上的夾持件最好是一種夾,用於夾持擊球者的拇指。
用於將引導件夾在傳統(有叉形臂)的杆架上的夾持件最好是一個套筒,用於套在位置高的叉臂上,並有向後傾斜的支撐承放引導件,支撐與套筒間的角度,可將引導件支持在傳統杆架中線的上方。
現作舉例對本發明對照附圖進一步敘述如下
圖1,2及3分別為本發明球桿架一個實施方案中的引導件形成部分的垂直剖視圖、仰視圖和側視圖。
圖4及5分別為球桿架手持第一夾持件的側視圖與垂直剖視圖;
圖6,7及8分別為球桿架另一形式的夾持件的端視(從圖7右側觀看),正視圖和另一端視(從圖7左側觀看)。
現參看附圖,一個球桿架有一個引導件1(圖1至3)固定在第一夾持件2(圖4與5)或第二夾持件(圖6至8)上。全部三個部件最好用合成塑料材料模製。
引導件1有中空管形主體4,它以兩等間距的槽5在縱向上分裂,槽5的開口在主體4的開口下端6上,將主體4分成兩個部分4a,4b,使兩部分可作有限度的彈性靠攏或分離。在主體4的下端內有一體模製的齒7。管形主體4的上端,分叉為兩實心臂8,9,互相傾斜90°,在主體4的縱軸線兩側對稱。臂8,9間的斜叉區,用於引導球桿的擊球端,方式與有分叉臂的傳統杆架相同。
第一夾持件(圖4及5)有一個實心柱10,尺寸適合配入引導件1的管形主體4內。柱10有若干(此處為4個)在軸向上有間距的環形槽11,可與管形主體4下端上的齒7嵌合。將齒7在選定的槽11中嵌合,便可以伸縮方式按四個位置,調節管體4與柱10的組合長度。管體4的部分4a與4b間的相對彈性,使齒7可在相鄰的槽11之間,在柱的分段上通過。當齒7在任何槽11中嵌合時,臂8,9的傾斜部相對於柱10的位置,靠摩擦穩定,但管形體4可相對於柱10以手施壓以一定的力度而旋轉。
柱10的下端與C形夾具12一體形成,夾具的軸向尺寸(圖5中從左向右)略大於主體4的寬度。夾具12的形狀與尺寸,適合套在拇指的第一及第二指節之間。將夾持件這樣放在擊球者手上,並將導向件1在要求的高度上和相對角度在柱10上固定,即可用杆架完成如引言中所述擊球。
圖6至8所示的第二夾持件,有柱100與柱10相同,以完全相同的方式插入引導件1。然而在這情況下,柱100不與夾具連接,而與裂口圓柱形套筒115的開口端一體形成,使柱100的軸線與套筒115的軸線傾斜45°。套筒115緊密套在具有交叉臂的傳統杆架的一個上臂上,傳統杆架的兩上臂相交90°。將這套筒115這樣套置時,其內開口端與傳統杆架叉形臂的交點相鄰,於是柱100從該交點向上伸。因此,當將導向件1放在柱100上時,引導球桿的擊球方向,與不用本新穎杆架的傳統杆架引導球桿的擊球方向平行,而在其上方正對。
可理解有許多變化方案,而不脫離本文限定的發明範圍。例如,引導件1不必須作相對於夾持件2或3的伸縮調節。假如需使引導件1可和夾持件2或3分離,則可設螺紋連接。否則,也可使引導件1與夾持件2或3作固定連接,或一體形成,但最好引導件可與夾持件分離,使一個引導件可用於兩個夾持件。假如不打算用這新穎的杆架更加增高球桿的高度,而僅為用工具代手指支持球桿,則可將引導件與夾持件之間的距離、更準確講,即臂8,9的夾角與夾具12或套筒115的軸線之間的距離減至最小。引導件及夾持件不必須有圖示的形式,例如斜臂8,9可用弧形杆架代替,夾持件12可有套筒的形式,如夾持件115,而夾持件115可有夾具的形式,供向傳統杆架上安裝。
權利要求
1.一種球桿架有一個引導件,用以引導球桿的擊球端,和一個具有夾持具形式的夾持件,用以將該引導件夾在擊球者的手上,和/或傳統的杆架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球桿架,特徵為引導件可在夾形的第一夾持件,與套筒形第二夾持件之間互換,第一夾持件用於將引導件夾在擊球者的手上,第二夾持件用於將引導件夾的傳統的杆架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之球桿架,特徵為引導件與各夾持件在垂直方向上可調間距,從而改變球桿擊球端的高度。
4.如權利要求3所述之球桿架,特徵為引導件與各夾持件用可作伸縮調節的凸凹件插接的形式互相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之球桿架,特徵為凸凹結構有齒裝置,可按選擇與有間距的凹槽咬合,為該結構提供若干固定數目的長度分段伸長位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之球桿架,特徵為凸件為柱,有若干圓周槽,構成沿柱的軸向有間距的該凹槽,凹件為中空管形體,沿長度分裂為段條,有內突部構成該齒裝置,可與該槽嵌合,並可通過各該段條的向外撓曲,通過槽與槽間的柱段。
7.如權利要求4至6中任何一項所述之球桿架,特徵為凸凹件之間的摩擦嵌合,允許引導件可相對於各夾持件作需要的扭動,但可防止作不需要的扭動。
8.如權利要求4至7中任何一項所述之球桿架,特徵為如為第二夾持件,則伸縮調節軸線相對套筒傾斜一銳角,從而當將套筒套在傳統杆架的斜臂上時,該軸線垂直。
全文摘要
球桿架有一個引導件,用於引導球桿的擊球端,和可替換的夾持件將引導件夾在擊球者的手上或傳統的杆架上。一個夾持件形式為夾,其形狀與尺寸適合套在擊球者拇指上。另一夾持件有套筒形式,可套在傳統杆架的一個臂上。夾持件各有一個垂直柱,引導件的套筒可在上面垂直調節。
文檔編號A63D15/10GK1075660SQ9210137
公開日1993年9月1日 申請日期1992年2月26日 優先權日1992年2月26日
發明者保羅·約翰·德蘭斯菲爾德, 埃萬·勒馬昆德 申請人:保羅·約翰·德蘭斯菲爾德, 科林·喬治·富爾頓, 埃萬·勒馬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