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愛的一本書400字作文
2023-07-12 15:02:29 1
篇一: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讀過的書不計其數,有《三國演義》、有《海底萬裡行》、有《格林童話》等,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安徒生童話》。
這本書的內容豐富極了,有嬌氣的豌豆上的公主,有美麗可愛的拇指姑娘,還有不畏艱難終於變成白天鵝的醜小鴨……但我最喜歡的是《賣火柴的小女孩》。這篇童話寫了一個可憐的小女孩在寒冷的大年夜在街頭賣火柴最後被凍死的故事。我讀著小女孩的不幸遭遇,禁不住流下了熱淚。由於生活所迫,小女孩那麼小就得上街賣火柴,還穿的那麼單薄,可我現在比那個小女孩大,現在的生活這麼富裕,還能夠在窗明几淨的教室裡學習,可是,我們還不珍惜時間努力學習,我是多麼慚愧呀!這本書中像這樣感動人、激發人的作品還有很多很多。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非常珍愛這本書。記得有一次,我的好朋友喬靜借走了這本書,當她還我時,我一看書的封面弄髒了,我又心疼又生氣,但她是我的好朋友,我沒好說什麼,但從此之後,我再沒有把這本書借給任何人。
慢慢的,我和書中的人物成了好朋友,和他們同喜同悲。我和夜鶯一起唱歌,和醜小鴨一起流淚,和堅定的錫兵一起克服艱難險阻……當我煩惱時,拿起這本書,她讓我拋開煩惱;當我傷心時,這本書給我帶來快樂。這本書讓我沉浸在故事的海洋裡,讓我沉迷在奇妙的想像中,讓我遨遊在知識的天空中……
同學們,我今天向你們推薦這本書,希望您也愛上它!
篇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一本書,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書櫥上,有著一本我喜歡的書——《名人故事》。
當我第一次接觸這本書時,我愛不釋手,立刻被它那古色書香吸引住了。封面上,愛因斯坦和愛迪生的畫像印入眼帘。畫像旁,寫著幾個引人注目的大字 ——名人故事。看到這,我不由自主的把書翻開,津津有味的品讀起來。
經過這本書,我知道了以前從未認識過的名人。原來,朱德幼時喜歡聽天國名將石達開的故事,這竟成為他走向革命道路的起點;##決心以救國救民為自己的責任;郭沫若要做中國的歌德;田漢要做中國的席勒;華盛頓能文能武,為美國的獨立建立了赫赫功勞、、、、、、
這本書裡的名人們的一個個感人至深的故事,總是激勵著我通向成功的途徑。被人譽為「東方神鹿」的王軍霞,在上初中時,學校離家有四公裡遠。這段路程對於一個14歲的女孩來說實在夠遠的了,為了給家裡省錢,王軍霞放棄了買自行車騎回學校的念頭,毅然地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以步代車,開始了每天來回跑足足十六公裡的路程的生涯。她這種精神感動了我。
《名人故事》這本書激勵著我前進,讓我知道了許多名人故事,讓我從中受到啟發,我怎能不喜歡呢?
篇三: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世界50大品牌》。因為那本書給了我快樂,也給了我知識。
有人可能會問《世界50大品牌》有什麼用處,看它幹嘛?那你知道麼,可口可樂,奔馳,芭比娃娃,索尼……這些著名的品牌是如何誕生的?又是怎樣獲得成功的呢?這本書都告訴了你。
比如一些人喜歡的華特迪斯尼,裡面有一隻 「米老鼠」這隻「米老鼠」是在華特迪斯尼在紐約開往洛杉磯的火車上得到的靈感。這隻米老鼠便大眾所知從這個故事我便知道了,仔細留心觀察生活,往往會有新的發現。
再比如,大家都愛吃的肯德基,肯德基的創始人是哈蘭·山德士,山德士曾經有一次失敗,他所有的錢都沒了,但他並不灰心,找人借錢,又開了一家店,風靡了全球。而這個故事讓我知道了在失敗時不要灰心,畢竟,失敗是成功之母,要勇於挑戰自己。
還有一些女生喜歡玩的芭比娃娃,芭比娃娃的創始人是露西·漢德勒,芭比娃娃一開始就辦得很成功。但是他們並沒有驕傲,而是繼續創新,弄出來了手和腳能動的芭比娃娃。從這個故事中,我知道了,一個事做完以後,不要驕傲,應該開拓創新。
你看,三個小故事,給了我們三的大道理,讀書,多麼有意義呀!就讀三分鐘得到了那麼多的知識,何樂而不為呢?
篇四: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我有一個好朋友,它雖然不會說話,但是教會了我很多知識。它就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地球之迷》。
我小時候對天文地理特別感興趣,總是想知道地球是什麼樣子的?火山爆發是怎麼回事?宇宙空間都有哪些物質。當有一天媽媽把這本《地球之謎》送到我手裡的時候,我就象得到了寶貝一樣,高興得不得了。以後,我天天都要讀這本書,它很快就成了我最親密的朋友。
從這本書中我知道了地球是個橢球體,它很重,由地殼、地幔、地核三部分組成,它不停地圍繞著太陽從西向東轉。我還知道了火山爆發是由於地下的巖漿活動劇烈,從地殼裂縫噴發出來形成的。媽媽正好有機會帶我去看了哈爾濱的休眠火山——黑龍山,使我的好奇心得到了滿足。通過看書,我還知道了宇宙很大,有許多人類不知道的東西,等待著我們去探索,等我長大了,也要象楊利偉叔叔他們那樣駕著載人太空梭到宇宙空間去研究。
我要感謝我的好朋友,它不僅教會了我很多知識,還幫我樹立了遠大的理想。
篇五: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從小就喜歡讀書,我的家裡也有很多書,但是,有一本書我最喜歡,那就是《魯賓孫漂流記》。
這本書講了一位叫魯賓孫的英國人,在一次航海中遇上了大風,船翻了,同伴們都葬身大海,他漂流到一座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他戰勝了重重困難,在孤島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終獲救,回到了英國。
讀完這本書,我的腦子裡產生了一連串的問題:是一種什麼樣的力量支撐著他在一個荒島生活了二十八年呢?是一種樂觀積極的態度,是一種強烈的求生欲望,使魯賓孫一個人在荒島上生活了二十八年。
另外,這本書還引起了我的反省。如果我是他,當我一個人置身在荒島上,我會像他那樣不自暴自棄,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嗎?不,我不會,因為我沒有他的那份勇氣,那份能力。在生活中,我離開父母,就像一隻折了翅膀的小鳥。遇到困難,我不是迎難而上,而是知難而退。一個只會退縮的人,將來到社會上,有什麼用呢?所以,我要學會魯賓孫的那種勇敢。
同時,這本書還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即使身處絕境,即使是孤身一人,只要有勇氣、有智慧、有毅力,也可以勇敢的活下去。
這就是我最喜歡這本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