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殼體的製作方法
2023-07-22 14:06:11 1
手機殼體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手機殼體,包括殼體本體,其特徵在於,所述殼體本體的內側面上開設有凹槽,在該凹槽中內置有RFID天線,而在該殼體本體外部還設置有與該RFID天線連通的RFID讀寫模塊。所述RFID天線設置於所述殼體本體的下部。本實用新型實現了手機殼體的功能多樣化,為手機功能的擴展開闢了新的空間,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
【專利說明】手機殼體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手機外殼。
【背景技術】
[0002]手機的普遍應用為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同時也帶來了手機附屬配件的廣泛發展開發,手機外殼便是當今應用最廣的手機配件之一。
[0003]但凡高檔的手機,往往都會配置一個極為符合主人審美觀念並且前衛時尚的手機外殼,尤其是年輕人使用的手機,幾乎每個手機都配置有一個專門的手機外殼。但是,無論何種手機外殼,其功能也僅僅限於美觀和保護,再沒有其他用途,更無法與手機主人的現實身份聯繫在一起。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手機殼體,解決現有技術中手機外殼僅僅具有外形美觀、功能單一的問題。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6]手機殼體,包括殼體本體,所述殼體本體的內側面上開設有凹槽,在該凹槽中內置有即10天線,而在該殼體本體外部還設置有與該即10天線連通的即10讀寫模塊。
[0007]進一步地,所述即10天線設置於所述殼體本體的下部。
[0008]優選地,所述即10天線粘貼於所述凹槽內。
[0009]再進一步地,所述殼體本體的外表面上設置有定製圖形粘貼區。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1](1)本實用新型將手機殼體與即10技術相結合,使手機殼體在保持外形美觀的同時,還能依靠即10技術來實現識別手機主人的身份,從而使手機殼體的功能多樣化。
[0012](2)本實用新型將即10天線設置於殼體本體的內表面上,並通過粘貼固定,從而既對其實現了良好的防水、防塵保護,又為更換即10天線提供了可操作行。
[0013](3)本實用新型在手機殼體的外表面專門設計有定製圖形粘貼區,並將其與即10天線錯開,既方便了手機使用者在手機殼體上粘貼自己喜愛的圖形,又避免了即10天線在手機使用過程中受到磨損。
[0014](4)本實用新型為無源產品,並可根據不同的手機來進行自由設計大小、形狀,使用過程中還可以隨時更換,應用十分靈活。
[0015](5)本實用新型在實現即10身份識別之後,可應用於其他需要識別身份的產場所,為手機功能的後續擴展打下了更廣闊的基礎,比如,應用於星巴克、肯德基、麥當勞等場所實現手機支付。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外表面結構示意圖。
[0017]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內表面結構示意圖。
[0018]上述附圖中,附圖標記對應的部件名稱如下:
[0019]1-殼體本體,2-^10天線,3-定製圖形粘貼區,4-1^10讀寫模塊。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實施例。
實施例
[0021]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公開的手機殼體,主要包括殼體本體1,該殼體本體1為單層結構,在該結構內表面下部,固定粘貼有即10天線2,而在殼體本體1的外部則設置有與該尺?10天線2無線連通的即10讀寫模塊4。利用即10讀寫模塊4和即10天線2,可以實現手機主人的身份識別,從而使手機殼體的功能多樣化。
[0022]另外,在殼體本體1的外表面上部設置有定製圖形粘貼區3,定製圖形粘貼區3可覆蓋整個殼體本體1的外表面,也可以僅僅是其中的某一部分,可供手機主人粘貼自己喜好的各種圖形,使手機外殼更加美觀,更加符合手機主人的個性。
[0023]本實用新型使用十分靈活,不僅屬於無源產品,不需要電源,而且可以任意更換,還為手機功能的擴展打下了更廣闊的空間,在手機主人的身份識別功能實現之後,手機支付、手機掛失、手機查詢等功能將可以更輕鬆地實現。只需要將即10讀寫模塊放置於對應的位置,比如商家處,用於讀取即10天線發送的身份識別信號,即可實現手機主人的身份識別,進而為實現其他功能打下基礎。
[0024]上述實施例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並非對本實用新型保護範圍的限制,但凡採用本實用新型的設計原理,以及在此基礎上進行非創造性勞動而作出的變化,均應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手機殼體,包括殼體本體,其特徵在於,所述殼體本體的內側面上開設有凹槽,在該凹槽中內置有即10天線,而在該殼體本體外部還設置有與該即10天線連通的即10讀寫模塊;所述即10天線粘貼於所述凹槽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即10天線設置於所述殼體本體的下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殼體本體的外表面上設置有定製圖形粘貼區。
【文檔編號】H04M1/02GK204119278SQ201420281581
【公開日】2015年1月21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29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29日
【發明者】常磊 申請人:常磊