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聯智能水泵的製作方法
2023-07-30 08:27:46 2
本發明涉及水泵的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物聯智能水泵。
背景技術:
水泵在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多用於水源地以及一些建築工地等場所,用於將低處或者遠處的水引到指定的地方。目前傳統的水泵,包括電機以及安裝在電機上的泵體,電機包括電機殼、定子、轉子、轉軸、前端蓋、後端蓋,轉軸的前端伸出前端蓋、後端固定於後端蓋的中部,前端蓋和後端蓋上分別通過前軸承和後軸承固定安裝轉軸,泵體包括泵殼和泵蓋,泵殼上設有進水口和出水口,泵蓋固定安裝於前端蓋上,轉軸穿過泵蓋伸至泵殼內,泵殼內的轉軸上安裝有葉輪,泵蓋與葉輪之間的轉軸上設有機械密封件。常用機械密封結構由靜止環(靜環)、旋轉環(動環)、彈性元件、彈簧座、緊定螺釘、旋轉環輔助密封圈、和靜止環輔助密封圈等元件組成,防轉銷固定在壓蓋上以防止靜止環轉動,旋轉環和靜止環往往還可根據它們是否具有軸向補償能力而稱為補償環或非補償環。這種水泵在工作的過程中,其工作的狀態無法進行很好的檢測,如內部的零部件之間由於水泵長時間的工作導致發熱嚴重,以及內部出現洩漏等問題,而這些問題是無法在水泵出現故障之前就可以預知的,只有在水泵出現故障之後才能進行拆卸後,進行逐一排查才能進行維修,而這樣就會造成維修難度較大,維修時間長的缺陷,而且一旦故障發生,可能會造成一些不可預料的安全隱患,同時也給正常的工作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通過分析可以提前預知設備可能在某個時間出現何種故障,提前在水泵休眠的時候進行維護,達到水泵可以在需要使用時,不間斷運行的物聯智能水泵。
為實現上述的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物聯智能水泵,包括電機以及安裝在電機上的泵體,電機包括電機殼、定子、轉子、轉軸、前端蓋、後端蓋,轉軸的前端伸出前端蓋、後端固定於後端蓋的中部,前端蓋和後端蓋上分別通過前軸承和後軸承固定安裝轉軸,泵體包括泵殼和泵蓋,泵殼上設有進水口和出水口,泵蓋固定安裝於前端蓋上,轉軸穿過泵蓋伸至泵殼內,泵殼內的轉軸上安裝有葉輪,電機殼上固定安裝有單片機,定子、前軸承、後軸承上或/和靠近定子的電機殼的內壁、靠近前軸承的前端蓋、靠近後軸承的後端蓋上分別設有與單片機連接的溫度傳感器,單片機上設有用於和遠程的PC端和移動端上APP連接的信號發送和接收模塊。
本發明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出水口上設有與單片機連接的流量傳感器。
本發明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泵蓋與葉輪之間的轉軸上設有機械密封件。
本發明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機械密封件上設有與單片機連接的用於檢測洩露的探頭。
本發明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泵蓋上靠近機械密封件的位置設有與單片機連接的用於檢測洩露的探頭。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所達到的技術效果為:通過單片機的中央處理系統與網絡通訊系統連接,能夠使計算機(PC端)和手機(移動端)上的APP實現遠程監控在網絡覆蓋中使用的水泵參數、配置及使用情況的信息,方便物業、維護和水泵廠家對水泵的運行參數、使用情況進行數據分析後,縮短、簡化維護和保養時間,同時,通過分析可以提前預知設備可能在某個時間出現何種故障,提前在水泵休眠的時候進行維護,達到水泵可以在需要使用時,不間斷運行。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原理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為本發明公開的一種物聯智能水泵,包括電機以及安裝在電機上的泵體,電機包括電機殼10、定子11、轉子12、轉軸13、前端蓋14、後端蓋15,轉軸13的前端伸出前端蓋14、後端固定於後端蓋15的中部,前端蓋14和後端蓋15上分別通過前軸承16和後軸承17固定安裝轉軸13,電機殼10上固定安裝有單片機23,通常都會將單片機安裝於密封的盒體內,定子11、前軸承16、後軸承17上或/和靠近定子11的電機殼10的內壁、靠近前軸承16的前端蓋14、靠近後軸承17的後端蓋15上分別設有與單片機23連接的溫度傳感器。
上述中的泵體包括泵殼18和泵蓋19,泵殼18上設有進水口20和出水口21,泵蓋19固定安裝於前端蓋14上,轉軸13穿過泵蓋19伸至泵殼18內,泵殼18內的轉軸13上安裝有葉輪22,出水口21上設有與單片機23連接的流量傳感器。其中,泵蓋19與葉輪22之間的轉軸13上設有機械密封件24,機械密封件24上設有與單片機23連接的用於檢測洩露的探頭,或者是泵蓋19上靠近機械密封件24的位置設有與單片機23連接的用於檢測洩露的探頭。
在本實施例中,單片機23上設有用於和遠程的PC端和移動端上APP連接的信號發送和接收模塊。在圖1中未示出溫度傳感器、流量傳感器、探頭,但是溫度傳感器、流量傳感器、探頭與單片機的連接以虛線用以示意說明,一般情況下,溫度傳感器、流量傳感器、探頭採用的是利用電線與單片機直連的方式,當然也可以採用無線連接的方式,以上的連接方式,可以根據實際的需求進行調整。
上述實施例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並非依此限制本發明的保護範圍,故:凡依本發明的結構、形狀、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均應涵蓋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