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ocell類纖維素短纖維作為填充纖維的應用的製作方法
2023-07-08 13:32:21 3
專利名稱:Lyocell類纖維素短纖維作為填充纖維的應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Lyocell類纖維素短纖維(Stapelfaser)的應用,以及含有這種纖維的紡織混合物的應用。
近年來描述了一系列作為粘膠法的替換方法的方法,其中將纖維素不形成衍生物地溶解在有機溶劑、有機溶劑和無機鹽的組合或者鹽的水溶液中。
至今,僅有一種製備這種模塑體的方法達到工業生產的程度。在該方法中,應用叔氨基氧化物,特別是N-甲基嗎啉-N-氧化物(NMMO)作為溶劑。這種由在含水的叔氨基氧化物中的纖維素溶液製備模塑體的方法被稱為「氨基氧化物法」或「Lyocell法」。
在所述方法中,纖維素的溶液通常利用成型設備進行擠出並由此成型。成型的溶液經由氣隙到達凝固浴,在此通過所述溶液的沉積獲得了模塑體。洗滌該模塑體,和任選地在進一步的處理步驟之後進行乾燥。
由這種溶液製備的纖維素纖維被稱作「溶劑紡絲」纖維,並且被BISFA(國際短纖維標準化局)將其類名定為Lyocell。例如,在US-A-4246221中描述了一種製備Lyocell纖維的方法。所述氨基氧化物法提供了具有高強度、高溼模量和高纏繞強度的纖維。
Lyocell纖維最常用的形式是具有離散長度的切割纖維,即所謂的「短纖維」。下文中提到「Lyocell纖維」時均是指短纖維形式的Lyocell纖維。
已知,將Lyocell纖維作為填充纖維例如以無紡布形式用於褟花被,並且將其作為小球用於軟墊。在這些應用中,與其他纖維類型,例如聚酯纖維相比,Lyocell纖維的優點是其出眾的物理性能。相對於聚酯纖維,必須要提到其體積回彈性小和耐洗性差的缺點。為了在物理性能和應用適用性方面獲得最佳效果,推薦使用Lyocell纖維和聚酯纖維的紡織混合物。在例如EP-A 0941209中描述了這種混合物。
也可考慮羽絨和羽毛作為其他的與Lyocell纖維形成混合物的組分,例如用於盒子底墊(Kasettendecken)。這種混合物不僅可幹法製備,也可溼法製備。
已證明,低纖度且大切割長度的纖維易產生不均勻的混合物,並且傾向於纏結(Verknuelungen),由此它們難以適用於所述應用。
本發明提供了用於本發明任務的Lyocell類短纖維,其比迄今已知的Lyocell纖維類型更適合作為填充纖維,並且適合作為混合物組分與其他纖維類型或羽絨或羽毛混合成紡織混合物。
所述任務是這樣完成的應用纖度(單位dtex)與切割長度(單位mm)的比值為0.10或更大的Lyocell類纖維素短纖維作為填充纖維,用在毯子、軟墊、枕頭、床墊或用於帶軟墊的家具的無紡布上。
令人意外地所表明的是,與已知纖維類型相比,具有更高的纖度與切割長度比值的Lyocell纖維顯示出較小的纏結趨向,並且例如和羽絨形成非常均勻的混合物。
相反,隨著纖度減小且切割長度增大,纏結和均勻性麻煩增加。經證實,纖度與切割長度的比值為0.5-5的Lyocell纖維是出眾的、特別是用於與羽絨混合的纖維類型。
優選,本發明所用纖維的纖度為1.3-3.3dtex,特別優選為1.3-1.7dtex。
在一個特別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本發明所用纖維具有6.7dtex的纖度和6mm的切割長度。
由於加工技術的原因,切割長度不應小於3mm。對於纖維在纖維小球中的應用,其切割長度為22-30mm被證明是有利的,對於在無紡布中的應用,不超過60mm的切割長度是適合的。
按照本發明應用的纖維優選以矽酮化形式存在。
在一個優選實施方案中,以上所定義的Lyocell類纖維用在混合物中,該混合物具有至少一種其他纖維類型的纖維和/或羽絨和羽毛。
所述紡織混合物可以以例如無紡布或小球的形式存在。
將另一種纖維用作混合物組分,則其優選選自合成纖維,特別優選選自聚酯纖維、聚醯胺纖維、聚丙烯纖維和聚乳酸酯纖維。
如上定義在混合物中Lyocell纖維的含量優選為30-50重量%。
本發明的另一方面限定了毯子、軟墊、枕頭、床墊或用於帶軟墊的家具的無紡布,其包含如上定義的Lyocell類短纖維和/或如上定義的混合物作為填充纖維。
這表明,具有一定的纖度與切割長度比例的Lyocell纖維或者含有這種纖維的紡織混合物非常適合用作填充纖維。
權利要求
1.纖度(單位dtex)與切割長度(單位mm)的比值為0.10或更大的Lyocell類纖維素短纖維作為填充纖維在毯子、軟墊、枕頭、床墊或用於帶軟墊的家具的無紡布上的應用。
2.權利要求1的應用,其特徵在於所述比值為0.5-5。
3.權利要求1或2的應用,其特徵在於所述纖維的纖度為1.3-3.3dtex,優選1.3-1.7dtex。
4.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應用,其特徵在於所述纖維具有6.7dtex的纖度和6mm的切割長度。
5.權利要求1-4之一的應用,其特徵在於所述Lyocell類纖維用在具有至少一種其他纖維類型的纖維和/或羽絨和羽毛的混合物中。
6.權利要求5的應用,其中所述其他纖維選自合成纖維,優選選自聚酯纖維、聚醯胺纖維、聚丙烯纖維和聚乳酸酯纖維。
7.權利要求5或6的應用,其特徵在於所述Lyocell類短纖維的含量為30-50重量%。
8.毯子、軟墊、枕頭、床墊或用於帶軟墊的家具的無紡布,其包含如權利要求1-4之一所限定的短纖維和/或如權利要求5-7之一所限定的混合物作為填充纖維。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纖度(單位dtex)與切割長度(單位mm)的比值為0.10或更大的Lyocell類纖維素短纖維在毯子、軟墊、枕頭、床墊或用於帶軟墊的家具的無紡布上的應用。
文檔編號B68G7/00GK1826435SQ200480020898
公開日2006年8月30日 申請日期2004年7月21日 優先權日2003年7月21日
發明者J·曼納, H·呂夫, D·艾興格爾, P·克呂格爾 申請人:連津格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