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野木瓜種植灌溉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7-26 20:18:39 3

本發明涉及農用生產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野木瓜種植灌溉裝置。
背景技術:
現在,野木瓜種植的規模越來越大,不可能在進行人工灌溉、撒肥料或打農藥,所以需要一種設備來進行作用,然而有的設備只具有單一的功能,對於各項工作購買各種設備,不僅浪費資源,而且使用比較麻煩,所以需要一種灌溉裝置來解決這些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野木瓜種植灌溉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野木瓜種植灌溉裝置,包括主水管,所述主水管沿軸向方向設有透孔,且通過管箍連接支水管,所述支水管與主水管連接的一端設有閥門,所述支水管上設有噴頭,所述噴頭通過內外螺紋安裝在支水管上,所述噴頭包括噴頭主體和噴頭外殼,且噴頭主體與噴頭外殼無縫滑動套接,所述噴頭主體為貫通結構,且噴頭主體的側面設有兩個對稱的出水口,所述噴頭主體的表面位於出水口上側設有防水皮墊,所述噴頭主體位於出水口下側無縫滑動套接有螺母,所述噴頭外殼為底部開口結構,且側面設有與噴頭主體上出水口對應的開口,所述噴頭外殼的頂端中間位置設有噴霧口,所述噴霧口的兩側設有對稱的滑軌,所述滑軌上滑動安裝有兩個一面無縫對接的滑動擋板,且兩個滑動擋板與對接面相反的另一面分別通過拉杆活動連接噴頭主體的頂端,所述拉杆通過軸承分別於滑動擋板一面和噴頭主體的頂端活動連接,所述噴頭外殼的底部內腔設有凹槽,且噴頭外殼的底部通過外螺紋與螺母連接。
優選的,所述噴頭主體和噴頭外殼滑動接觸面設有皮墊,且螺母與噴頭主體接觸面設有防滑皮墊。
優選的,所述噴頭通過內外螺紋安裝在支水管上。
優選的,所述拉杆通過軸承分別與滑動擋板一面和噴頭主體的頂端活動連接。
優選的,所述噴頭主體和噴頭外殼滑動接觸面設有皮墊,且螺母與噴頭主體接觸面設有防滑皮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野木瓜種植灌溉裝置在分支管與主水管連接的一端設有閥門,可以通過開關閥門對不同的地方進行灌溉,可以通過控制水的流量來控制噴頭進行灌溉或噴霧,不用人為的調節,節省人力和設備。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結構主視圖;
圖2為本發明噴頭結構主視圖;
圖3為本發明噴頭結構側視圖;
圖4為本實驗新型噴頭結構切換噴霧口主視圖。
圖中:1主水管、2支水管、3閥門、4噴頭、41噴頭主體、42噴頭外殼、421凹槽、43滑軌、44滑動擋板、45拉杆、46出水口、47噴霧口、48螺母和49防水皮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4,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野木瓜種植灌溉裝置,包括主水管1,所述主水管1沿軸向方向設有透孔,且通過管箍連接支水管2,所述支水管2與主水管1連接的一端設有閥門3,所述支水管2上設有噴頭4,所述噴頭4通過內外螺紋安裝在支水管2上,所述噴頭4包括噴頭主體41和噴頭外殼42,且噴頭主體41與噴頭外殼42無縫滑動套接,所述噴頭主體41為貫通結構,且噴頭主體41的側面設有兩個對稱的出水口46,所述噴頭主體41的表面位於出水口46上側設有防水皮墊49,所述噴頭主體41位於出水口46下側無縫滑動套接有螺母48,所述噴頭外殼42為底部開口結構,且側面設有與噴頭主體41上出水口46對應的開口,所述噴頭外殼42的頂端中間位置設有噴霧口47,所述噴霧口47的兩側設有對稱的滑軌43,所述滑軌43上滑動安裝有兩個一面無縫對接的滑動擋板44,且兩個滑動擋板44與對接面相反的另一面分別通過拉杆45活動連接噴頭主體41的頂端,所述拉杆45通過軸承分別於滑動擋板44一面和噴頭主體41的頂端活動連接,所述噴頭外殼42的底部內腔設有凹槽421,且噴頭外殼42的底部通過內外螺紋與螺母48連接,所述噴頭主體41和噴頭外殼42滑動接觸面設有皮墊,且螺母48與噴頭主體41接觸面設有皮墊。
工作原理:主水管1連接水泵,調節閥門3的開關對需要灌溉的地方進行灌溉,而水流的大小可以自動調整噴頭4,當水流小時,因噴頭外殼42重量向下沉,拉杆45推動滑動擋板44滑動擋住噴霧口47,螺母48不會擋住出水口46,當水流加大時,水流將噴頭外殼42頂起,拉杆45帶動滑動擋板44打開噴霧口47,螺母48上移將出水口46擋住。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