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衝錘式主軸機構的製作方法
2023-08-08 20:07:16 1
一種衝錘式主軸機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衝錘式主軸機構,包括設在底座上的立柱,所述立柱為「7」型形狀,具有豎直部和橫向部,豎直部和橫向部為一整體結構,所述豎直部固定在底座上,所述橫向部延伸至工作檯中心位置上方,所述橫向部端部側面設有導軌,安裝有主軸箱。本實用新型採用「7」型結構,使立柱的整體剛性得到提高,立柱的橫向部端部的導軌前移至工作檯中心,工作時不會產生力矩,永遠不會有下垂或上抬的顧慮,更容易實現高速加工、高精度加工。
【專利說明】一種衝錘式主軸機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於數控工具機的【技術領域】,提供一種衝錘式主軸機構,可以有效降低主軸頭部自身力矩,增加工具機剛性,實現高速與剛性的和諧統一。
【背景技術】
[0002]傳統數控工具機的主軸機構如圖1所示:立柱I是「I」型立柱,垂直安裝於底座2之上,立柱I一側的導軌採用硬方軌或線性滑軌。主軸箱3的頭部採用一種水平箱體結構,為
型,懸掛於立柱I的導軌上。主軸箱3的中心距離立柱面4,因為行程的需要,必須要有一個大於Y軸行程的距離,這一距離產生的力矩導致傳統數控工具機的主軸水平箱體會有個缺陷,即靜止或輕切削時,主軸端會略微下垂,而鑽削或重切削時由於作用力的增大,主軸端會略微上抬。而在左右方向的切削過程中也會產生變形,上述變形或位移量雖然很輕微,但是對於高精度產品的加工來說卻是致命的。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新型數控工具機的衝錘式主軸機構,更容易實現高速加工、高精度加工的突破。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0005]一種衝錘式主軸機構,包括設在底座上的立柱,所述立柱為「7」型形狀,具有豎直部和橫向部,豎直部和橫向部為一整體結構,所述豎直部固定在底座上,所述橫向部延伸至工作檯中心位置上方,所述橫向部端部側面設有四條導軌,安裝有主軸箱。
[0006]所述主軸箱為直立箱型。
[0007]所述橫向部端部頂端設有加強塊。
[0008]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採用「V,型結構,使立柱的整體剛性得到提高,立柱的橫向部端部的導軌前移至工作檯中心,工作時不會產生力矩,永遠不會有下垂或上抬的顧慮,更容易實現高速加工、高精度加工。主軸箱為四條導軌設計,提高剛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為了便於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0]圖1為現有技術中主軸機構結構示意圖。
[0011]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如圖2所示,一種衝錘式主軸機構,包括設在底座5上的立柱6,所述立柱6為「7」型形狀,具有豎直部7和橫向部8,豎直部7和橫向部8為一整體結構,所述豎直部7固定在底座5上,所述橫向部8延伸至工作檯9中心位置上方,所述橫向部8端部側面設有導軌滑塊安裝面,主軸箱10安裝四條滑軌。主軸箱10為直立箱型。橫向部8端部頂端設有加強塊11。本實用新型中立柱6的豎直部7中下部還可以設置成向外側折彎的折彎部,用以加強整個結構的穩定性能。本實用新型將立柱6的橫向部8前移至工作檯9中心,主軸箱10為直立、上下運行,主軸箱10主軸中心與導軌基本沒有距離,不產生力矩,永遠不會有下垂或上抬的顧慮,從而讓採用新型機構的數控工具機更容易實現高剛性、高速加工、高精度加工的突破。
[0013]本實用新型採用新型鑄造技術,將傳統型的立柱上的導軌面前移至工作檯9中心位置,充分發揮鑄件本身的剛性,將傳統數控工具機的主軸箱自身的力矩徹底消除,原水平懸掛式主軸箱改進為直立箱型,導軌可以使用硬方軌或線性滑軌,由懸掛式變成了整體鑄件夾持,大大提高了主軸箱的剛性,增加了工具機的穩定性。
[0014]以上內容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結構所作的舉例和說明,所屬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採用類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離實用新型的結構或者超越本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範圍,均應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衝錘式主軸機構,包括設在底座(5)上的立柱(6),其特徵在於,所述立柱(6)為「 7 」型形狀,具有豎直部(7 )和橫向部(8 ),豎直部(7 )和橫向部(8 )為一整體結構,所述豎直部(7)固定在底座(5)上,所述橫向部(8)延伸至工作檯(9)中心位置上方,所述橫向部(8)端部側面設有四條導軌,安裝有主軸箱(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衝錘式主軸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主軸箱(10)為直立箱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衝錘式主軸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橫向部(8)端部頂端設有加強塊(11)。
【文檔編號】B23Q1/01GK204019130SQ201420163782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4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4日
【發明者】高海泉, 萬明峰 申請人:安徽霍仕達機電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